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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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別
- 文學小說 | 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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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美強文,不過文中沒有太過強調外貌描寫。
傳知書厭惡與人接觸,然而自從十四歲那年聽過趙阡陌的歌聲,便陷入狂戀,甚至為了讓趙阡陌的音樂之路走得更順,而去打工、放棄自己的學業去養他。可是,付出與收穫不成正比,十年後,傳知書黯然離開,回歸平凡,開了一間唱片店,養著一隻叫阿才的白貓,無聊而悠閒地步入三十之年。
五年後,一個十六歲的美少年被傳知書叫作「死小孩」,想走進傳知書的內心,而他只裝作不知。這時,傳知書在趙阡陌的樂隊Jupiter所開的演唱會中遇上舊友,輾轉重逢趙阡陌。急於修補關係的趙阡陌抱著什麼情感? 已經疲憊的傳知書要作何抉擇?
多少情感,盡付一闕歌,靜聽。
傳知書厭惡與人接觸,然而自從十四歲那年聽過趙阡陌的歌聲,便陷入狂戀,甚至為了讓趙阡陌的音樂之路走得更順,而去打工、放棄自己的學業去養他。可是,付出與收穫不成正比,十年後,傳知書黯然離開,回歸平凡,開了一間唱片店,養著一隻叫阿才的白貓,無聊而悠閒地步入三十之年。
五年後,一個十六歲的美少年被傳知書叫作「死小孩」,想走進傳知書的內心,而他只裝作不知。這時,傳知書在趙阡陌的樂隊Jupiter所開的演唱會中遇上舊友,輾轉重逢趙阡陌。急於修補關係的趙阡陌抱著什麼情感? 已經疲憊的傳知書要作何抉擇?
多少情感,盡付一闕歌,靜聽。
最新章回
92
公開 2015-07-14 18:00
想也沒想過。
死小孩的抱怨化作聲聲吟叫,他不在乎自己看不到,想不起自己身在何方,只是知道這個他肖想了很多年的男人,正在他身前為他做這種火辣的、刺激的事。
「不要光是在叫啊,」傳知書的聲音聽來模糊,他嘴裡含著死小孩的,每說一個字、舌頭的擺動、牙齒的輕磨、甚至是聲音的微震,很細微的每一分不同
回應(118)
給你一顆珍珠,讓你養顏美容。
為了這本書,熬夜看到脫窗也願意給你一顆珍珠,讓你養顏美容。
為了這本書,熬夜看到脫窗也願意咱们的话题很点题~
你听的歌果然很老。。。我没有那么专门的去听老歌,我听歌没有那么讲究,碰见好歌就听,不那么专注233Coldplay的话,代表肯定就是Yellow和Viva La Vida了,我个人的话会比较喜欢Fix You,听到流泪,另外Christmas Light我也比较喜欢,In My Place的前奏赞到爆~~~不过现在的Coldplay变了风格呀,越来越像一只流行乐队了,新歌充满了各种电音,虽然歌曲任然很好听但是我觉得少了最初打动我的感动,最后也推荐你去看一场他们的演唱会,真的很不错
墓你写文章似乎非常容易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响,而我总觉得写文章首先是为了写给自己看的,比如一个很萌的梗或者一个很不错的脑洞甚至最近的得出的感悟,太过注重别人的看法我觉得就失掉了最初写这篇文章的乐趣了(当然这不是说你可以随意的尽情的写BE!!)而且我觉得你写的文章总是十分的消极,虽然到现在我就看过了四篇=_=但是大志的绝望,春秋的前途渺茫,偷呃拐騙的坚固外壳,以及这篇听歌的远离世俗都读起来令人无奈心酸,墓要你在古代的话指不定就是一个郁郁不得志的田园诗人啦2333
