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T 閃亮星─阿沿稿件大募集

第一章到第四章

第一章

凌晨两点差十五分,我接到烈的电话。

他用一贯毫无愧疚若无其事的口气说:“嗨,我现在上你家,方便不?”

我暗中呻吟了一声,强打起精神回答:“好吧。”

挂断了电话,我扶着发胀的脑袋,摇晃到厕所,在水龙头下用双手接水,扑在脸上。

稍微清醒点之后,我习惯性得步入厨房,从冰箱里取出速冻云吞,这小子每次来我这里,总会嗷嗷叫着要宵夜。

挤在狭小的流理台与冰箱的夹缝中,点燃单灶煤气炉,火苗围成摇摆不定的圈,我将双柄不锈钢小锅装上水,乍然有些失神。

这种状况,究竟要持续到什么时候呢?

边煮云吞的我,边自嘲得苦笑。

究竟上辈子,欠了烈这王八蛋多少钱?

这一生黑云罩顶,要还此情债?

不要误会,我与烈始终是朋友,不曾有变。

顶多也只是我暗恋他而已。

始于高中时代荷尔蒙的恶作剧吧。在那之后,我也曾短暂得迷恋过哪个女生,也曾与特别的人有过一段不算太短暂的美好回忆,但惟有一个烈,是残留在我心脏的子弹头。

想他,会心痛。

当然烈全然不知情,也不知是我掩饰功力太过高明还是他太过迟钝,考取了同一所大学的我们还有过在校外同居一间陋室的经历,然两年过去,该发生的和不该发生的,统统没有发生。

若有可能,我倒也希望出演一幕酒后乱性的老套狗血戏码,上了再说,让下半身发言。

惜哉,现实生活中这等不计较后果的冲动还是鲜少出现,至少我就不行,因为我一喝多就犯困,别说乱性了,连乱语的能力都欠奉。

大学毕业后,还是呆在同个城市——初入职场时,极少见面,却总和陌生人擦肩,唔……不久,烈与大学时代末期交往的女友谈婚论嫁,拉埋天窗,我本以为与他已经略显疏远的关系会更加恶化,但是,事实却全然迥异。

我们之间,倒诡异得死灰复燃起来。我思忖着他有家有室,很少主动去约他,他却隔三岔五得在深更半夜扰人清梦,邀我共醉,我私下猜度他的婚姻并不幸福。

然而,不想过不了多久,却又传出他老婆有了喜,这自然让我多少有些莫名其妙,不快了许久。

烈依然未有察觉,我行我素。

就好比今夜。

他趔趔趄趄得跌进我家,带着一身酒气,形象符合黑白片年代浪荡丈夫。

我任着烈瘫倒在客厅的沙发内,冲我傻笑。

“又来了,天天喝那么多酒,你哪来那么多愁?都快当老爸了,振作点吧,也不怕不到四十肝硬化!”唠叨出口,我只觉得自己好像化身成烈的老妈。

“总要放纵一下的,要不,就憋死了。”

对这个借口我嗤之以鼻:“你这叫一下?”

烈继续傻笑。

“我煮了云吞,要吃吗?”

他摆摆手,摇摇晃晃得站起来,眼神发直。

心中警铃大作,我小小得倒退一步:刚刚还在为青春年少之际未来得及整合一场轰轰烈烈的酒后乱性而后悔不已,老天可不要用烈来报复我!

不管怎么说,快三十岁的而立之年了,再玩这套会不会太过幼稚?

“喂?”

烈嚷着:“你干嘛还不结婚?”

我差点被这话呛到,“和你有关系?”

这是怎样一个神经病啊,半夜骚扰不说,酒气熏天得闯到我家,气势汹汹得来质问我为何不婚?

是不是应该立马将他扫地出门,以示惩戒?

“有。”

理直气壮得让我哑然。

他盯着我,老鼠对猫……不对,猫对老鼠,蛇对青蛙的视线。

“我一直想问你,在毕业那天,你唱的那首歌,是给谁的?”

靠!

心头油然飙起这硕大的感叹,终因突发的筋疲力尽而改为悠悠扶墙,换咬牙切齿为苦笑连连,慢慢吟出流传大江南北的千古名句:

“他奶奶的!”

第二章、

毕业那年唱的歌,若非烈的提及,我几乎已经遗忘。

如果你知我苦衷。

何以无一点感动?

