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T 創作馬拉松,正式起跑閃亮星─語風稿件大募集

限制級 (二)

      以後以後,有個很神奇的國家……是的,就好比童話故事總是以「從前從前」做為開頭,只不過這篇故事,是發生在遙遠的未來而已。

     

      在那個不知道人類是否已經去侵略其他星球的年代裡,有一個不怎麼大的國家位於廣闊的海洋上。

     

      那是一個隱惡揚善的國家。

     

      而這篇故事,則從這群未來的未來主人翁身上開始。就如同文案簡介,這是很蠢的故事,所以人名的設計上還真不用太去在乎。

     

      那是一個炎熱的下午,濕悶的空氣讓人不太舒服,特別是對大人而言,那種衣服與皮膚間的黏膩感,絕對使人更加容易大發脾氣。

     

      不過對於正處想像力最盛的小學生來說,只要不是下雨的天氣,就很是足夠了。

     

      再過幾個月就要升上四年級的小華,揹著號稱不會傷害背脊的人體工學書包,一臉興沖沖地跑回家裡面。

     

      如同一個平凡的小家庭,父母與孩子是必備的元素,但卻沒有更古老的「祖」字輩。

     

      身為鑰匙兒童的小華自己打開了家門,先拿出便當盒去廚房的流理臺泡水之後就溜回自己的房間,也不管自己身上還滿是臭汗,一屁股坐在床上從書包裡拿出下午在圖書室中所翻出的寶,興致高昂地翻了起來。

     

      不同於其他的藏書,誰也沒想到學校老師教他們如何利用圖書室資源查資料的課程上,居然讓他從最角落的書架底層,發現了這本靜靜躺在地板上長灰塵的故事書。

     

      上頭的條碼早在不知道多久之前就掉了,小華拍掉了上頭的灰塵,翻了翻裡面的內容,當下可以用「驚為天人」來形容。

     

      為什麼?因為比起整座圖書室中那些充滿哲學理論、數學計算、科學研究、可愛圖案繪本的大量藏書來說,這本故事書有著很特別的內容──一種冒險犯難的新鮮感。

     

      可是現在是上課時間,小華忍住了那股想翻的衝動,先是把那本書夾在褲檔上,然後用衣服蓋好,接著趕緊找到老師指定的參考資料後,裝作若無其是地回到前排座位,等待著下課。

     

      這堂課,可以說是他上過最情緒高昂的課,那當然不是因為老師提起了他的興趣,而是他必須要振奮起自己的精神好偷渡這本書離開。

     

      不告而取為之偷,這不只是犯罪,更是不應該的行為。而且還可能引起其他兒童與少年的效法。(率先證明了本文果然是限制級讀物。)

     

      不管中間那些繁雜的心情,以及做賊心虛而衍伸出一堆多餘的動作,反正小華是順利地把這本書給偷回家了。

     

      一向習慣在學校就把作業給寫完的他,回家後一直都很自由,上上網玩玩撲克牌接龍,或打開XBOX打打俄羅斯方塊,還是看看幼幼台的卡通……這是他平常的休閒活動。

     

      但是他今天卻異常地把自己關在房間,這讓下班後回到家的小華媽大感不解。

     

      小華媽是個非常關心兒子的女人,她當然要弄清楚小朋友在做些什麼,不然走上了岔路那還得了!

     

      於是她打開了小華房間的門,正好與小華剛抬起的頭對個正著……

     

      小華媽將視線下移,發現了小華放在膝蓋上的故事書。有點遠的距離,讓她看見了上頭那些精美的插畫,但還是認得出來,那是一本故事書,就像自己還是個小女孩時,常見的那本童書。

     

      「原來是在看故事書啊!」小華媽在心底鬆了一口氣,正打算離開之際……

     

      一道無形的閃電劃破了她的思緒!

     

      她顫抖著身子,轉過身來盯著那本故事說,以非常恐慌且嚴厲的口吻對著自己的兒子說:「你……那本書是什麼?拿過來──」

     

      小華被媽媽這一百八十度大轉變的態度給嚇到了。事實上,他剛剛對於媽媽好像鬆了一口氣的態度,反而覺得是個奇蹟。因為他手上的那本故事書本來就是兒童不宜的。

     

      到底這本書是什麼呢?

