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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後記

文章後記

《中國之春》在緊接著公安局在八三年八月十日覆中大學生會羅永生的覆函後不久,在其八三年八月份的總第五期刊登了一篇評論我的案件的文章,那是「未言」的《中共秘密審訊何時了》,作者應該從其他渠道得悉我的審訊的一些內情,例如他知道我曾捐贈小量款項給被捕了的何求和王希哲的太太。文章詳列了對我的四項指控,第一項是我是「共產主義者同盟」的積極策劃人,這點則錯。王希哲對這「共產主義者同盟」的指控,一直耿耿於懷,在海外寄居的慕年,還希望平反。平反是中共的特有制度,它把異見者以法律的名義抓起來,在有需要時,以政治的手段把他們平反,意思是,對不起,那時搞錯了。

我在廣州時每次都找王希哲和何求,很奇怪,我的起訴書一句也沒有提及他,也沒有提及「共產主義者同盟」。在那年代,尤其是王希哲如在石磃生長的野草,那會參加這類只有名堂而沒有實質的組織。只要順口附和一句,就足以被定反革命罪。我與他們交談時也不會提出這些意見,這已是一種共識。

而且,就王希哲的政治思想,他也不會加入「共產主義者同盟」,因為他的基本思想是打著紅旗反紅旗,他以自己的青年團的身份自豪,但他從來不是共產主義者,他與共產黨接觸有豐富經驗,當他在北京探徐文立時,聽到這個想法,立即警覺這是危險訊號,所以嚴詞拒絕,並撕掉會面紀錄。他的言行一向較何求溫和,有時甚至維護共產黨。他以大字報起家的,有一天,他居然對我說,取締人民有權在公眾地方張貼大字報也有道理,我十分驚訝。他完全估不到他被判得最重,道德很簡單,李一哲在平反後,習近平的爸爸習仲勳見了他們一次,勸他們不要再搞,其他兩位收山了,撈了一點油水。但他性格使然,依然活躍。他的名聲最大,當然就判得最重。這與他曾說過什麼,幹過什麼沒有關係,這就是政治審判。

他流亡美國後,以共產黨的諫臣自居,言詞有點媚共,它當然地引來很多不滿。紐約的流亡民運人士,關注中國婦女權益的張菁很不滿,在臉書上對我說,我曾幫助的人,出賣了我。意思是指他,我回她說,一不能說我被出賣,二他為人善良,三我己不看他寫的東西。

這裏有一故事,我在獄中有機會接觸他,我認為他是如黑格爾類型的人,好辯,但對事物的認知是顛倒的。他有兩個基本觀點,一是愛國,二是將自己當作共產黨的一部份,它的肚子裏的蛔蟲。他支持武力統一台灣,他出國後的思想,我當然沒有興趣的,但有一件小事,讓我印象深刻,對他抱有好感。他待人以善,我到波士頓演講時,住在他的家,他生活艱難,我們在街上遇到一位因六四而流亡海外的青年,那些名氣次一級的自然沒人理會,那青年在寒風中衣著單薄,與我們交談了片刻,他似乎沒有行李,告訴我們,遇上一群青年,願意順風車帶他到下一個站。他準備跟他們上路。他的眼神似乎表示他已不考慮明天,去什麼地方,如何維生。我本以為一個無助的人會問我要點錢,可是真正無助的人,連這點也不要的。王希哲心有不忍,讓他在他的小房子裏寄宿一晚。這些幫助明顯地是幫不了什麼的,但王希哲心裏明白,伸出了僅有的力所能及的手,難能可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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