“难得你这个朋友/极陶醉/但痛。”

兴许触及我的便是这一句吧。

被卡在友情的悬崖边上,想跳下去一死百了都做不到的倒霉蛋看来不止我一个。

可堪告慰。

二十二岁的我,唱这首歌,到底有多动情?

按照通俗剧本的发展,在烈石破天惊的发言之后,在我来得及反应之前,他应当酒劲发作而沉沉睡去,将矛盾拖延——这样集数才能增加。

可惜,不管我怎么祈祷,烈也没有半分睡意,倒愈发像一座着火的……战车。

“回答我,”他哑着嗓子,“你是不是一直喜欢……”

我屏息静气,等待最后宣判时刻的到来。

“雨萱?”

哈?

从烈的脸上流露出的困惑,我明白我脸上的表情一定也滑稽透了。

“不是吗?”他泄了气,重新跌坐回沙发上,双眼仍直勾勾得盯着我。

即便迟钝到家,我也必须发现不对劲了。

挤出一点笑容,发出比寻常要诡异的声音,问:“发生了什么事?跟老婆吵架了?”

类似废话的问题,但任何对话都需要一个开场白吧?

只是烈接下来的回答多少有些出乎我意料,他叹了口气,用手遮颜,沉默了片刻才道:“那孩子,不是我的。”

花了一分钟时间我才把这话的意义消化完全,明知轮不到我来大惊小怪,我仍然跳将起来:“What?你开玩笑?”

“有人会拿绿帽子开玩笑吗,大哥?”

这倒是,奇耻大辱。老婆偷汉子的男人非但得不到一丝同情,反而会被嘲笑讥讽,这世界真他娘得黑白颠倒,变态混账。

抛开愤世嫉俗的感想,我仍觉难以置信。

更不可思议的是,从烈刚才的反应揣测,难不成他竟认为绿帽子是我摊派的?

简直活见鬼了!

烈的老婆叫叶雨萱,我也认识,小我们一届的师妹。我跟这女人的关系谈不上号,但也不到互相敌视的地步,只因中间有个烈,勉强也算得上比熟人再上一层的关系吧。

撇开我自有心上人不谈,便是酒后乱性到一塌糊涂,我也不会跟这女人乱来啊!

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与烈沉默对峙,大眼瞪小眼。

我听见自己在吞咽口水,勉强开声:“孩子还没出来,你怎么就知道了?”

不是应当某日孩子需要输血,发现血型不对,这才把和睦家庭的假象粉碎的么?

“她说的,”烈的话语里透着沮丧与颓然,“我问她是谁,她告诉我是一个我很熟悉的人,我以为是你。”

如果是我的话,我们就可以出演标准的两男一女之纠结无边际无绝期的等边三角恋——这可是我的噩梦。

烈缩在沙发既似沉思又仿佛茫然的模样让我心疼,我靠向他身边,故意用平板的口气问道:“怎么考虑了?胎儿都有人形了吧?”

他瞥了我一眼,不语。

“要酒吗?还喝得下不?”

“你陪我喝?”

我叹了口气。

其实无论是我还是烈,我们自身没有,也深知对方没有酒后吐真言的习惯,否则同居那两年里,什么该说不该说的话也说尽了。

只是此时,半夜一人一个啤酒罐,倒让人有种时光倒流的错觉,就像我们依然是明天可以翘课的大学生。

借着酒精的催化,烈开口了,这次很平静:“她说她爱的人不是我,跟我结婚,是因为她以为我爱她。”

“以为?”我听出了重点词汇。

真让人头疼的纠结。

烈笑了笑,捏扁啤酒罐,道:“总之,不是你就好。我真怕是你。是了,我还跟你说件事,我打算辞职了。”

我停下送酒入喉的手,斜乜着烈。

兄弟啊,你可不可以不要在曙光来临之前最浓厚的黑暗里,一次性塞给我那么多负面新闻?

第三章、

工作与家庭大概是每个社会人生活中的两大重心吧,同时闹得战火纷飞并不是个有趣的事情。

不过既然这是烈的决定,我无能为力。

此人看似随和,骨子里却是不见棺材不掉泪。

于是我转而与他讨论经济问题。

“打算休息多久?钱够用吗?”

他略略点头,冲着我又是一笑。

我不由得端详起这个自十五岁起便爱上的男人,熟悉到不能再熟悉的容颜上不见一丝昔日让我倾心的开朗。

弥漫着阴霾与沮丧。

“突然觉得赚钱没意思了,以前想着养家糊口,”他耸肩,“现在家都快散了。”

“想离婚?”