     

      「媽媽對不起,我以後不敢了。」在小華哭喪著臉,帶著哽咽的嗓音訴說的同時,小華媽已經接過了那本故事書了。

     

      她只瞄了一眼,就知道這本書是什麼了。

     

      這本書叫做「給孩子的希臘神話」,在二三十年前,是一本很常見的童書。但現在可不是這麼一回事了。

     

      尤其是小華現在讀的這一篇──斯芬克斯的謎語。

     

      斯芬克斯,就是有名的人面獅身。祂在遙遠的古代中,曾經駐紮在忒拜城附近的懸崖上,然後動不動就擋在路人的面前出謎語道:「什麼動物初晨之時用四條腿走路,如午之刻用兩條腿走路,荒暮時分卻是用三條腿走路。」

     

      這道謎的謎底是「人」。裡頭的「晨」、「午」、「暮」並非指一天的早上、中午、傍晚,而是比喻一個生命的開始、壯年以及晚年。總之,是個很誘導人想偏的用法。

     

      那些面對斯芬克斯的人類,幾乎都答不出來,於是人面獅身就把這些人給吃了。

     

      最後有一個叫做伊底帕斯的傢伙,把這個問題給解答了,於是斯芬克斯又怒又羞,就自殺了。

     

      嗯,好簡略的描述啊!反正故事就是這樣。

     

      相信各位聰明的讀者應該發現問題在哪了吧!

     

      是的,人面獅身吃人,那可是涉及角色被殺害之攻擊,這會令人產生殘虐之印象啊!

     

      還有,斯芬克斯自殺,這種不當行為可能會引起兒童及少年模仿。

     

      這……這、這這,這難道不是一本該歸類到十八禁的恐怖書籍嗎?

     

      所以我們的政府早在N年前就把這系列的書通通都禁掉了!

     

      (再次證明,這篇文章確實是限制級的了。)

     

      小華媽發現兒子拿著一本限制級巨作,可真氣得不知該怎麼辦才好!最後,她也不忍太傷害小朋友的幼小心靈,於是她沒收了這本書,並且和小華約定好,等他成年後再還給他。

     

      時光飛逝,歲月如梭,小華終於成年了。

     

      這十八個年頭真是難熬,在讀過柏修斯用計砍下梅杜莎的腦袋,以及海克力斯力拼尼米亞獅子的故事後,要他回頭去看那些天線寶寶、電線寶寶、棉線寶寶,等等適合兒童與少年觀賞的節目當娛樂,他更想知道,斯芬克斯到底有沒有吃掉伊底帕斯。

     

      終於,他得到了結果。

     

      不過那本「給孩子的希臘神話」很快地就被他給看膩了,因為年滿十八的他有更多的選擇。

     

      西遊記、三國演義、金庸武俠、古龍武俠、倪匡衛斯理、福爾摩斯探案、七龍珠、海賊王………這些東西可令他更加沉迷,也讀得更起勁。

     

      結果……小華在二十歲那年殺了人,原因是和某個同學長期不對盤,所以他殺了那個總是和自己唱反調的同學。

     

      用的方法是自製投石車,以及精準的拋物線計算,砸死了那個同學。

     

      (又一個角色受到攻擊而死,夠限制級了吧!)

     

      在法庭上,控方檢察官與小華發生了一段精彩的對質。

     

      但是這段對質卻引起了台上那位年紀頗大的老發官發了脾氣。聽了許多不像理由的理由之後,老法官終於忍不住插嘴道:「難道你認為自己殺人是對的嗎?」

     

      小華義憤填膺地回答道:「誰叫那個人太過分了,死了也應該。」

     

      「你那是什麼態度!」老法官氣得說:「信不信我判你藐視法庭。」

     

      「啊我說的本來就是實話啊!」小華依舊一付理直氣壯的樣子舉證道:「俠客行裡的張三、李四,還不是殺了很多壞人。董卓荒淫無道,華雄助紂為虐,關公義不容辭把他宰了……。」

           

      「那是小說,難道你不知道那與現實不同嗎?」

     

      「但是他們是做好事啊!」小華一臉不滿的說:「懲戒壞人,讓他們不能胡作非為。」

     

      「即使你的同學再怎麼不對,但學校有校規。」老法官一邊搖頭一邊嘆息道:「你可以向學校申訴。」

     

