HOT 閃亮星─無聊種子稿件大募集

<膽小鬼>

『喜歡看你緊緊皺眉,叫我膽小鬼,你的表情大過於朋友的曖昧,寂寞的稱謂,甜蜜的責備,有獨一無二專屬的特別….。』

 

『這首歌叫什麼阿?好熟悉喔。』

 

騎著機車,快速的飛馳在北海岸的道路上,沿路吹著迎面而來的海風,頭上頂著夏日炎炎的太陽,好久沒這樣放鬆自己了,買新機車後,第一次出遠門,當時路還不熟的我,只能傻傻的跟著前面兩個朋友,來個北海岸一日遊。

 

『這首歌叫「膽小鬼」,梁詠琪唱的,你不會沒聽過吧?』說話的,是後座跟我們同行的學妹。

『有阿,就是因為很耳熟,所以我才問妳這首歌叫什麼名字。』我回話。

『是喔,那一起唱吧。』

『蛤?什麼?可是我不知道歌…..。』

『喜歡看你緊緊皺眉,叫我膽小鬼,我的心情就像和情人在鬥嘴,奇怪的直覺,錯誤的定位,對你唉呀呀呀,我有點膽怯。』

 

我沒能把話說完,他自顧自的繼續哼著這首『膽小鬼』,我沒辦法,雖不知道正確歌詞,但還好旋律熟悉且好記,跟著哼就對了,更好佳在的是,北海岸的風很大,機車速度又不慢,不然兩個有點『五音不全』的人邊騎車邊哼著歌,別人可能不只認為我們兩個是神經病,甚至還有可能被攔下來扁一頓。

 

    『妳有這首歌的音樂檔吧?回去傳給我。』我說。

『蛤?什麼?』因為風切的聲音實在太大了,她沒聽清楚。

我倒也沒有回話,繼續的專心騎車,享受這夏日涼爽的海風,如果是冬天來騎,我應該會想殺人吧。

 

 

『嗶嗶、嗶嗶。』上課中,手機突然響起,著實嚇了我好大一跳,在台上的,是出了名恐怖,學生人見人怕,鬼見鬼閃,走路超級外八的數學老師,(老師,原諒我這樣的形容妳,因為我實在想不到更好、更貼切的形容詞,事實上老師我也很感謝妳,如果沒有妳,我想我的數學應該會跟我們英文一樣,連續被慘當三年),抱歉,有點離題;趕快拿起手機,隨手按下去,好把聲音關掉,不然被台上的鬼老師(?)聽到,我就有得受了。

 

『學長,等等的集合是幾點?』   仔細看了一下,原來是簡訊,不是電話。

『好像是一點吧,要準時來喔。』傳簡訊的,是剛認識的一個學妹,小芬。

學妹有個很奇怪的名字,官芬寽(音同律),第一次看到他的名字,我們好幾個學長姐都念不出正確的音。

 

『各位學長姐好,我叫官芬寽,請大家多多指教。』這是她第一次的自我介紹,如果她沒自我介紹她的名字,我想可能念到明天,也不太有人可以念出她的全名。

 

『學長,那你會去嗎?』又是另一封簡訊。

『當然,我們三年級的都會去。』

『是喔,那等等見。』

 

『早安阿,學長,上課好無聊。』

收到這封簡訊,是隔天早上第一堂課的事了,一樣是小芬傳來的,所謂的『無聊式問候』,不過這次我學乖了,先在上課之前把手機調成全靜音,雖然站在台上的,已經不是昨天那位『鬼』老師了,也還好,一大早如果就上到那個鬼老師的課,一大堆人不翹課才真的有鬼。

『妳很閒嗎?上課不上課的。』我回傳。

『是阿,無聊嘛,來聊天吧?學長』

上課不上課?用簡訊聊天?