“我不知道。”

“……要命,你赔我睡意。”

我知道烈是个优秀的销售,月入算不错,便是雨萱不工作,他们的小家庭也不缺钱花,如今连工作也不要了,看来是心中已有主意。

我要趁机扑上去,把他压倒,一边啃一边叫,来吧,我养你?

苦笑。

曙光终于来临,烈在我床上四仰八叉得大睡,酒精把他拉入了梦乡,却让我在又一个美好的早晨头疼如裂。

今天要不要休息?

我的工作不需要朝九晚六,勉强算来,是自由职业者——可是休息又如何?

难道就为了整日面对烈的睡姿?

似乎有些无聊过度。

解决完早餐,勉为其难得工作了一阵,我见烈与周公的缠绵正自火热,难解难分,便决定出门办些琐事。

掐算得还真是巧了,刚刚抬起返家的脚步,手机铃声便响了起来。

我看着号码怔愣了三秒钟之久,才硬着头皮接听。

致电者是烈的夫人。

尽管我不是烈的小三,而是堂堂正正的“朋友”,但天晓得,对她就是有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愧疚。

不是妒忌,真不是。

女人的语气冷静平淡,完美得符合对“丈夫朋友”的范例,除去缺乏些善意,“耀,烈在你那里,是吗?”

反问句,而非疑问句。

“嗯,半夜过来的。”

她并没有为丈夫深夜骚扰他人而致歉——这是不是折射出他们夫妻关系的一面?换了是我,我家猫半夜跑人家家里找老鼠我都会不好意思咯。

继续用反问句:“我们的事,你都知道了吧?”

“听说了一些,怎么回事?你们之前不是好好的吗?”

我小心翼翼得使用疑问句。

她则在祈使句中灌注了十足的命令口气:“半个小时后能不能在猫屎咖啡厅见?见面谈。”

话音落,不由分说得扣了电话。

我咬牙切齿,猫屎?狗屎!

事实证明,怀孕的女人是很大牌的,不管她怀的是不是老公的孩子。迟到了足有半小时之久,姗姗来迟的孕妇面无愧色,完全不晓得我为了好意思在咖啡厅里呆坐,不得不点上一杯加奶加朱古力的花式咖啡。

她向我露齿一笑:“抱歉,耀,产检花费的时间比预期的多。”

开场白结束,咖啡也准备好,虽然是大白天,店内仍然慢慢得升腾起适合黄昏的爵士乐,一切准备就绪。

女人喝下第一口咖啡,说道:“耀,这孩子并不是烈的。”

“我听说了,他还以为是我,特地兴师问罪来了。”

她盯着我,目光炯炯如深海探照灯:“你能跟女人上床?”

这问题突兀得骇人,我努力佯装波澜不惊,一笑,自觉有佛的味道。

“耀,”她叹了口气,苦口婆心,“没有女人会对自己丈夫被人觊觎而一无所知。毕竟我也爱过他——”

这多少有点出我的意料,就我个人的观察,我可不认为她有多爱烈。

“你们的事,其实与我并没有多大关系。你到底想说什么,不妨开门见山得说。”我有意慢条斯理。

她笑了笑:“没什么咯,只要烈认下这孩子,一切好说。”

我皱眉。

“你是不是觉得太过分?不是,他不爱我,却装着爱我,耗了我那么久的时间,即便离婚,这也是他该负的责任。”

“你到底,”我忍无可忍,“发什么神经?烈哪里不爱你了?还有哪个男人能对你像他那么用心?”

单纯的打抱不平,同样不是妒忌,真不是。

女人的脸色霎时变得惨白,仿佛遭到股市重挫资金赔光连棺材本都荡然无存的打击,她抿了抿嘴唇,掀出一抹冷笑:“耀,你为什么不去抱他?”

“啊?”

但她泄洪般的气势继续冲击:“去上他呀,耀。你操了他之后,再来问我为什么知道他不爱我。”

我忍住头疼,艰难地从这句把脑门都震撼出冷汗的话语里理出逻辑,恍然大悟道:“你是对他的床上表现不满?”

可怜的烈啊,没法让老婆满足跟戴绿帽一样都是奇耻大辱……

她用恨不得将我剥皮剜骨的目光瞪视我,在我略略缩头之后,又缓和下来:“你没有过吗,耀?激烈过后突然觉得空虚,意识到这个人并不是爱你的,也不是你爱的……”

“你越说我越糊涂,”我打断她的话,“究竟是你不爱他,还是他不爱你?”

