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T 閃亮星─阿沿稿件大募集

第五章到第十章

第五章、

接下来的一整天我化身为埋头黄沙的鸵鸟,不看不听不想,电话也索性拔了线手机自然关机。

当然津也被我扫地出门,我倒不是怪他,只是无法面对自己。

直到凌晨两点半。

我家的大门发出的巨大声响几乎让人质疑是否有人开了攻城车冲撞,再怎么装聋作哑,我也不能厚颜无耻到任由这声音滋扰邻里的清梦,只好三步并作两步跳去打开大门。

烈。

没有酒气。

怪哉奇哉。

他伸手推我进座,一脸愠怒;“我以为你做趴下了。”

喂,你有什么资格指责我?

“来干嘛?”我的口气也称不上友善,“今天碰到你老婆了,她要我转告你,离不离随意,但孩子你要认,就这。”

他点头,视线却锁定了我。

果然,我听到了这辈子我最不想由他提出的问题之一:“你喜欢男人?”

我嬉皮笑脸:“男女不拒,老少不拘,荤素皆宜,欢迎投怀送抱。”

“耀!”

“不要那么大声,我很认真地回答了。”

这种破罐破摔的心态是怎么滋生的?不就是让烈知道我的性向嘛,又不是世界末日,有什么大不了的。

“你……”

我听见他倒吸一口冷气。

接着,是上一个问题的衍生,同时并列我这辈子最不想听到的问题:“你是不是对我有意思?”

苍天啊,暗恋某人将近十年,且此人还是关系亲密的挚交——这算不算量变最终导致了质变?

他还终于醒悟了啊,可喜可贺。

“烈,”我装腔作势不来,用玩笑敷衍的意图也在他的灼灼目光下冰消雪融,“我没有要求过什么,不是吗?”

活到那么大,唯一倒贴过的人就是他了,要是我有点骨气的话,我大可以跟他慢慢算上吃喝玩乐的账目,然后揪着人大吼:“钱债肉偿!”

当然这是幻想。

现实是烈倒退了一步,光线蒙昧的房间内,他的脸黯淡不清,轮廓模糊,我只能听到那比平时低几个音调的声音:“原来你真是这么看我的。”

我耸肩,作了个西式经典的无可奈何摊手。

这似乎激怒了他,他的声音再度拔高:“把我当做幻想对象了吗,耀?你不觉得恶心?”

“不要把我和你老婆混为一谈,”我苦笑,再次摊手“我对你,没有责任。要不是你偶然撞到我那缺根筋的小男友,我压根儿不打算让你见识我这一面。”

“小男友。”他对这个词嗤之以鼻。

我笑了起来,同时可悲得发现,即便此景此境,我仍然觉得这个人可爱,可爱到无以复加。

无可救药了哦,蠢人。

“要不你用什么词来称呼一个每周有那么几次跟你上床的人?情夫?哈,别一副心脏病发作的表情好不好,Welcome   to   my   life。”

我做出拥抱的姿势,烈却再次后退,仿佛要夺路而逃,语气交织着慌张与疑惑,“为什么耀?认识你那么久,为什么我从来不知道……”

“因为我不想让你知道。所以呢,你打算?”

“……我先走了,再见吧。”

烈抛下这句话,开门而去,动作潇洒流畅,一气呵成。

我惊诧于自己的冷静,竟然还在脑子里假设这样的问题:如果时间倒退十年,我只有十七岁,我会如何应对?

可能之一:奋不顾身得追上去,死乞白赖得留下他,然后不管三七二十一做了再说。

可能之二:仍然像现在这样呆站着,只不过眼里会涌出两行泪水,作为初恋死亡的墓碑。

不过我已经快三十啦,这么幼稚的举动实在不适合这个年龄段的男人。我只是站着,看着门。

窒息的感觉是存在的,心碎一地也不假,没有演戏,唇角却始终挂着自嘲的微笑。我当然没有哭,迟早的结局,有啥哭的劲头?