超级喜欢小猫咪么么哒~~~
我沒有特別挑老歌去聽,不過就恰好老歌都很對我胃口。嗯……是的,我寫文的確是容易受外界干預。我很在意自己寫的東西有沒有人喜歡看,如果辛苦寫完,可是反應很冷,我會很難過的。
也會特別想自己寫的東西能被更多人看見、並喜歡。最近我在gay網(就是淡藍網)投稿,覺得很開心。因為在耽美網,我的文章基本上都不會有人看,可是在那裡,真的有人在看,雖然留言的人還是很少,但至少我會覺得自己做的東西是有意義啊。因此,我最近的想法是,我既然不適合寫耽美,不如什麼都不管,我愛寫什麼就寫什麼好了。
所以,我已經想好,我以後寫的文章基本上就是會更加消極吧,我就是覺得世界上沒童話、沒有一生一世不變的感情,兩個人的結合走到最後,還是會平淡如水甚至無奈。就好像《圍城》說,婚姻是一道牆,裡面的人想逃出去,外面的人想跳進來。我覺得,關係就是這麼回事。
基本上以後不會發太多砂糖,肆無忌憚地寫BE,萬歲~~~~
哈哈,我喜歡「不得志的田園詩人」這比喻 XDDDD 本想先寫完忘憂,但因為好想寫《聽歌》的end,所以還是想先完結這篇再說。
給你一顆珍珠,讓你養顏美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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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這本書,熬夜看到脫窗也願意快更文눈_ 눈
我的节操很珍贵的,前几天只不过是没抓紧漏掉了一些而已~~~不要在意^_^有很多杰出的歌手都死的太早太可惜,MJ也是一样的( •̩̩̩̩̩̩̩̩̩̩̩̩̩̩̩̩̩̩̩̩̩̩̩̩̩́ ˑ̫ •̩̩̩̩̩̩̩̩̩̩̩̩̩̩̩̩̩̩̩̩̩̩̩̩̩̩̩̩̩̩̩̀) 现在的乐队里我很喜欢coldplay的
我明明很正经的在陈述龅牙叔的屁股很挺翘,真的是很挺翘啊,你在想什么╮(╯▽╰)╭
这篇现在就五十几章,每章也都不长,很快看完是很轻松的,所以快!更!文!
结局参考大志。。。这种不详的感觉让我好想弃了这篇T^T 你难道还想把一个整局子里面,另外两个憋心的HE嘛?!!坑爹呢这是!!总觉得我家死小孩会炮灰哒!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QAQQQ 我不要看结局啦!!!
其实我已经脑补出了3p的h了,不过顺便附带了80万字的前期铺垫,感觉好累,一起滚个床单真不容易XDDDD
阡陌交通,鸡犬吵架,鸡是阡陌,犬是死小孩2333
反正我就是这样觉得啊,最早你写春秋的时候感觉很生硬的,故意套进去的东西有点太多了,虽然有些想法和我不谋而合(其实我忘了是什么想法了......不过毕业典礼那段超燃的!!!),但是做为一个故事看总觉得无趣了点,当成一章一章的连载散文倒还不错,我还记得当时那种全篇找jq找心理活动的心情23333 现在这个读起来就很流畅啊,虽然有些时候章节之间的衔接好像有点问题(?),不过那种一直读下去的愿望很强烈呀~很顺利的读下来,不过少了那种发人深省的自我思考。果然作者本人和故事本身的关系想要处理好很困难啊,真不好掌握简直太麻烦了。。。像我这种二货是永远写不出文章来的。。。看图说话估计还不错=_=
无何有之镇我看了将近一半,贴吧上有人说过看肉文的时候不带脑,我觉得很对2333
阿才的老婆我看到啦~黑色的小猫~阿才简直是先上船再买票的典型哈哈哈哈哈
聽歌應該不會坑,希望一兩個月之內完結掉吧。80萬字的鋪墊也太誇張了吧 XDDDD 沒有啦,他們絕對不會3P地H的。
我覺得吧,春秋、大志時代的我比起想說故事,其實更想說自己的心底話,所以兩篇文基本上沒有故事性,大志的故事性有改善一點,春秋就太過流水帳了,沒焦點的。
