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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口水?吐苦水?

自從前幾天可不可熟成紅茶飲料店發生員工吐口水至飲料的事件導致其分店的加盟主被受牽連、為負責任而整間店關門拆招牌的一系列風波之後,又接連陸續爆出有其他的飲料店業者(清心福全、龜記紅茶等)也爆出有員工惡作劇,無論是偷偷在飲料中加料還是把玩飲料配料等各種將食品做成不能喝/吃的事件屢見不鮮。這其實背後的脈絡因素顯而易見,依我的觀察,這就是一種「勞工集體反噬」的體現與實踐實例。

先說員工在這起事件中所扮演的角色,身為領別人薪水的人,付出相應的體力勞動看似本來就是應該的,但是如果在等價利益交換的過程中,造成其中一方的心理不平衡、不協調,抑或自認為(注意,在這裡是主觀的認定)自己的薪水應該要更高(或更低),總之就是覺得自己的貢獻和實際所得不成正比、不符合,但是又無可奈何,就可能做出一些無聲的抗議。每一個行業、職業當中,無論是受雇的勞工、出錢管理的雇主,勞資兩造雙方彼此的關係古往今來總是有許多矛盾、衝突產生,這已經成為大眾習以為常、見怪不怪的事了,也看到許多行業出現集體罷工、安靜離職潮,甚至直接躺平,不過度追求績效與在工作途中付出的努力與效勞程度,反正得到的錢「都只會是那樣」、不會有所變化,職業倦怠、職業病、諸類反抗的心與精神、不耐煩態度…都只是小case,根本不值得一提了。

身為食品從業人員,尤其是各種底層餐飲業的勞工(在外場及內場餐廳服務生,無論兼職或正職、飲料店、小吃店、甚至攤商、便利商店等基層的環境工作)需要背負多少超乎常人想像的體力勞動與辛酸苦楚,沒有人知曉,唯有親身經歷、體驗過的人才能得知,並且領悟這種箇中滋味。在這裡我不是要呼籲大家同情那些食品從業人員,訴說餐飲業的勞工多麼可憐、辛酸,因為每個工作都是自己個人意志的選擇,既然他們想要踏入、投入這樣的場域,就必須要預先設想到日後的大家一致認為的辛苦即將會降臨,而無論真正做起來是辛苦的還是輕鬆的(因為「辛苦」與否都只是形容詞,有形容詞就一定會有個人主觀意識的介入,能交由自身詮釋、解讀)同一份工作、一樣的體驗,不同的人做起來就是有不同的感受,就算是同一個人,在不同年紀、不同心境、不同身心靈狀況也會有不同的體會,所以不能說一個工作「就是辛苦的/輕鬆的」,這一切都還要與個人的出生成長背景、其社會環境、教育、學經歷、個性、風格氣質、價值/人生/世界觀以及當下狀態等多面向元素做連結,多方面觀察、分析才能得出結論,並非如此片面、單向、簡單粗暴的就能將工作劃分為簡單或困難的、輕鬆或辛苦的。

回到可不可事件,為什麼在飲料店爆出員工不滿顧客下單後故意對飲料動手腳還po上網的事件爆發之後,同樣身為飲料店員工的某些人並沒有因此而「學到教訓」,甚至不認為這是一件「可恥」的事,紛紛「跟著效仿」,越來越多的人、而且是間隔越來越短就有一案的發生這類失職、脫序的行為?也許這攸關業內人士的集體普遍心理,餐飲業如此血汗,加上長久以來產生的缺工潮,一個人所需要負擔、支出的體力、精神、勞力、氣力、心力可說是前所未有的高,此時每個人或多或少都一定會有反抗的心理,無論是想要直接不做、罷工,還是希望可以隨心所欲、不顧上司長官的想法,我行我素的照著自己的意見來行事,大家都想要脫離「苦海」,都想要就這樣歡喜開心的過日子,不想要被困在這樣的產業環境當中備受折磨、欺凌,甚至剝削、壓榨。我們常常看到的飛行員或空姐們集體罷工,並不代表全世界各行各業就只會有民航業的人想要罷工,每個產業的人都一定會有對該產業失望、討厭、唾棄、不想再碰的人存在,每個人都會對自己所處的行業有負面的評價與感受,比例高或低而已(當然我想餐飲從業人員的比例是偏高的),大家都想反抗,大家都想惡作劇,都想要「玩玩」。