“烈,我是对你有意思。我爱你,现在还爱着你。都不知道怎么才能不爱你。不管你结婚离婚,甚至从今以后朋友都不是,也不再见面,大概我还是会爱着你。”

我对着门说。

门理所当然不会搭理我。

眼睛又酸又涩,喉咙也仿佛被什么东西哽住,烟瘾酒瘾同时涌上来。

可要命的是——

愣是哭不出来。

第六章、

按照逻辑,我与烈之间的联系该是中断了。

大概也没有再续的可能。

倒没有太多的痛不欲生,只是心里好像破了个大洞,冷飕飕的风不断地从那黑黢黢的洞里吹出,到四肢百骸,让人死气沉沉,奄奄一息——

好像夸张了点。

其实日子还是照样过,吃喝拉撒睡一样不缺,我还没心没肺地在津之外又与他人玩了几把一夜迷情。

对象真个是男女通吃。

没有尝试去填补心头的黑洞,因为除非死掉,不然它会如影随形,忠实得陪伴着我直到咽气。

所以,管他娘的,人不能为了这种莫名其妙的理由而死。

问题是,生活有时候真的不按逻辑进行。

或者说不按我的逻辑,毕竟他人的逻辑跟我,大概差了有十万八千里吧。

在烈最后一次的夜访之后,过了半个月,某秋意渐浓的深夜,我在家中伏案工作,作稿件的最后润色,冷不丁接到一个出乎意料的电话。

致电者是我一个开酒吧的朋友,那酒吧属于我的日常活动圈,尽管朋友是抱着健康向上的目的开的,但那里却发展成了货真价实的人肉狩猎场。

所以朋友自打酒吧营利以来,口头禅就演变成了“世风日下啊,真是没眼看了!”

对此我通常打趣:“这把年纪装不了愤青了,你老实点吧,省得变‘愤中’。”

扯远,言归正传,朋友打电话来不是为了别的,居然是让我去领人。

“快把你的人带走,他在我这里引发了骚乱!”

“津?”

“不是,新面孔。他说他专程来等你的。”朋友慢条斯理的话语带上了红灯警戒的意味,“是不是你的新桃花?看他不像咱们的人。”

不祥预感“砰”得一声在头脑中炸开,我丢下未完成的工作,风驰电掣得冲向酒吧,果然在吧台一眼看到已有六分醉意的烈。

不知是该感安心还是别的什么,在走向烈的十步中,每一步都是带着脚镣般的沉重。

吧台后忙活的朋友先发现了我,嘴巴朝烈一努。

那人反应敏捷,迅速转过头来。

视线对个正着,吓得我心脏停跳一拍。

“耀。”

我上前拽他:“走,这里不是你来的地方。”

自然是明白朋友所说的骚乱所指,烈除去新鲜,还既年轻且俊美,非是我主观臆断,从狩猎场四面八方集中到他身上的窥探射线,连在旁边的我都禁不住寒毛直竖。

但不知好歹的人甩开我,笑容古怪:“为什么?为什么我不能来?”

“你不是要见我吗?我已经到了,现在可以走了吗?”我自感苦口婆心。

“Welcome   to   my   life,”烈朝我举起酒杯,“你说的,我真的在了,为什么你却怕了?”

这种胡搅蛮缠的对话委实让人头疼,又因着一方喝了酒,实在搞不清话里沉淀了多少酒精因素。

我唯一能做的便是再次用力拉拽烈,把他从座位上拖下来,用警告的口吻威胁:“别闹事,给老板惹了麻烦我们会吃不了兜着走。”

烈脚步踉跄,不过并未到摇晃前行的地步,我抓着他的胳膊,一前一后得离开酒吧,继而用上我所有的蛮力,把重得像个大沙包的烈推进后座。

我钻入驾驶位,奋力关上车门,双手紧紧握住方向盘,咬牙道:“烈,你想干什么?”

“Let   me   know   you,let   me   join   you,please.”

“Why?”

“为什么要问为什么?”烈的笑声发苦,“你也好,雨萱也好,我生活中最亲近的人都有两副不同的面孔,我有那么可怕吗?耀?可怕到你们都不敢让我知道你们的真面目?”

