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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山青自傳之營救劉山青十年----002

劉迺強是港大的社運老鬼,筆名艾凡,   曾就讀於聖保羅男女中學及香港大學社會科學學士,期間與陸文強和馮可強三人合稱「學運三強」,編輯《學苑》。他是匯點創會會長,是當年「民主回歸派」的旗手,1992年匯點內部因對彭定康的政改意見分岐而分裂後脫離匯點。匯點其餘成員隨後與港同盟合併為民主黨。

他後來成為中共打手,當過基本法委員會委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選舉委員會委員、

他以其親中關係做生意,曾當「綠田園」主席和致遠文化服務有限公司行政董事。他的生活頗多非議,其一是他在當年找了他的一班中學老同學合資搞生意,生意蝕光了,   可是他依然富貴。

他在初期一直寫文章和公開簽名要求釋放我。他在2018年因癌病去世,享壽71歲。我不知道他曾聲援我,若然我會探望和多謝他的。

劉迺強在其信報章欄內撰文點出了問題癥結,他說「香港將會回歸,這樣的事可以令港人相信鄧小平的話嗎?港商經常往返大陸,這不是人人自危嗎?我們常常在輿論上反對港獨,此事令我們的功夫白費了。」他的最後一句話在三十多年後的香港應驗了。

其全文如下:

聲援劉山青

劉迺強   (艾凡)

信報

1982年

劉山青在國內被扣禁事件,終於通過報界公開了。這件事件跟吳仲賢事件一樣,國內人一早已經知道,但是今次為了不使當事人更尷尬,使事情更複雜,大家相約在未正式知道他的下落之前,不把事情公開------但有一份雜誌不顧這一默契,一早搶新聞,不點名的公開了這件事,小小的信約都守不了,說甚麼仁義道德?還不是「他們主義」的偽君子。現在劉山青的家人到廣州證實他被拘留,却不知道他的罪名,點名公開審訊等,向報界公開這件事情,大家也應起來為他聲援一下了。

我不認識劉山青,但經一些與他交往一段時期的朋友給我的描述,劉山青是一個典型的小人物型的人,為人或許滿腔熱血,但行事十分怪癖。這樣的人必不可能對中共構成甚麼威脅。

應作公開審訊

劉山青與民運分子串連大概是事實。但大家都是中國人,一個獨立的個人,跟國內的意見相投的人交朋友,我不知道可以入他什麼罪?交友罪?當然還有一點,是「欲加之罪」。

即他是「欲加之罪」,又或者劉山青在國內犯了其他皂罪,在國人講究法治的今天,劉山青起碼應該得到公開的審判。如果他是罪有應得的話,被扣留,被懲罰是應該的事,公道自在人心我們也怨不得中國。而以中國立場來說,如果不是心虛的話,公開審訊劉山青,將公道昭於世上,證明劉山青罪有應得,不但有助中共在海外的形象,更有助法制的建立,是好大事,應做。

中共或許想藉劉山青事件向海外們達一則訊息,就是中國內部的不同政見者,「生人勿近」,有組織關係如吳仲賢者,固然曾遭殃,就算熱血青年也一樣對待。中共這樣做法的話,只會加深國內外普遍政治恐懼和政治冷感,道對中國民主自主的發展,是一大障礙。光明正大、公開的活動既然不准,一切自煞向地下發展;孤掌難鳴,就組織起來;沒有國際聲援,容易陷險境,人人都找關係。今天國內政治千奇百怪的現象,可以说是由中共迫出來的,反而腐敗透頂的「英帝」,她的人民就不用搞什麼陰謀詭計,教訓就是很明顯,只是中共不張開眼睛一看而已。

殺難做猴手段

由於中共的政治路綫瞬息萬變,今天正確的,明天可以是錯誤。連香港一些同派報都往往拍馬屁拍了痔瘡。香港人與國內任何人交往,都可能有劉山青同樣的危險,某月某日見過鄧小平,在鄧小平失勢的時候可能也起一條罪名,而大家都知道,他老人家已有三次失勢的紀錄了。誰曉得將來有沒有第四次?

與港商的關係

從這個角度看,劉山青事件有十分普遍性的意義,香港任何一個人與國內任何一個人有親戚、朋友、通訊、通商的關係的人,都有處於劉山青今天的處境的危險。以肅貪為例,香港沒有一個與中國貿易的商人没有送過一兩條香烟、一部計算機之類的小禮物給國內的幹部的,共大洋行在一次交易會中,甚至公開的送每個國內工作人員一部計算機,道在那時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情,但可能下一回港商進國內洽談時,會被拘留起來,要「坦白從寛」的   ---------我這樣說不是危言聳聽,今期「七十年代」就呼籲肅貪者可從香港找線索,而任仲夷更此地無銀地指示肅貪不要口嚇怕港商   ------港商如有行賄的行為,經過公開審訊罪名成立,倒也無话可說,怕只怕「莫须有」的便秘密扣押起來,連在港家人不知下落,三五年後,在另一次運動之中加以「平反」,突然出現於家人面前,到时不知是悲還是喜了。

港台人心所繫

上述的錯案、冤案、假案、政治反覆案,中共自己公開承認的也已經不少,生活在國內的,有寃無路訴,無話可說,我們在香港見到這些例子,兔死狐北悲。有些香港人不願中共收回香港,害怕一九九七年問題,這種無法無天的社會是最大的隱憂之一,至少今天劉山青被捕,我們還可聲援他一下,收回之後,能嗎?中共自己「倒米」,我在這兒天天反「港獨」都沒有用。我相信台灣方面人民,也不無這種恐懼。鄧小平叫「投資者放心」這句话不生效,也是因為中國沒有法治的緣故。他說了算數,其他人可以不算數,放什开心?

劉山青既已被捕,放與不放,一定要公開審訊,他無罪的話,放,有罪的話,押。以後,香港人在國內如有犯罪,也一定把得到公開審訊。這是每一個中國人-------包括我們「港澳同胞」在內的起碼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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