  然而,此時就真的有這麼一個人,因為自己不爽就索性任意的將口水吐到飲料上了,其實她大可不必將這所有行徑拍下來,並且上傳到網路上造成轟動,又不是沒智商的人,不可能不知道這麼做會除了讓自己沒工作外,還會讓這間店、甚至整個飲料品牌的名譽受損,即使本人沒想到這麼遠,但是自己的飯碗也要保住,沒有人會輕易的拿自己的前途開玩笑,畢竟生活還是要繼續過下去的。那麼,她會什麼還會記錄下來公諸於世?也許她當下就是沒有想這麼多,就是這麼不開心,但拍影片、上傳網路就能解她的不開心、以示洩憤了嗎?她可以不爽,不爽到吐多少口水都可以,因為這都是她的自由,但有必要將自己的罪行告訴全世界嗎?真正的犯人不會將自己的犯罪事實完整記錄下來讓警察看到,都是藏得越深、越隱匿越好,但她卻將自己吐口水的行徑po上網,有人說她笨、傻,但我認為一個事件要評價之前不能只單站在自己的角度、以外人看戲的心態觀察、然後批評。我相信她不可能不知道拍下一切行為後自己會發生什麼事,但還是在有意識的情況下做了,這代表了什麼?為了顯示自己多麼「勇敢」,能做出這樣的事嗎?遠遠不僅如此。

「做錯事」後還不覺得虧欠或感到不好意思,還明目張膽的紀錄下來,這些在外人或消費者的眼裡來看就是噁心、不道德、惡劣、卑鄙、粗魯、必須受到懲罰的行為,在他們眼中也許是一種叛逆、反抗的體現。我們往往站在第三者旁觀者的視角來看待一個事件(而不是當事人的),並帶有豐沛的個人價值觀、道德觀、甚至潛意識偏見來解讀、評論。當然也有很多同樣是飲料店的從業人員認為這件事從行為上來看就是不對的、太超過的、甚至是愚蠢的,但是我相信一定都還是會有那麼一群人是替這位被解雇、求償的員工獻上佩服、尊敬的,因為同樣是身陷辛苦、水深火熱、為了討生活而付出無限體力勞動卻還可能會得不到相應的報酬的難過的人,會擁有這樣的情緒與心態,他們絕對感同身受,非常能同理同感、領悟體會,因為自己正是在這樣的深淵當中無法自拔,受生活所迫、情勢現實所逼,憤恨攢動,無奈只能乖乖照做。

這位「英勇」的員工等於是將多數埋藏在心中蠢蠢欲動、無法直接爆發的那種想反抗的心態,一次替他們釋放出來,這種無可洩解的壓力就在此刻傾瀉而出。大家都想要反抗,大家都想要不照著上司的意思去做,因為無時不感到好像被囚禁、限制在一定的範圍與既定的形式框架當中,備受束縛,但又不敢反抗、不敢真正做出外顯行為上的任何反制行動,因為他們都害怕後果,他們可不敢拿自己的生命開玩笑。但是一旦有人這麼做了,無論後果多麼慘烈,無論相關公司、品牌受到了多大的商譽受損,多少消費者因此受害、陷入恐懼,他們都選擇忽視不看,不管了,現在他們所在乎的就只有自己積壓已久的壓力終於有人幫忙宣洩、有人幫他們說出心聲、有人做出他們一直以來都很想做但不能做的「創舉」,此時的他們就像「舉國歡騰」一樣,激起了他們想要反抗的熱血衝勁與精神,所以此後才會有陸續越來越多同樣在飲料店打工的兼職人員做出一系列惡作劇、戲耍玩弄的反動,並不是因為他們真的生氣、不爽客人或單純對上司、長官主任不滿,不滿薪資、待遇與報酬的決定安排(當然這也是一部分的主因),真正促使、激發他們做出這一連串行為的動力是最源頭、肇始的那位可不可員工給的,就是因為她,才會讓這些後續的員工有了「鬥志」,能讓他們老早就想要反抗的態度能夠有機會凸顯出來。

集體所持有的共同意識與想法不一定能透過外顯形式非常明顯、簡單的就被看出,尤其是以局外人、外行人、旁觀者的視角來看的話,根本不會知道他們所受到的折磨、心裡承受著多少的壓力,以及自己是多麼不喜歡、甚至厭惡所處的環境與行業,而這心中的壓力以及想反抗的心理只有他們自己能體悟,但是又不敢做出實際的作為。大家都在等,等搶先、headstart、最勇敢衝第一的那一個人做出來、創下先例,大家都不敢「強出頭」,因為怕被搬上檯面,怕被輿論撻伐、批判、唾罵,被上層送上刑場任人宰割,所以為了生存,就只好靜默無聲,繼續苟延殘喘的隱忍、吞下這一切的苦楚。然而,當真的有這樣的第一人出現的時候,就好像救世主降臨一樣,他們被激起了幹勁與意願,有了第一人,第二人、第三人、陸陸續續越來越多、越來越頻繁出現的例子也就不足為奇了,所以做出類似舉動的人漸漸的攀升,呈指數上升的案例接踵而至。萬事起頭難,但是當第一個案例成功吸引大家注意之後,第二個、第三個就顯得不那麼亮眼、吸引人,而大家都不想當最顯眼的那個,所以都不敢吭聲,直到第一人出現,才會慢慢越來越多人加入,當越來越多人都開始做時,大眾漸漸的就不太會去關注,因為已成了「現象」,成為了常態、普遍的行為模式,大家就見怪不怪、習慣適應了這種樣態。這就像飛航業的空姐罷工一樣,一樣的罷工行為或反抗動作複製貼上放在餐飲業就顯得異常突兀,但這並不代表沒有人想要反抗、大家都很熱愛這份工作(當然還是會有人是真正有興趣、有動機的),而是大家都不敢說出來而已。所以勞工的集體意識並不能影響他們真正做出來的行為,但是只要有人說出了他們的心聲,或透過行為展演他們夢想中想要達到的那個境界,大家就會像被打了強心針、定心丸一樣,好像無所畏懼的就開始解放、「不演了」,而這也導致了如今有越來越多飲料店的員工惡作劇、飲料不好好做的行為「蔚為風潮」,這其實蠻好理解的,而我相信未來在越來越短的時間內會有越來越多的類似的案例出現,這再再說明了一個人是可以多麼有影響力。

