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T 創作馬拉松,正式起跑閃亮星─無聊種子稿件大募集

都不要了吧

      「喜歡一個人,討厭一個人,做什麼都好無助。如果可以的話,我們,都不要去喜歡或討厭誰了吧,好好愛自己。晚安。」  

 

 

 

      我來說個故事吧。  

 

      在我國小三年級的時候,有個特別陽光、特別體貼的男孩子出現了。  

      他逗我笑、陪我玩、教我功課。永遠都笑著,但也有難過的流淚的時候。  

      我也不太記得細節了,只記得一個令我感動了很久很久的畫面――溜直排輪。  

      我還記得,那時我們上體育課,要學直排輪。我體育本來就不好,自然是花了好多時間也沒學會。但是他從小一就開始學了,所以溜得很好。他倒著溜,面對我,雙手拉著我的手。  

      「這樣還可以嗎?」他輕聲喚我,而我只得害羞的點點頭,連視線都飄啊飄的,對上了也隨即撇開。  

 

      後來,喜歡上我的,不是他,而是他的兄弟,而我這麼這麼喜歡他,他卻喜歡上了我的好朋友並且公開追求她。  

 

      我國中的時候,出現了另一個男孩。  

      他,長相普普、成績不好、會帶著班上的人造反,不只這樣,還黃腔、髒話,樣樣來。我不喜歡他。  

      但在某次換座位,他成了我的隔壁桌後,我才漸漸對他改觀。雖然他可能成績不好,品行不端,但他會在上課時給我講笑話,裝傻裝笨逗我開心,在我快睡著時叫醒我,要是叫不醒,就護著我不被老師發現。  

      我只是把他當朋友,真的。可是在他給我遞情書的時候,我真的不行了。我開始不自覺發現他的好、他的心情、他的一切。後來,我確實的喜歡上他了。而他喜歡的光明正大,天天的就是「我很喜歡妳啊!」、「妳好可愛。」,甚至天天陪我走回家,而我也願意為了跟他多並肩走一會兒而多繞點路。  

      可就在我最喜歡他的時候,他消失了。不,他還在,只是心裡不是我了。他有了女朋友,還拜託我別告訴別人,但是對不起,我很小心眼,我沒有那麼偉大能夠看著自己喜歡的人和別的人交往。  

      我就不懂了,怎麼可以前天還說的我愛妳,後天就在跟別的人交往。也許是他薄情,又興許是我太深情,天天都在尋找他還喜歡我的蛛絲馬跡。一個眼神,簡單的擦身而過,都會被無限的放大。因為還喜歡,因為還「愛」。  

      我真的不敢輕易提「愛」,因為我們的年齡,十來歲,你談什麼愛?幾個月是愛嗎?幾天是愛嗎?還是幾年才是愛呢?我不知道。但是唯獨他,我覺得我好像真的愛了。  

 

      這是我的故事。  

      現在想起來,也許還痛。  

 

      有人問我:「為什麼,為什麼我們總是要活得這麼辛苦?」  

      說實話,我也不曉得。  

      其實也可以過得不辛苦的,只是我們都選擇了讓自己很辛苦的那條路。  

      去喜歡一個人啊,去產生情感,這種事情都是難免。那個男孩怎麼就突然的不喜歡我了,過了三年,我也還是沒搞懂,但是我仍默默地背著所有人愛了他好久。  

      我們都知道,要放下很難,去喜歡可能會撲空,但是沒辦法,如果喜歡能夠控制,那就不是喜歡了。  

      好累,真的很累,為什麼要談戀愛?然後讓自己受傷害?  

      我知道的,不管喜歡、不喜歡,都好累啊。  

      談戀愛什麼的真的有夠麻煩,談了又怕分手,不談又羨慕別人有伴。我們都只是在尋找一個可以給我們足夠安全感的人,只是好像就是找不到。天天都在矛盾,喜歡也不是不喜歡也不是,談戀愛也不是不談也不是。  

      談戀愛真的好麻煩,但是我們就是愛這樣給自己添麻煩,想到一旦他是那個能給我我夢寐以求的未來的人,就又不敢輕易錯過。  

 

      為什麼老是要給我這麼狗血的劇本?誰不想當小甜劇裡的女主角呢?可是人生就是這樣吧。  

      覺得好沒有意義,天天都這麼累,去猜忌、擔憂,這麼努力讓喜歡的人看見自己最好的一面,高興了這麼久,傷心了那麼多,我們都付出了卻什麼也沒有,真的很心酸,很無奈。還因為他失去了好多,朋友、自信、開心,什麼都沒了。  

 

      可能我的經歷不是最特別、不是最狗血,可對我來說卻是最深切。  

 

      愛情不是穩賺不賠的生意,以後可以的話,我們都別做了,別談戀愛了,太辛苦了,我也不希望再有人經歷跟我一樣的痛了。  

 

      不急。  

      剩下的時間,在妳或你再一次鼓起勇氣之前,什麼都不要想了吧,沒有比自己還要值得你去珍惜的人了,請好好愛自己。不管外表是否光鮮亮麗,不管真實的你是否殘破不堪,寶貝,請好好振作起來,你還在等著你去好好愛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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