她双手一摊,作了个西化的无可奈何,斩钉截铁得回答:“都是!”

第四章、

经过和烈老婆的短兵相接,我理解到以下事实。

1、她知道我单恋烈。

2、她认为烈不爱她,表示她也不爱烈。

3、无论离婚与否,她都要烈认下孩子。

“我可以作单身母亲,但不能让孩子背负私生子的负担。”

我不无讽刺得驳道:“还有个比较好听的,非婚生子。”

她也不动怒,悠然而笑:“我把老公都让给你了,你总该给我点补偿吧,是不是?”

若非在播放着忧伤爵士乐的咖啡馆,我真要仰天大笑了。

他奶奶的!

谈判中断,因为孕妇颇感不适,需要回家休养。我尽管对这女人恨得牙痒,仍不得不战战兢兢得搀扶着她到街边,招来的士送她上车。

真个把绅士风度发挥得淋漓尽致。

她却似仍嫌不够,临上车前回眸嫣然:“我看到你吻他了。”

的士绝尘而去,剩下我一人石化路旁。

为什么?

这种恶俗的情节没道理真的出现是不是?

唯一一次偷吻烈,是大二那年暑假海滨两天一夜度假里的那一夜发生的。

当然,那女人在,很多同学,同学的男女朋友都在。

但烈酒醉休憩的礁岩明明隐蔽而黑暗,我找到他之后与他独处的时间也不超过三分钟,而那风驰电掣的一吻,维系时间更不过两秒——为什么居然都能被她看到?

命运吗?

像我这等俗人,果然无法扼紧命运的咽喉,只能凄凉得被打败,投降一途。

在归途中,我已经下定决心向命运投降了,不想,天杀的恶俗还是没有放过我。

垂头丧气得打开家门,我原以为家中要么是空空荡荡,要么是烈一张宿醉未醒的瞌睡脸,万万料不到的是,人才挤进门,就有某物狠狠得撞向我,伴之以兴高采烈的呼叫:“哥!想你咯!”

这某物——不,某人——招牌式向日葵状笑容此刻绽放得只怕连正午的太阳都要相形见绌。

他是津,可爱的(……)大一学生,一个半月前与他相识之后,这孩子就以特有的……开朗式缠人功力贴上了我。

与那么幼齿的年轻人做爱本非我所愿,但是,既然人家主动送上门,我好像也没有太多理由拒绝。

津很简单,这兴许与他家境不错有关,他从未向我索取过物质的东西,但要是哪天晚上没有给他短信道晚安,他就会不高兴。

他理所当然得视我作男朋友,而我则……不好说。

此时,津的出现让我心头乍然一紧,我推开他,快步走进房中一看,烈果然已不在了。

一股无名的怒火燃起,我回头冲津叱道:“他人呢?是不是你说了什么不该说的话?”

津愣了愣神,露出委屈的神态:“什么呀,我还没问你那人是谁呢?他干嘛在你房里?你倒先来问我了,有这样做人bf的吗?”

撞邪了吗?

烈从不在我家过夜,而津也极少白天突袭,如今两桩概率极小的事情撞在了一起,这种活见鬼的遭遇是不是昭示着天要亡我?

“你见到他了?”

“不废话嘛,要不是那人开门,我怎么进得来啊,你又不肯给我配钥匙!说了半天,哥,那人到底是谁啊?你们过夜了?”

“你们都说了些什么?”我不答反问,暗叫不妙。

津昂起头:“他问我是谁,找你有什么事,我说我来找我男朋友的,也问他是什么人,他就扔下一句叫我转告你他走了,完了。”

我听着直想晕倒,这都什么事啊!

“哥,他究竟是谁?”津快跳脚了。

“朋友啦,”我长叹,颓然到膝盖发软,“圈外的朋友!该死的,看你做的好事!”

“真的是朋友吗?”津努嘴。

我无言以对,心中反复咀嚼着这一事实:

太阳啊,他知道我喜欢男人了!

这可如何是好?

烈会意识到什么吗?他会发现这么些年来,我一直对他抱有非纯粹友情的感觉吗?

天啊!

我抓头,心中的苦楚蔓延到舌尖:“是啊,托福,可能连朋友都没得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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