 

『阿偉,阿不然你是打電話到火星去是不是?電話費你自己看一看,平常都是三、四百塊,這次你給我打到快兩千?』

我想,當老媽把電話費帳單狠狠的丟在我面前的時候,我的臉,應該是跟小孩的大便是一樣的吧,為什麼是小孩大便呢?很簡單,就是『剉青賽』的意思。

『我…….』

『你什麼阿你?下次敢給我打那麼多電話,妳就不要叫蔡偉智了,你就改名叫「剉ㄟ等」(蔡姓請用台語發音,會比較貼切明瞭)。』

老媽狠狠甩上了門,留下不知道該怎麼辦的我,看著掉落在床邊的電話費帳單,沒打工的我怎麼繳的起?只好晚一點再拿給老媽,順便說幾句好話了。

 

隔天,我把這件事告訴我們幾個好朋友,所有人笑到一個不行,他們都說『偉媽』不去當國文老師實在太可惜了,形容詞用的實在是恰到好處,唉,這幾個損友,每個都只會虧,沒一個肯幫我贊助一點電話費。

 

其實,收到這個帳單,已經是一個月後的事了,沒錯,我們就這樣傳了一整個月的簡訊,幾乎沒有一天中斷(包含假日),原本,沒有幾個人知道,我們有傳簡訊的習慣,但久而久之,大家也都知道了。

 

至於下個月的帳單,那就不用我再多說了,不過這次出乎意料的,老媽倒是沒怎麼罵我,不過擺著一張比小孩『剉青賽』還要臭的臉給我看,那就是難免了,至於為什麼沒罵我呢?大概是她在上個月,就把她所想的到的形容詞都用光了吧,我想。

 

總而言之,我也管不了那麼多了,沒罵我就還好,其實,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會一直跟她傳簡訊,總覺得,很聊的來吧,很投機,很隨緣,就這樣,再問下去

,就翻臉。

 

這是曖昧嗎?曖昧是什麼感覺?我也多多少少有過,一種很甜,說不出來的感覺,但其實到最後,曖昧對我來說,只是增加了一種『不確定』的感覺吧,剛開始聊的很來,算的上很要好的朋友,到最後,真的有感覺了,才發現,只是一場空,人家跟本對你沒意思,導致於到現在高三了,連一次戀愛經驗都沒有,搞到後來,很多人跟本連朋友也當不成。

 

『曖昧讓人受盡委屈,找不到相愛的證據,何時該前進,何時該放棄,連擁抱都沒…..』

還沒唱完,旁邊就傳來了慘叫聲。

『痛!幹嗎打我』

這位被我狠狠巴頭的仁兄是我的好友『阿浩』,每次都喜歡在我剛結束一段『曖昧』的時候,唱起這首歌,不止常在我身旁唱,連去KTV也要點,這不是欠打這是什麼?

『幹,誰叫你每次都唱這首歌,雖然這首歌很應景,但一定要在這個節骨眼唱嗎?』

『可是….。』

『你還說!』

沒等他說完,我做勢要再把他的頭巴下去,看到我在暴走邊緣,他也趕緊閉嘴,不過倒也是嘀咕了幾句。

 

曖昧大概就是這樣的一種情形吧,郎有情,妹無意,但說實話,直到跟小芬告白的前一刻,我才明白,我自己的心意。

 

『後天星期六,妳要不要跟我們一起去北海岸玩?』

趁著見面的空檔,我問小芬要不要趁這個假日跟我們去北海岸玩,其實,是剛滿18歲不久,買了人生的第一台機車,愛上騎車的感覺,想出遠門罷了。

『好阿,不過學長你要載我嗎?』小芬問。

『那當然,不然你希望給誰載?』

『哈哈,誰知道呢?』

 

很快的,星期六到了,一大早我從板橋出發,前往她位於延平北路的家,原來他們家是開麵店的,而且還是老字號的麵店,我現在才知道。

『抱歉,學長你們等很久了嗎?』沒多久,她便出現了。

『還好,快上車,時間不早,我們出發吧。』時間是真的不早了,我催促他上車。

於是,一群五個人,三台車,沿著承德路北上,經過大度路,往北海岸出發,看到海,她有著莫名的興奮,她說,因為家裡麵店生意很忙,她跟本沒時間出去玩,這次我們願意『帶她』出來,她很開心。