把我跟他老婆相提并论可不会让我觉得荣幸,我也只好苦笑,回道:“那大概是我们的真面目可憎可恶,让人不敢领教,也才不忍给你看见罢了。”

烈没有应声。

第七章、

然后,便是酒后乱性。

……

这当然是不可能的,毕竟我本人可是滴酒未沾。

我最终还是把烈带回了家,他的酒量比我好,到底是做了数年销售的人,经过一番折腾,到家时已清醒到可以要求洗澡了。

等待烈从浴室出来的时候,我给自己倒了一杯纯伏特加,一饮而尽。

这是怎样的一幕啊?

俗套的剧本,狗血的剧情,不干不脆的角色,以及,演技拙劣到家的演员。

烈洗澡出来,半裸的上身沾着水珠。

我移开视线,有意不看他。

“耀。”

“你知不知道,以现在这样的氛围,再加上你已经知道我是什么人了,我们很可能会发生点什么事。”

扪心自问,这话究竟是恐吓还是诱惑?

天晓得。

烈微微叹了口气,到我身边坐下,双手在膝前交叉,侧头看我,他的语气平静得全然不像喝过酒的人:“我想了很久,但是想不明白,你喜欢我吗,耀?”

我闭上眼睛,酝酿着答案。

良久,我道:“上辈子,我欠你的。”

顶好欠的是成百上千吨黄金,要是撞上“一文钱逼死英雄好汉”的窘境,实在叫人情何以堪。

但烈却像中了石化魔法,僵着肢体一动不动长达……要我主观臆猜的话,三分钟之久。

默哀的时间。

“耀……”他抬眼看我。

我忙摆手,笑道:“别,别,我欠你,你不欠我。I   know   you   are   straight.烈,我说过我没有要求什么,现在依然如此。”

这话说出便是自虐,我瞧着他翕动的、形状姣好的唇,唯一的念头便是吻上去。

烈点点头,没有即时吭声。

在气氛尴尬得无法收拾之前,我刻意打了个呵欠,伸着懒腰说:“今晚你又要赖我这了吧,你是客,睡床。”

“耀,”保持着不变的姿势,烈倏然道,“我也说了,我想了解你,真正的你——反正这里只有我跟你,你为什么不——”

他稍稍一顿,目光让我想起了紧绷的弓,“让我看看你?”

我的心脏强烈收缩,半点笑容也挤不出:“看什么?”

“你,看你。”

我一时无言,不知道他葫芦里卖什么药,有何企图,作何打算,这人的脑袋莫不是给人偷换过?抑或异形伪装?前者是聊斋,后者是……X档案?

“You   said   you   kenw   I   am   staight.But   I   don`t   know   myself,could   you   show   me   the   truth?Please.”

“拜托,这又不是英文会话课,咱们说中文……”

“我这算不近情理的咄咄逼人吗,耀?”

他认真的神态让我无力,我无法假装不懂他话中的涵义,我该死的太明白了,所以才迟疑不决。

“如果你不能接受呢?我们还是朋友吗?”

要命,这是哪首流行歌曲的烂俗歌词啊?

烈再一次抿紧了唇。

我别无他法,在这个人面前,除了投降,没有退路,没有出路,甚至没有生路。

脑海中闪过一句电影台词,我咬牙切齿:“I   wish   I   knew   how   to   quit   you!”

然而,大脑仍指挥着手指,做它们要做的事。

很难去分辨自己究竟在想什么。

众多的回忆、念头一涌而上,万丈狂涛,铺天盖地,又似乎大脑内刚刚经历一场核爆,荒芜到天荒地老,只是木然机械得——

宽衣解带。

他娘的为什么我不能装傻到底?

真实的我是吗?赤身裸体的我,自暴自弃的我。

对他的身体,我梦寐以求,朝思暮想,而讽刺的是,却要乞求上天,让他不致对我的裸态反感厌恶。

这不平等的源头,除了上辈子欠债未还,别无他解。

第八章、

在朋友的面前脱衣舞实在是个新鲜有趣的经历。

鼓足十二万分的勇气,剥除自己文明人的最后一丝证据,委实让人难堪万分,倒不至于像一个未经人事的少女般面红耳赤——事实上我怀疑有谁能在此时岿然不动保持冷静的,但我也将头转向了别处,尽量避开烈鄙视的目光。

我粗鲁得把衣物掷于地上,笑道:“如何?满意了吧?身材还可以不?”

