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T 創作馬拉松,正式起跑閃亮星─語風稿件大募集

02

時序遞嬗,似乎大家都已慢慢習慣沒有馮賀倫的日子。在他剛離世時謝雪隨他而去的那將近十公斤的體重,如今也慢慢補回了;儘管她仍並不確定內心缺失的那塊是否亦同步填起。只是她終於能夠正視一件事:馮賀倫的那些書和收藏的CD也該處裡掉了。

她花了一整個上午在收拾。把那堆老舊物品全部整理出來打包好之後,忽在馮賀倫書桌最底層的抽屜裡發現了一本手札。

她好奇心頓起,四十一年來可從沒見過馮賀倫有寫日記的習慣。拿起積滿塵埃的手札翻了翻,整本都是空白的,什麼也沒寫;驀然間刷一聲,一個黃中泛褐的信封伴隨漫天飛揚的粉塵掉了出來。正想著是哪個舊情人寫給馮賀倫的情書,他竟瞞著她如此鄭重地收藏起來呢──隨即驚訝地發現,信封上的收件者,不是馮賀倫,而是謝雪。

難道是馮賀倫曾經想寫給她最後卻不知何故沒送出的信嗎?既然是寫給她的,當然是堂而皇之地立刻拆開。

『雪:

我是輾轉反側了數十個日子,才鼓起勇氣寫這封信給你。當時我們是基於怎麼樣的憤懣,才會那樣毫不留情地傷害彼此?事後回想,才驚覺自己是如此幼稚得可笑。

促使我毅然決然下筆的關鍵,是因為我收到矽谷科技大廠的聘書了。這是我一直以來追求的夢想,但得知消息的當下,我卻是第一個想到你。我該如何在這樣一個糾結的時刻,拋卻對你的掛念而遠赴海外呢?

你曾說過若有一天我要去美國,你會義無反顧地追隨我。我知道這半年來你父親生了病,你或許暫時離不開他;且偏偏又在此時,你選擇與我漸行漸遠。

抱著僅有的一絲希望,我想再問你一次:你還愛我嗎?你還會願意隨我遠走異鄉嗎?如果你還像我愛你一樣愛著我,我會欣喜若狂地迎你做我的新娘,到另一個國度開啟我們的生活。甚或是你無法拋下家人,我也會願意為你放棄這個機會,留在台灣陪伴你,直到你穩定下來。

請原諒我沒有勇氣直接和你對話,而選擇將這些心意寫下,如此一來我就不必面對被你當面拒絕的難堪和痛苦。我會日夜等待你的回音;而如果在這個月內等不到你的消息,那麼我就會知道你的答案。我會默默離去,不為你帶來任何的負擔。

愛你的   傑』

信紙悄悄地從謝雪因驚愕而鬆開的掌中滑落。不是因為這些怎麼看怎麼尷尬的過時語言,而是因為她對這封信竟然毫無印象。往事種種霎時越過這四十幾度秋的睽違,歷歷湧上心頭。

張敬傑是她大學時交往的男朋友。她大二、他碩一時,他們在校慶舞會上相識。他帶著斯文的黑框眼鏡,有飽滿的嘴唇,笑起來很有點當紅男星秦祥林的味道。在那樣恣意紛飛的青春裡,他們一見鍾情。接下來的那兩年他們便習慣了身邊有彼此,甚至基於無可救藥的浪漫和天真而許諾了終身。只是漸漸地他們也難以免俗地像其他年輕的情侶一樣,因為某些難以妥協的價值觀而齟齬,並且越演越烈。然而每回都在事過境遷的爭吵之後,找回對彼此的濃情密意。

只是那一次,他們再也來不及和好。

當初是為了什麼而爭執,謝雪早就想不起來。她只記得那次是他們有史以來鬧得最劇烈的一次,她第一次在他面前摔碎東西,摔的還是他送給她的玻璃飾品,也一併摔裂了自己的心。然後她就頭也不回地離開了。