 

後來玩樂的瑣事就不用多說了,我們沿著北海岸,一路經過三芝、石門、金山、萬里直到基隆,在其中的幾個著名景點,如十八王公、石門洞等等,留下了我們幾個人的身影;其實,能出來玩我也很開心,因為,之前這些都是跟隨家人開車來過的,能夠自己騎機車來一趟,身邊的人不一樣,感覺意義也不同了。

 

後來,發生了一段小插曲,實在是不得不提,還記得,上面我說的,剛買機車騎不久的我,跟本不太認得路,更何況還是離我家那麼遠的北海岸,所以我們只能靠別人帶路,也是託那個人的福,我們幾個差點有可能被『請』回警察局。

 

    在基隆市區亂衝的我們,跟本搞不清楚方向,只能信賴帶路的那位仁兄,只不過,一個看起來在平常不過的十字路口,紅燈轉綠,油門催下去,結果,悲慘的事就此發生。

 

『幹嗎緊急煞車!?』騎在我後面的朋友問我。

『幹!我們騎上高速公路了。』停在路肩,我說。

『什麼!』我朋友大叫。

『基隆我爸開車常帶我來,這裡是高速公路的起點。』

『幹!』這次換騎在我後面的那位朋友罵了一聲。

各位沒看錯,我們很『神勇』的騎上了高速公路,之後,我們就只能眼睜睜的看著帶路的那位仁兄,超快速的離我們遠去,只留下停在路邊,還沒熄火的兩台車,和傻傻的不知道路更不知道怎麼辦,進退不得的四個人,在基隆高速公路開頭端的隧道前。

『打電話!打電話!』

我們不知道怎麼辦,只能趕快打電話給前面那位『肇事』的罪魁禍首。

可能是還在高速公路上狂飆,所以一直沒接電話,我們還一度以為他要走高速公路,一路『騎』回台北。

『喂!』好不容易,電話終於接了。

『幹!你幹嗎帶我們走高速公路,你現在在哪裡?我們要怎麼辦?』

『我在下個交流道,你們就騎過來找我就好啦!』我們幾個聽了差點沒昏倒,居然叫我們『騎』高速公路過去找你!?

只是,當下不知道該怎麼辦的我們,居然也是傻傻的照做了(如果是現在,我一定不會幹這種蠢事),在騎的當中,我跟本不敢往旁邊看,一直到『出口』兩個字出現在我們面前,我彷彿看到了地獄的出口一般,於是,我們就這樣從基隆交流道上,金山交流道下,騎了幾公里,我沒去算,當然,這也不是重點,旁人的眼光?我還有空去管這些嗎?這時可能會出現的國道警察,就跟閻羅王出現在我們面前是沒兩樣的。

 

經過了上一次心驚動魄的北海岸之旅,我發誓,我絕對不會在跟我那位朋友一起出遊,天知道,下次他會不會帶我們騎車去澎湖。

 

『學長,你都帶小芬去北海岸玩,我也要去。』說話的,是我另外一個學妹,調侃著我。

『對阿,好好喔,我們也要去。』一旁其他的學妹附和著。

『阿不然是全世界的人都知道我帶她去北海岸玩了嗎?』

 

『你會不會覺得,我在欺負你阿?』當晚,即時通上,她沒來由的問我。

『不會阿,幹嗎怎麼問?』我回她。

『可是,我覺得你都在欺負我?』她回。

『冤枉喔,小姐,我哪有欺負妳。』我無辜的回。

經過一陣子的對話後,我想,這就是再好不過的時機了吧。

『好啦,我答應妳,我以後絕對不會欺負妳。』

『真的嗎?』事實上,我跟本不知道我哪裡欺負她了。

『真的,我以後絕對不會欺負妳。』

『也對啦,誰會想欺負自己的女朋友呢!?』

呃…..,電腦前的我著實愣了許久,所以這句話的意思是…?答應了?