“你希望我夸奖吗?”听口气,他似乎波澜不惊。

“这是你要的,真实的我……喂,不介意的话,我想穿回衣服啦!”

“你害羞?”

我嗤之以鼻,为这句问话,也为自己不合时宜的恼羞成怒:“别开玩笑,我只是——”

脑部思维连接到了另外一件事:怎么会有人热爱“天体运动”?真是百思不得其解啊!女人也罢了,里面湿润与否,只有上帝和自己知道,男人可不行好吧,面对不该起反应的人有了反应,没有了遮挡才真叫百口莫辩,无地自容。

我知道自己赤裸裸得犹如初生婴儿,也清楚烈在目不转睛得打量着这样的我,更时时刻刻被烈半裸的身体所诱惑,这样的情况下我若还能淡定,那无异于佛陀转世。

“耀,你为什么不敢看我?”

他奶奶的,反正自尊自傲一类的东西早就碎成千片万片,这个时候还有什么好矫情的?

“你又不是脱光,有什么好看的?”我笑道,“脱光我就看,不过别怪我事先没警告你,到时候我能不能控制住自己就不一定了。”

感觉烈向着我逼了一步,暴露在空气中的肌肤瞬间起满了鸡皮疙瘩。

“就算我说同意,你也不会干什么吧?”

不动声色中却有太多的无可奈何,听得我悚然一惊,不自禁抬眼看他,凝视中,他的目光有些茫然迷离。

“是不是呢,耀?就算我说——Fuck   me,please,会退缩的人,也是你吧。”

这逼问落在最后一个音时,烈的表情倏然转为挑衅与傲慢。

我再次无言以对。

烈是对的,不愧是多年挚友,的确足够了解我。

扯出一笑,我回答:“那倒不见得,说不定我也会酒后乱性什么的。”

他哈哈得嘲讽:“你算了吧,早能乱性,你也不是你啦。行了行了,欣赏完毕,你赶紧穿回去吧,省得感冒了找我侍候。”

我以比脱衣更快一倍的速度着装完毕,瞅着已经直接躺倒在沙发上的烈,踌躇了片刻,吞吞吐吐得问道:“不恶心吗?”

他眨了眨眼睛,明知故问:“什么?”

“废话。”

“呵……”烈低声得笑着,他在沙发上伸展开双腿,又像只猫般地蜷起,转向我,神情愉悦,“不会,真的不会,否则我早就落荒而逃了。”

“你不怕我夜袭?”我居然又惯性得开起了这种没营养的玩笑,真恨不得自抽几个嘴巴。

“耀。”他冲我招手。

我不疑有他,凑上前去,烈却倏然支起身,手臂准确得勾住我的颈项,用力下压,我猝不及防,整个人被往前带去——

烈吻了我。

在我真正能理解发生了什么事之前,这个亲吻已经变得深入缱绻,难舍难分。

好像有人从我身体内部纵火。

置身于熊熊烈焰中,理智的铁锁荡然无存,喘息声中,我探上他的胸口,手指即刻被他的肌肤吸附过去,一时间,我忘形了。

直到第一声呻吟从烈的口中泻出,犹如当头棒喝,我猛然间发现,自己竟已移动到他身上,他的唇,他的颈,他的胸……无一不留下我亲吻的印记。

而烈,双眼前所未有得湿润,瞅着我。

瞒不了自己也瞒不了人,我们都有反应了。

他似乎明白我停顿的意义,举手搭上我的肩,苦笑:“你说你知道我是直的,嗯?”