他們開啟了一段互不相往來的冷戰期。就是在那時候,馮賀倫帶著一包鹹酥雞和一杯紅茶,出現在謝雪的住處。

那天天氣很冷,他的登場對正裹著毛毯孤苦伶仃準備國考的謝雪來說,無異是一道暖流。

雖然和馮賀倫同班了快四年,她卻一直沒有特別注意他的存在;是直到大學的最後一個學期他們分到同一組做報告,她才發現他其實滿好聊的。在小組討論時間,謝雪和死黨提起與張敬傑吵架的事,馮賀倫才知道此時的她特別需要安慰。

婚後許多年想起這段往事的時候,謝雪都會笑著揶揄馮賀倫,當時的他根本是見縫插針。

那時馮賀倫三天兩頭上門獻殷勤,一下說天冷需要進補而帶藥膳排骨過來;一下說謝雪忙於K書因此來幫她打掃。謝雪總是嬌嗔著說不用這麼麻煩啦,但被男人追捧的喜悅還是寫在臉上。到後來馮賀倫幾乎是來去自如,窗台的花都是他幫忙澆水的;在信箱裡堆積一星期沒收的郵件都是馮賀倫幫她收進來的,簡直像個稱職的家庭主夫,差別只在他還沒有開口告白,否則他們就是名正言順的情侶了。

郵件都是馮賀倫幫她收進來的──往日浮光的瑣碎片段一浮上腦海,謝雪瞬間打了個冷顫。張敬傑的這封信為何會被馮賀倫藏在手札裡?為何沒有送到她手上?她幾乎是立刻就有了答案。

馮賀倫私自攔截了這封信。

信封沒有署名,但寄件地址是大學的研究生宿舍,想必是一看就猜得到是誰寄來的。

說不上是什麼情緒,謝雪怔忡地坐在木地板上出了神。她一直以為當年張敬傑就那麼狠心,從此不肯和她聯絡,還因而食不下嚥耿耿於懷了好長一段時間。如果當年她看到了信,會回頭和張敬傑在一起嗎?如果她早個四十多年就發現馮賀倫藏匿了這封信,她會一怒而和他分手嗎?如果當年張敬傑能勇敢一些、當著她的面說出這句話;又或者她自尊心不要那麼強,主動找他談和,一切是否就會不同?

再多的如果,早就都是作古的往事了。她甚至連當面質問馮賀倫的機會也已錯失,只好苦笑著搖搖頭。

然而來自遙遠記憶的震撼仍然讓她久久無法平復。她將打包好的廢棄物丟到樓下的回收區後,一上樓就戴上老花眼鏡,打開家裡的電腦,在臉書中搜尋張敬傑的名字。

她試了他的中文姓名和他當時的英文名字Denny   Chang,瞇著眼吃力地從海量的帳號中一一點進去查看,但都不是他。接著嘗試「張敬傑」的漢語拼音、威妥瑪拼音、通用拼音,終於找到了和她有一個共同好友的帳號──那位共同好友是個很久未聯絡的大學學姊。

點進去之後,看到一張有些陌生的大頭照,背景是在紐約的時代廣場。仔細端詳照片中的面龐,皺紋滿佈、戴著金屬框眼鏡,還有些發福,笑容卻很爽朗。這真的是他嗎?四十多年,算起來他也有七十歲了,但照片中的男人看起來卻頗為結實,甚至感覺還比她年輕。她記憶中他的神韻印在這張臉上,只留下淡淡的影子。

她正想點下交友邀請,卻忽然遲疑了。她身穿紫羅蘭色外套的這張大頭照好看嗎?是不是看起來很老?她開始在電腦資料夾中找尋其他更美的照片。找了約莫有半小時,她只挑出出席品瀚婚禮時,身穿優雅酒紅色禮服、手舉酒杯的獨照,算是近十年內唯一打扮完美兼且零死角的。

她把大頭照更新成這張照片,才點擊了交友邀請。

「敬傑,我是謝雪,你還記得我嗎?好久不見了,偶然發現你的臉書帳號,因此冒昧提出邀請。」

斟酌再三,她傳送了這則訊息。

僅隔了一夜,她就在臉書看到對方接收了交友邀請的通知,還附帶一則訊息:「阿雪!真沒想到是你。我當然記得你了,你過得都好嗎?別來無恙?」

一股從丹田湧上來的氣流直灌入她腦門,全然毫無來由地,有種眼淚要奪眶而出的衝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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