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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與非罪之9 (完)

罪與非罪之9   (完)

憑普通常識講,劉山青何罪!?

就因劉山青冒犯了竊國集團的龍顏而已。在香港敢於無時無刻冒犯他們的人何其多,劉山青只是我們的代罪者,因為營救代了我們「罪」的劉山青,我們便要厚顏承認竊國集團的官僚們的尊稱,與之講「理」,向之求「情」,這本就與我們向來的思想不相稱。蘇格拉底在當年不公義的法庭上,在死刑判決前,只冷冷的說,「我去死,而你們去生,何者較好,只有上帝知道。」同樣,法國大革命前夕,左拉面對法皇法庭咆哮:《我控訴》!劉山青還蹲在牢裏,這比我們降低自己的態度尊貴得多。他是香港學運社運中的怪傑,比孔丘的述而不作更進一級;他行不空言,比言而不做伏案夜書的犬儒知識分子,自艾而不堅苦的空頭革命者也見進步。劉山青當然是無罪的,有罪的是竊國集團和它的工具們。

大概這樣確定劉山青無罪還是不足以服人的罷。

人們會說這說那,說中國再經不起大變,說變革並不意味進行暴力革命,說劉山青畢竟與托派有些關連,說中共搞了小康局面,說香港不要干預中國內政,還有許多理由……

無疑,中國共產黨有其可肯定的過往,這就是我們肯定資本主義從封建主義者奪到初期民主和自由一樣。世界永遠在變,應該越變越合理,合乎人民所需,合乎人道所求。為了防止倒退,革命便是日新月新的同類字眼。在現今人類歷史上,還有一本屬資本主義世界的憲法,書明人民可以擁有武器,共同推翻不受歡迎的政府,社會主義政府就比之有愧了。雖然暴力帶來另一次的暴力和廢墟,但竊國集團力阻人民思想言論的抒發,不正是將人民推向暴力死角嗎?中共由來內鬥不休,托派只是內鬥中的一個派別,它甚至是歷史陳跡,香港繼起的托派運動充其量只是一把進諫的聲音吧,它還是奉有許多與共產黨共同的綱領,它甚至定名為「革命共產黨」,它也依從馬克思主義的分析看世界,共產黨何懼一名諌友?而劉山青者,更只是諌友的朋友而矣。他與民運人士交流,他為民運人士帶些香港民刊(據云包括托派刊物),他支援民運人士出刊,捐了些兒錢。最後,他還是探望經已失敗被收拾了的民運人士的家屬,就值得中共判牢十年.這個政權未免對自己太無信心。

現時的中國共產黨,必將在未來歷史上消亡,而且消亡的時期快到,因為它怕風吹草動,怕人們的思想言論,迫人民啞口,人民便只有行動一路。

共產黨也不會自行爲其行為作檢討,除非是內鬥有了結果,一派壓倒一派,翻案只為新當權派的政治利益服務,劉山青案不可能翻,也毋需由他們翻案或平反!

人民和歷史自然會給他平反,給他寶貴的肯定。

筆者再次強調本文結論,劉山青是無罪的,也是非罪的,他不單只無罪和非罪,他更是我們中國──香港新一代的表表者,愛國愛民,挺身而出,苦獄磨礪。筆者作為營劉會一員,建議我們該改變觀念:不在敵人的面前乞憐,而是不斷地在敵人面前懷念他,向他學習。

甚麼派都不是問題,最緊要是他的所作所為,邁步向中國民主的明天!

一九八七年三月一日

*香港法律中的起訴程序:律政署決定起訴或否為一審;始審於裁判署或地方法院為二審;轉解高院原訴庭為三審;上訴高院上訴庭為四審;上訴英國樞密院為五審;即合共五重,最後英皇特赦為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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