 

所以,這算是誰對誰告白呢?其實,誰對誰告白跟本不重要,這也不是重點,重點是我確定了自己的心意,而他也答應了,這樣就好,隔天早上去接她上課,雖然不是第一次載他一起去上課,但,這是第一次以『男朋友』的身份去接送她,還是感覺怪怪的。

 

隔天,我們在一起的消息很快的傳開了,免不了的被所有人虧了一頓,但我也知道,其實大家還蠻看好的,我們在一起,應該也是遲早的事,但,真的能永久嗎?很多事,是我始料未及的。

 

 

 

『你為什麼要這個樣子?你知不知道我很討厭你這樣?』她大聲的說。

『不然妳想要我怎樣,我都說對不起了。』我不爽的反駁。

 

跟男女朋友一般的相處模式一樣,這是我們在一起幾個月後的某一次爭吵,不是第一次,當然,也不是最後一次,分手後,有人告訴我,我和小芬的個性太像了,一樣的脾氣,甚至是一樣的想法,其實,你們當朋友可以,但不見得適合當情人。

 

我沒有思考過這個問題,在一起的這段時間,她很常來我家,我甚至很常住她家,我們一起出遊過無數次,包含去了一趟過夜的綠島跟蘭嶼,我以為我們兩個很適合,但現在想起來,似乎不該是如此,我們兩個應該算『很不適合』,即便分手時,她說她覺得我對她沒有很好,也有人安慰我,他們都覺得,我對她很好(雖然很有可能是安慰的場面話),但即便是如此,在她的心中,我應該是個不合格的男朋友吧。

 

『幹!剛剛我爸又打電話來煩我,真他媽的,不知道我在騎車嗎?還兇我勒…..』

『你可不可以不要在罵了?』

我話還沒說完,她突如其來的發飆,讓我嚇了一跳。

『你這樣罵你很爽嗎?』

『…………』

『好啦,對不起,我載妳回家,順便去吃飯吧。』她沒話,臉臭的,上了機車後座。

『我們去板橋吧。』機車慢速的騎在台北街頭,她在後座淡淡的說。

 

我嚇了一跳,到後來幾乎每天吵架的我們,她已經很少來我家,我也幾乎沒去她家,今天,她居然主動說要到板橋。

 

最後,我們來到了板橋文化路上的一家別有特色的咖啡餐廳,會知道這家餐廳,是某天從台北騎回板橋的路上,頂著大太陽,餓著肚子的我們很想找個有冷氣又可以填飽肚子的餐廳,偶然被我們發現的,藏在人行道旁,招牌並不太,其實不是很起眼,但餐點還不錯吃,怎麼形容呢?就算是『驚為天人』吧,也因此,那家餐廳成為我們日後常去光顧的約會地點。

 

只是,這天之前,我們已經很久沒來過了,不過,事後想想,這應該是她故意的吧,或許,這對我們來講,也是最好的『分手地點』。

 

『阿偉,這段日子我真的過的很累…..。』她居然用『累』這個字來當開場白。

其實,在她講這句話之後,我的心裡大概就有個底了,只是,沒想到來的那麼快,那麼的令我沒有心裡準備。

『所以?』我回答。

『我們分手吧!』

『一定要現在嗎?』我傻傻的說。

『不然你還想要什麼時候?』

『不要在這樣下去了,讓我走,對我們都好,等等你也不用載我回去了,我搭捷運回去就好。』

『就這樣?沒有….理由?』我居然在最後,還跟她要理由….。

『你還想要什麼理由,你真的覺得,我們兩個還能在一起嗎?』感覺她在暴走邊緣了。

『你知不知道,我很討厭你,我很討厭你說對不起,卻又露出那種心不甘情不願的表情。』原來,『對不起』三個字,不是光說了就可以換取别人的諒解,而是要心甘情願……。

『你知不知道,我也很討厭你那樣自以為自己很聰明,卻把別人當笨蛋的樣子。』原來,在她的眼裡,我的行為,我的言語,都是一個自以為聰明的笨蛋。

『你知不知道,我很討厭你說話的方式,你的行為,甚至是你的一切。』

原來,在提分手的時候,我所有的一切,是讓她那麼的討厭。

 

