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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優撫恤攏是假?

我思我見-24                                                                 文:   司皮客

報紙登載,去年1/17台鐵駕駛蔡崇輝撞上闖越平交道聯結車,因公死亡案件被法院認定非因公冒險,使蔡姓家屬無法依「公務人員撫卹法」規定的「冒險犯難或戰地殉職」獲得加給一次撫卹金百分之50的補助.法院如此令人心寒的判定,肯定帶來後續的寒蟬效應;此舉非但筆者感到不服,相信多數善良的國人也對此結果搖頭不能認同.

鐵路局調查認為,蔡崇輝事發時啟動煞車把手後,原有機會逃離駕駛座避免自身遭受傷害,但因惦念全車旅客安全,勇敢的選擇放棄逃生捨命緊握煞車把手,不幸在駕駛座位上當場被夾死壯烈身亡.如此感人的行徑卻被高等行政法院判定,無證據顯示蔡放棄逃生且死時緊握煞車,因此不符「因公冒險」要項,無法獲得加給一次撫卹金百分之50的補助.有句話說:「見微知義」,在台灣目前食品安全瀰漫著一股”造假”的氛圍中,如此真性情捨己救人的行為還要被懷疑,真要讓人直呼天良何在?不說政府不去追究花大錢全台蓋蚊子館的責任,卻雞蛋裡挑骨頭般的嚴苛看待這起因公殉職事件,這出發點就不符合公平正義原則.再用遊戲”123木頭人”比喻來說,是否要走幾步才可被認定是符合「因公冒險」,少走一步或走過頭都是不算數?

美國911事件發生時,投入的救難人員後續都因吸入粉塵或濃煙而造成健康上的危害,美國政府還特別編列預算來替這些人治療或撫恤.常言道:「事後諸葛」,為何美國政府可以在911發生後這麼久還可概括承受這筆醫療預算,而台灣的法院卻在這起鐵路重大意外不到兩年的時間,全盤否定這人性的光輝?聖經上說:「人為朋友捨命,人的愛中沒有比這大的」,筆者誠摯地呼籲主管當局能將心比心,不要再讓台灣這僅存的一絲善良消失.   12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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