我是從寫春夢開始,覺得自己應該要學會講故事。到我寫《無何有之鎮》,純粹就是壞掉了,那時我的想法是,怎麼我寫的東西都不能受到更多人喜歡呢? 要是我也去寫萌系、寫肉文,結果會怎樣? 結果這篇文也挺受歡迎,不過我覺得很空虛,因為裡面沒有靈魂的。
你覺得聽歌沒自我思考的元素,是對的,因為不管是聽歌、或是忘憂,我都是想寫萌梗而已,沒有把自己的靈魂放進去,也沒想要表達什麼大道理。我不想故事變得太過說教式的。所以聽歌跟忘憂都沒有好好想架構,是寫到哪裡就想到哪裡,有些連接位的確是有問題 XDDD 但整體而言,我希望能改善自己講故事的能力,就是,比起講道理跟理論之前,先寫出有人喜歡看、有興趣看的東西再說。有放靈魂進去的文章,有《我鳴》、《匪友》、《越界》(我個人很推這篇……)、《春夢》也算有,然後其他的大都是為了好玩才寫。
於是阿才比本作三名男主角更帶種……
給你一顆珍珠,讓你養顏美容。
為了這本書,熬夜看到脫窗也願意节操掉多了就变成了无下限
话说我把这篇看完了啊,这篇是个3p文是嘛?但是墓你得先告诉我这篇到底是结局3p呢还是过程3p?是he还是be?h的话是一个一个h还是三个一起h。。。反正我简直是看的提心吊胆的,至今不敢站队。。。其实我更喜欢死小孩啊,但总有最后指数会和交通在一起的感觉。。。我果然讨厌追连载!墓你快点更文!我来催更了23333墓你现在的文风和以前不一样了啊,少了些自我感悟,文章变的简洁了不少,故事的连贯性比原来高了。我感觉你原来是用故事讲自己,而这篇是在单纯的讲故事里的人
好想抱着阿才蹭蹭蹭~~~~~
H的話當然是一個一個的,如果走現實向,是很難寫到3P的H啦。交通? 是指阡陌嗎wwwwwwwww 我覺得結局其實會挺殘念,但是如果真能寫出我心中所想的那結局,我會很喜歡的(咱就是一個BT的BE控)。
真的有這種感覺嗎? 我很開心,其實我覺得早期的春秋、大志都寫得太過自我,忽略了講故事的技巧。我覺得一個出色的作者,比起先訴說自己,還是應該先說好一個故事。也許是這個緣故,我從春夢開始,讀者就有變多了一點點,直至後來在貼吧更新《聽歌》、《忘憂》這兩篇,就有變得受歡迎一點了。
(不過我最多人看的文其實是無何有之鎮 TvT)
阿才很可愛吧,牠是本故事最早抱得美人歸的一只~ 之後會說到牠有老婆的 XDDD (死小孩跟阡陌都要加把勁去追知書了)
我的名字叫没节操和无下限
难道我的留言就代表了不正经和掉节操嘛???我也可以正经起来的!!!至于Queen,他们的歌听了很多年啊,原因你懂得233 不过我是两年前才喜欢上的,那时候我在看the sing-off(一个阿卡贝拉的比赛)里面有一组就是唱的Queen的串烧,真的超级棒啊!我非常的喜欢!之后才去找的原唱,结果就一发不可收拾了,后来找了他们很多的视频,包括mv啊演唱会啊,龅牙叔的魅力简直无可阻挡2333
前段时间我找出12年伦敦奥运会的视频来看,龅牙叔的身影出现在四块屏幕上的时候,龅牙叔代表性的喂喂喂喂吾~响起的时候眼泪都要出来了QAQQQQQ
Freddie Mercury是永远的经典
不过说起来。。。每次看演唱会的时候我的注意力永远在龅牙叔的屁股上。。。真的是太浑圆饱满了=_=
不過好可惜的是,Queen的主音死得太早了 / \
你不是說要正經的嗎,到最後一句你去YY人家叔的屁股,暴露了你的黃暴本質 (指)
除了Queen,我還喜歡the door(70年代的迷幻組合,主音的聲音很飄,貌似又是死得早,他們的歌好像大麻),還有Micheal Jackson是我的神,不過他竟然不是gay,我小時候一直以為他是。
不管怎樣,MJ很棒的啊,一定一定要看MV才最感受到他的魅力,尤其是Thriller,Smooth Criminal,超有型的啊!!!!!
(看到沒,我這種的才叫有節操的留言!)
給你一顆珍珠,讓你養顏美容。
為了這本書,熬夜看到脫窗也願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