      「那不一樣,他是個人行為很惹人生厭,可是又沒有哪一條校規可以規範這種道德方面的問題。」小華認真地說:「所以我就親自來制裁他。」

     

      「你難道不知道殺人是不對的嗎?」幾乎是被這目空一切的態度給觸發,老法官氣到不行,聲音都有些發顫。

     

      「不知道。」小華倒是回得很乾脆。

     

      「你都已經二十歲了,是一個公民了,你怎麼可能會不知道!」老法官幾乎快要咆嘯了。

     

      「又沒有人告訴我不能殺人。」小華說道:「我也是到十八歲以後才知道,原來有『殺人』這種東西。」

     

      「你、你你……」老法官氣到不知道該說些什麼了,他心中只能這麼認為:「這個年輕人真的沒救了。」

     

      (這裡多次出現仇恨性與反社會性的不當言語,限制級證明再加一。)

     

      但是老法官並不知道,小華說的是實話。在這個「隱惡揚善」的教育體系下,兒童與少年從來不知道什麼叫做「是非」。因為專家們把「非」給拿掉了,所以在這些未來的主人翁認知裡,所有的東西通通都叫做「是」,唯一的「非」只有某些事情在十八歲之前不能做,過了十八歲之後就能做了。

     

      就好比這幾年常碰上的暴力案件,那些逞一時之快而鬥毆的年輕人上了法庭,也是毫不在意,他們有人甚至認為,大人之所以教導小孩不能打架,那是因為小孩子未滿十八歲,所以不能做限制級的事情。而他們都已經成年了,當然可以打架。

     

      看著這一代的年輕人,老法官除了感嘆這些下一代越來越沒有價值觀與是非觀之外,也只能盡自己的本分,用法律判刑而已。

     

      小華沒有被判死刑。

     

      因為這個年代更流行「活刑」,也就是「活體實驗之刑」。

     

      所謂的活刑,就是把這些重刑犯交給犯罪專家與心理專家研究,讓他們找出能預防犯罪的最佳方式。但這其實有些不人道,因為那些活刑犯除了被剝奪自由行動的權利之外,他們也不能拒絕任何研究人員的研究方式,不管是藥物測試或是心理測試。

     

      試想著一個人雖然還活著,但三天兩頭就有人來弄你、逗你、餵你吃不知道對人體有什麼作用的藥,一邊在鐵牢外面觀察你的行為舉止、生理反應,然後一邊埋頭筆記、對你指指點點,這樣的生活不但沒有任何的隱私,也沒有任何的尊嚴可言。不過,這道刑罰還真讓人容易感到悔恨。

     

      做這些研究是有作用的,神奇國因為多了很多可以做藥物測試的人類活體,因此在藥物學和醫學上發展迅速,但是預防犯罪方面似乎沒什麼進展,這倒是讓一群專家們百思不得其解。

     

      當然,小華的案例引起了專家們的重視。

     

      偉大的神奇國政府,要求媒體加強分級制度,並且透過新聞呼籲宣導。而專家們也致力於小華的殺人手法認真研究。

     

      該年年底,立法院通過一項很神奇的法案──

     

      由於太過高階的數學以及科學很容易被應用在犯罪上面,因此未滿十八歲之前,不得學習超出加減乘除以上等級之數學,同時也不得教授任何的科學知識,相關書籍應立即改為限制級讀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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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時不掛完結,或許以後神奇國還會有更神奇的故事發生

最後碎碎念一下:

我不否認一個創作者的作品會影響到接受的觀眾,但是一個作品同時也具有自己的吸引力。

可以是一個作品去影響他人的思想成長,也可以是一個具有某種思考模式的人喜歡接觸某類型的作品,當然也有個能是前兩項的混合。只是現實有沒有那麼死板?

其次,人不會因為沒接觸過壞事就一輩子都零缺點,這部分在楔子的開端已經有提了。而楔子上的那些規定也不是捕風捉影,而是一個現在進行式。但是阿琰自己認為,新增的條例在某程度上已經矯枉過正了,以致於即使像這麼一篇腦殘的文章,也必須歸類在限制級。

我還是認為柯南是屬於保護級的節目,金田一應該是輔導級,但不管怎麼分級,有些事情還是要先能分辨清楚。不然最後的結果,就是規矩越來越多、越來越嚴,最後的人生只有空白最乾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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