“我不知道,我什么都不知道……”

忍不住再次亲吻他,这一刻有种老泪纵横的感觉。

“烈,烈,我好想。”

戛然而止,并无弦外之音,我都不晓得自己在说什么。

“我知道,”他附在我耳边,叹息着喃喃,“我懂,你会给我时间的。”

我再一次忍俊不禁:除了他,谁能知我至此?是的,我可以跟陌生人一夜贪情,但惟独他不可以。跟他睡觉的充分条件只能是他选择了我。

男人都是下半身的动物这没错,可是若下半身的对象是他,我无法原谅自己。

第九章、

一夜无眠,天不亮烈要离开时,他向我告别的眼神里蕴着些许的恋恋不舍,这足以让我心花怒放。

当然我没有天真到以为我和烈自此便能干柴烈火,从今往后轰轰烈烈。

那是不可能的。

现实其实是这样:烈临走前对我说,他必须要回去,毕竟与雨萱的矛盾并未表面化,妻子有孕在身,丈夫总不能有家不回。再加上,辞职也不是一句话就可以搞定的事,他还得回公司做必要的交接,往公司跑的话住自己的家通勤也方便些。

我自然没有,也不能有任何异议。

然后呢,烈就这般石沉大海。

杳无音讯。

有说法叫“近乡情怯”,我觉得那大概也符合我的心理。

多少年来,我一厢情愿得认为他就是我的归宿,不管我在外如何游荡漂白,他始终植根于我心的最深处——怯,没错。

我不敢找他,哪怕我有上百种能找得到他的方法。

直到数日后,一个意想不到的人打电话给我。

要我做一件出乎意料的事情。

“陪我去产检。”女人理直气壮得仿佛我是她领过大红证摆过豪华酒宴外加进过教堂对着并不信仰的上帝宣过誓喊过“我愿意”的老公。

我先是质疑自己的耳朵,继而怀疑她的神经。

“你没毛病吧?”

“就是有,所以才不想自己一个人去。”

雨宣给我解释了一大通,能听懂的不多,大概意思似乎是检查出胎儿有些问题,今天要去做进一步的检查。

听到这里,我又忍不住问:“为什么找我?”

理论上,她该有个合法的丈夫,还有个不合法但合情的……奸夫,怎么也轮不到我这八竿子打不到的外人出场吧?

对此,她没好气得回答:“我找不到烈,你替他顶上吧。”

我茫然,不是说了回归家庭吗?怎么连他名正言顺的妻子也找不到人?

于是基于一种侠义精神,我还是暂时扮演了丈夫的角色,检查的过程不想赘述,结论是她得住院。在把医院的各个楼层都快跑遍,还不得不上了趟银行替她取钱,去了回他家把她换洗的衣物取来,等等等等一串让人焦头烂额四肢发软的事之后,她终于坐上了病床,而我也得以在旁边的小木凳子上喘口气。

“耀,谢谢你。”她看起来鼻子发红。

我踌躇了片刻,才轻声道:“你不能怪他,是你先对不起他的。”

她沉默良久,双手放在腹部,抬眼时多少带着挑衅:“他在你那里,是吗?”

我一愣,却也即刻明白过来,原来她行事并非不合逻辑情理,找我,不过是希望通过我找到烈,但遗憾的是,我并不晓得烈如今身在何方。

听了我的回答,她陷入沉思,倏然噗嗤一笑,不无奚落得道:“又想逃避吗?不知怎么办才好?男人真不可靠啊。”

作为不可靠的成员之一,我无言以对,倍感纠结。

“你也别说谁对不起谁,”女人的利嘴未停,“你总不会天真到以为他是个洁白无瑕的天使吧?耀,你真的了解他是什么人吗?”

我叹了口气,把手放在她的肩膀上,像安慰一个兄弟一样,只是力道并没有太大,“别说这些了,你要快乐些,才能生出快乐的孩子。”

“快乐?那是什么?可以吃的吗?”她蹙起眉。

“可以吃,你把它放点发酵粉,做成‘不钻牛角尖’面包,会很美味。”

她笑了,我也跟着笑。

又陪了她一会儿,我们的话题刻意绕开了烈,在稍有点尴尬的气氛中,终于烈的母亲带着饭盒来照顾媳妇了,我这名不正言不顺的替身礼貌得告辞,适时得退场。

出了医院,无处释放的压抑让我顿感犹如一头困兽。

烈。该死的烈。

我对着太阳骂,当然太阳不会理我。

接着,我做了一件不太理智的事:打了个电话给津。

目的性很强。

津很高兴,见到我时,明眸善睐,神采飞扬——他的目的性也很强。

干柴遇烈火,大家都懂的。

第十章、

我跟津做的事并不违反道德——好吧,就算关乎伦理,事实缺德,那也属于私德,退一万步说:我为什么要有道德?

