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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山青自傳之營救劉山青十年----001

序:

1983年,國際特赦組織接納了二十四名被囚於中國的政治犯為良心犯人,而我,是當中的唯一的香港人,『我的個案之所以重要,因為在十三年後港人就要生活在這種制度。』

我作為香港的第一個良心犯有責任寫下這段歷史,因此我將以連載方式發表自傳。  

我一直希望寫一部長篇自傳。但在過程中發現資料旁雜,因此選擇分章完成,先發表「營救劉山青委員會」、香港的朋友和「國際特欺赥組織」的十年營救的努力。

我出獄回港後首年忙於接受採訪,之後忙於參與社會活動,沒有翻過資料,不知道誰為我寫過文章,發起營救。寫這章的主要目的是還他們一個公道,道出遲來的感激。

八二年

我在八一年聖誕節赴廣州探望已經被捕的民主刊物人士王希哲、何求的家屬,過關即被跟蹤,翌日被捕。中共一直進行秘密審訊,我的同居女友婉清知道出事了,通知我的爸爸。我畢業後很少回家,爸爸當初尚大以為意,日子一天一天地過,他知道大事不好,在二月報警,致函港府,尋求協助。

我是社運團體托派『革命馬克思同盟』(簡稱革馬盟)的成員。他們找了一群友好討論我的失蹤,會上有一協議,不能告訴記者。可是紙包不住火,四月三日《東方》和《成報》報導了此事。我成為香港的第一個「熱血」青年。

北上訪王希哲家屬

犯忌諱劉山青遭秘密拘禁

友儕要求中共守法

東方日報

1982年4月3日

【本報訊】「營救劉山青委員會」將去信國際人權組織,要求協助,並喚起國際人士關注,促使中共儘快釋放劉山青。

劉山青,廿九歲,未婚,七五年港大畢業,業工程師,去年十二月十五日,劉前往廣州,探訪大陸民辦刊物被捕者王希哲家屬。預訂廿七日返港,豈料返港途中在深圳被扣留。劉父於今年三月十三日往廣州查探,從公安局人員口中,證實劉已被扣留,但無說明拘禁理由,也不知會不會公開審判。劉父要求與子見面亦遭拒絕。

「營救劉山青委員會」發言人杜鏡明昨在記者會上稱中共當局拘捕劉山青兩個多月,完全沒有通知其在港家人,此非有法制的國家所為。該會要求中共尊重法制,保障本港居民的權利,如果認為劉涉嫌犯罪,應儘速公開審判,准劉之親屬朋友聽審。

劉失踪後,其家人曾往兩局議員辦事處及港督府請求協助,但一直沒有答覆,向本港新華社查詢,亦不獲理會。杜鏡明認為劉山青是本港合法居民,港府實有責任去營救。據悉劉山青在港積極參與社會活動,例如對天安門事件聲援,支持金禧中學師生,第二次保衛釣魚台事件,油麻地艇戶爭取上岸居住等。

近年劉積極支持大陸民主運動,會多次北上,與民運人士接觸。杜鏡明說,他相信劉之拘留是與大陸民運有關,記者問山青是否「革馬盟」成員,杜鏡明聲稱劉並無參加本港任何政治團體,他只是一個關心社會的「熱血」青年。

劉迺強大概是與會,他動了氣,在他的報章專欄園地寫了一篇短評,說被出賣了。他說:「今次為了不使當事人更尷尬,使事情更複雜,大家相約在未正式知道他的下落之前,不把事情公開------但有一份雜誌不顧這一默契,一早搶新聞,不點名的公開了這件事,小小的信約都守不了,說甚麼仁義道德?還不是「他們主義」的偽君子。」

可是,那時處於看守所的我,希望把事情越鬧得大越好。我很快地看清提訊我的人全無信用可言。

------待續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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