『…………』

『我真的很累,我沒辦法在維持下去了,我們分手吧。』

我的眼淚早已崩潰,還好戴著有色鏡片,別人看不太出來。

 

『妳覺得,我對妳好嗎?』我思考了一下,我問他的第一個問題。

『其實,沒有很好。』她毫不猶豫的回答我。

『………………..』

『妳其實沒那麼喜歡我,對吧?』我問她的第二個問題,其實早就埋在心裡很久了。

『…………我的確沒那麼喜歡你,對不起。』她思考了一下,給了我預料中的答案。

 

這頓難以下嚥的午餐,我已經忘了怎麼結束了,我只知道,後來我因為不想紅著眼回家,被我老媽問東問西的,於是,硬拖了幾個朋友,騎車去陽明山晃晃,這也是我第一次自己騎車上陽明山,只是少了玩樂的心情罷了。

 

接下來的日子,身邊少了熟悉的溫度,似乎連冬天都變的異常寒冷,電腦螢幕上的舊照片,時間記錄在不久前,我們肩並著肩,在一個屬於我們的遊樂園,我緊緊摟著妳,但我想,我摟住的並不是妳,而是想緊緊摟住,曾經說過『永遠愛妳』的這個諾言。

 

最後,這一切的一切,都只是一場夢,有開始,有過程,當然也會結束,分手後,我有一陣子無法自己,總是深陷在過去的情感中,分手時的話語,依舊仍猶在耳,只是人事已非,大概用了近一年才慢慢釋懷,自己也暫時離開台北,在外地讀書,過不同於以往的日子。

 

我覺得我對她很好,但她卻不這麼認為,原以為我可以很冷靜的分析每一件事,但卻沒想到,對她而言,我這樣只是把別人當笨蛋而已;原本以為,我跟她還可以是朋友,但沒辦法,我做不到,即便是分手後再見面,感覺就是少了點什麼,連正眼都不敢看一眼。

 

六年過去了,分手時,妳說妳沒那麼喜歡我,這句話卻在六年後的今天發酵,即便我早就明瞭,這對我來講,有多麼的不公平。

 

和妳失去了聯絡,將近這六年來,說都不曾想過妳,是騙人的,當初,還可以大聲的跟朋友說,『我其實也沒那麼喜歡妳』,但我知道,這只是我自己對自己說的謊言罷了。

 

日子還是得過,時間不會倒流,六年前,我留不住妳,但我留下了寂寞,六年後,我該把跟了我這麼久的『寂寞』,還回去了,不論是不是真心的愛過我,對我來說,都是過去了,妳給我的框框,該是解鎖的時候了,六年,夠久了,我還能有幾個六年呢?

 

很多事情,真的要經歷過才明白,偶然想起,某次妳表哥對我說:『阿偉,你的年紀比芬寽大,很多事情,很多行為,她是幼稚的,但你不行,你必須比她成熟。』

 

可惜的是,我直到好幾年後,才明白這番話中的含意,十八歲的戀愛,只是一個過程,難忘,卻不是永遠,離開妳,讓我學習到許多,也讓我體會到,跟妳在一起時,我的行為及想法,很多都是『自私』的,眼淚留給過去,我想要的是未來,不論妳覺得我對妳好不好,不論妳說妳沒那麼的喜歡我,但我心裡清楚,誠實的面對自己的想法,才是最重要的。

 

『妳沒有那麼喜歡我』這句話,我很早之前就體會到了,只是沒有說出口,或許,我該早點認清,早點面對自己的想法,而不在只是一昧的逃避。

 

我沒有對不起妳,妳也沒有對不起我,朋友說過,感情不是相對論,不是你付出多少,就應該得到多少的回報,當然,感情也就沒有所謂的『公平』可言,對的起自己,就好了,不是嗎?。

『芬寽,我問妳,我們當初去北海岸玩,『膽小鬼』這首歌,是妳故意在我後面唱的,對不對?』在一起不久後的某一天,我這麼問她。

『是阿,誰叫你是塊大木頭呢,學‧長。』她是這麼說的。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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