又不打算做万人表率,更没有兴趣出版《道德哲学问题》。

事实上我还打算恬不知耻得宣扬那种性爱的美妙。谁能不爱年轻有弹性的肉体?

何况小情人在床笫之上极尽配合,百依百顺?

津的身体是我要的,我对他是阳光明媚抑或黑不见底兴趣不大,更未曾想过这可能对我造成什么影响。

反思一下,我知道自己是个混蛋,混蛋得很可以。

接下来,又是几天过去,无风无浪,一堆鸡毛蒜皮,回归生活常态。

不想平平常常、温暖干燥的一夜,我正在家中悠闲自在,倏然午夜铃响,祸从天降。开酒吧的朋友在电话中的语气阴郁得真不亚于女鬼附身。

“耀,你这混小子,又惹祸了。”

有资格称我为“混小子”的人实在不多,父母自然,同辈之中,也只有长我八岁的这位大哥如此用代称而不致让我恼火。

“我没做什么呀,”我叫屈,“乖得很,都快成了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好宝宝了。”

真的是,纵使当今社会,宅居在家都不代表循规蹈矩,但扪心自问,我真的没有做任何伤天害理、作奸犯科的事啊。

“你自己上我店里来看看吧。”

朋友扔下话,果断得掐线,丢给我无限的忐忑。

我做啥了?

不当心触犯到专政了?不至于吧,我虽不满资本主义,可也没有愤怒满溢到参与什么抗议活动中去……

一头雾水得出了门,踩着不安的步伐来到了朋友的酒吧,里面依然人声鼎沸,热闹喧哗,实在没有被警局扫荡的迹象。

也就是祸事只是我私人的?

径直走向吧台后方的朋友,他迅速地瞥了我一眼,放下手中的活计对我道:“跟我来。”

他闷声不响,将我领到设于楼上的休息室,取出钥匙,打开电视柜下左边的抽屉,拿出个信封来。

“看看。”他下巴朝我一扬。

我满腹狐疑得打开信封,抽出里面的东西:不多,四张照片。

“这是……”我被震慑得一时无言,头皮阵阵发麻。

其实真的也没什么,不过是脸部拍得很清楚的那种照片,因为主角是区区在下,实在不晓得有无资格冠上一个“艳”字形容。

“怎……怎么回事?”我求助得望向朋友。

“这两天有人拿着这玩意兜售——你是怎么回事?”

脸像被人甩了一巴掌般火辣辣得疼,我突然明白津特意把他的书包带进房间是为了什么。原来这也是代沟,任我想破脑袋,也猜不中里面乾坤。

“而且还卖到我这儿来了,耀,你知道谁干的吧?”

我默默得把照片撕成难以复原的碎片,重新填进信封,只觉胸口堵得慌。

朋友大概觉得于心不忍,缓和了口气:“你也别沮丧,最近的年轻男女,都爱靠卖照片赚钱,毕竟比真的卖身来得安全——就是……能看出是你这点,比较麻烦。”

“我去找他。”我深吸口气,有暴力发泄的冲动。

“已经帮你出面了,”朋友慢悠悠得说,“现在传到外面那些,力所能及的,我都帮你解决了。”

“谢谢。”我不知道还能说什么。

但朋友依然盯着我。

视线显然别有深意。

“还有什么事?”

心情已经低落到谷底,并不介意再往下掘坑,能深到把自己掩埋则再好不过。

“上次来这里找你的那个人,也在了。”

我张了张嘴,欲言又止。

不需要问了,烈从某个我从未留意到的角落现身,直直盯着我。

果然应该挖坑把自己活埋的。

朋友颇有元帅风范得一挥手:“你们聊聊吧,我回去照看生意。”

他潇洒得退场,留下我与烈大眼瞪小眼,针尖对麦芒。

倏然得了解,他是烈,而我是耀,我们合该是光明的一方,然则两团火,如何能够互相靠近而不灼伤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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