至於業者或加盟主這邊,我傾向於認為此事件純屬員工的個人「不當」行為,與主管機關的管理層人士沒有太大的關係,不能以偏概全的斷定可不可的員工、或甚至該分店的員工就都是這種人,但多數人仍覺得是店長管理失當、未盡監督職責,因此也要負責任,所以加盟主被牽連拖累,分店結束營業,損失慘重。但也不能說加盟主就是倒楣、可憐,遇到這種員工,雖然這的確有一部分是他的責任,因為是他錄取了這位員工,而自己帶的人有這種行為,店主也需要負責,畢竟沒有做好管理、監督的職責,有究責、問責的空間,但是我們應該也要想想,在如今現在的時代,「勞工就是必須乖乖聽取資方的話,不能吭聲、不能有任何意見的任人擺布,也不能表達自己的意見,因為雇主是付薪水的人,必須要扶扶挺挺的隨時順服、服從」的這種概念,在當今的社會已經不復存在,如果有人還持有這種觀念,就會被嫌太古板傳統。但是脫離了一個極端,若速度維持、還在繼續走,就極可能走向另一個極端,我看到網上有人留言「店員資遣店主的時代已經來臨」,的確如此。社會總是追求共榮共融、集體統一的,這才叫「社會」,如果太注重個人主義,就是不合乎邏輯的,但請容我有點個人主義的發言,我會認為可不可員工做出這樣的行為就單純只是個人的行為,與店主無關,雖然人是他帶的,是他錄取的、管理的、監督的,但是做飲料的人要做出若干行為,並不是加盟主決定的,老闆不能調控員工的情緒,更不能控制、決定員工在什麼時刻要做什麼事,只能管理、在旁建議或者訓練而已,做引導的動作,有人將這個責任無限上綱到品牌本身,宣稱「以後再也不要去可不可消費、買飲料」,這其實就已經有點本末倒置,這位吐口水的員工會做出這樣的行為並不是因為她在可不可上班,如果今天將一樣的人丟在五十嵐上班工作,我相信也會有一大堆人說「以後再也不要去五十嵐買飲料」,但這與品牌、業者無關,這就像遇到了一位來自法國的觀光客很沒禮貌的對本國人大吼大叫大罵,你會從此不去法國旅遊了嗎?你會因此而說「法國人都是這樣,所以法國人都沒禮貌」嗎?如果這個員工所做的行為完全無痕複製貼上到鼎泰豐的員工身上,身為消費者的我們還敢說從此以後不去鼎泰豐消費了嗎?會因此而叫鼎泰豐下架、店趕快關一關停止營業了嗎?但即使這麼說,我還是覺得「加盟主很可憐」這樣的說詞不太恰當,畢竟可憐與否是只在某個場合、環境、事件之下才能套用、才適用、才能成立,並不是他們整體、各個方面都是可憐的,因此在使用形容詞描繪或評價人事物時,必須要特別小心注意。

如今勞資糾紛已經變成許多人的日常、只要出社會工作一定都會遇到的問題之一,如何協調、處理、溝通、交流,並且為雙方共創最兩全其美、最平衡的雙向結果,才是一間企業繼續有效營運的最佳良方與關鍵。

有時消費者占多數、掌握話語權的大眾認為的惡質行為,不是一種失職的操作,而是一種「知其不可而為之」的故意,大庭廣眾下公然做出、po上網等行動就不可能不是刻意,且他們也知道他們是十分故意的,更知道他們做出這些行為後要面臨的結果為何,但終究還是做了,而且事後不後悔,這不是因為他們可惡、沒水準、反社會人格,其背後目的也或許並非為了想要傷害消費者、報復顧客,然後讓自己被資遣、批判、指著鼻子罵,而是單純將積壓已久的、壓抑到自己已經快忘掉或快適應的怒氣與不公心態,藉著首例的「開疆拓土」而不知不覺的一次釋放、宣洩個痛快。此時,薪酬收入、生活穩定已經不是他們的首要考量條件,他們只是普通平凡的人、遇到不公與委屈時會想反擊的人,這是身為基層勞工的他們正常的骨牌式集體運動,更是不得已的「好玩」的報復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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