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T 閃亮星─妖靈稿件大募集

驀然回首,你,依然在

小時候,我對於父母之間那種甜密與恩愛一直很嚮往。

那時的我,對著這樣的景像,在心中也許下了想找到一個能一起陪伴的人,這樣的願望。

小學四年級,我體會到了怦然心動,看著那個人的側臉,我有了想和他在一起的念頭。

我,沒聽過同性戀,也不懂它的意義。可是,我,喜歡上了一個男孩,而我也是男的。

我沒說過這件事,小學畢業後,也幾乎忘了。

  直到,高中那年,偶然在公車上見到一個人,他是那麼的吸引我。          

                            但他是個男的。

  即使想壓抑,還是無法阻止想看到他。

  因為這樣,我不再騎腳踏車,開使搭公車,知道他跟我同校,還拼命去查他的班級。

  我依舊什麼都沒對任何人說。我想,只要這樣看著他就好。以後,我會找到個女孩,跟她共度一生,偶爾想起這件沉年往事。

  我不能說,因為這不被認同。包括我的父母。

可是事情超出我的掌控,我們每天一起在公車上,從我默默關注,到後來我們有了交集。

高二分組,我們在同一班,從簡單交談到無話不談。

我壓抑著自己,作為兄弟,作為他最好的朋友,作為我爸媽正常乖巧的兒子。

但是我的愛戀幾快無法壓抑。

一天,下大雨,我倆合撐著一把傘,雨讓我把話說了出來。

出乎我意料之外,他低垂著頭,說「我也喜歡你。」。

我們交往了,那是我最開心的日子。

而我依舊誰都沒說。

畢業了,升上大學,我們考了同縣市相近的學校。開始同居。

在大學的四年裡,我們從甜密到親密,我們分享彼此的一切。

我二十五歲,工作穩定,父母開始催促我結婚,我總是不發一語。

然後,就在我二十六歲,我的父母在一次偶然發現了我和他的關係,那傷了他們的心,也傷了我的。

他們從勃然大怒到冷漠如冰。不跟我說話,不准我回家,連生病都拒絕我探望。

我跟他就一起住在外面。

三十五歲,爸爸意外在家摔倒,搶救了五天。

直到第五天,我才被通知,那時我趕到,爸爸只剩最後一口氣。媽媽眼眶通紅腫脹,讓我到爸爸床前。

爸爸看到我,使勁動了下手指,我湊近他身邊,滿臉淚水。

爸爸張張嘴,發不太出聲音,最終只發出了淺淺的氣音說「兒子,回來吧。」

最後,一切落幕。葬禮的最後,我牽著在我身伴他的手。笑著面對爸爸。

        我曾以為我失去了他,但我現在知道,不管什麼時候,只要我回頭,爸爸永遠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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