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T 創作馬拉松,正式起跑閃亮星─無聊種子稿件大募集

前夜

      夜晚與早上不同,只要過一段時間,周遭的喧囂聲會逐漸消去,留下空蕩無人的街道。

      我穿著方便的運動服,慢悠悠地在已經休息的店家前走過去。

      如果是白天,這些店家都會為這裡帶來不少人潮。

      這裡有小吃、飲料、3C用品、服飾之類的商店,是我很久沒有親自買的東西,我現在基本都是用網購代替。

      我往自己的口袋一摸,有手機和一個小錢包,以防我出來想吃東西。

      開到半夜的店並不多,大概就是便利商店、燒烤店這類。

      便利商店是好東西,雖然看網路上說裡面的工作會累死人,但對於普通民眾來說,有能隨時隨地可以買東西的商家就是好。

      一想到食物,肚子發出的聲響迴盪在夜晚的街道中,為這裡添加幾分生機。

      已經有吃晚餐,還是不要買食物吃好了,可是晚餐已經是好幾個小時前的事情。

      當我在心裡做鬥爭的時候,不知不覺中來到我家附近的便利商店。

      不對,應該說本來就會經過,因為我不喜歡走太遠,通常都是在家的附近散步,最遠大概是一公里。

      在便利商店外,有一個女生坐在椅子上,手中拿著冰淇淋,低頭滑手機,直到冰淇淋融化的一部分掉在手上才抬起頭。

      當她剛好看向我的時候,我才發現原來一個人的眼睛可以這麼漂亮,宛如夜空的星星般閃耀。

      我別過頭,不再繼續看她,畢竟這樣不禮貌。

      我到便利商店內,查看是否有打折的食物,今天剛好有,便買了一個打六折的飯糰,到室內的休息區吃完。

      便利商店的飯糰有點貴,沒有多好吃,只是能暫時填飽肚子。

      我將手洗乾淨便離開,出來時撞見剛好起身丟垃圾的女生,她這次是主動發現我,朝我微微一笑。

      我不知道該怎麼辦,於是低著頭快步離開。

      我瞥向手機,現在已經半夜一點,於是先到我家公寓下面的小區躲起來。這時間會有警察到附近,看到我的話,一定會上前詢問。

      要說為什麼的話,因為我還是高中生。一個未成年少年在半夜亂跑,應該是沒有違法,但出於道德還是會關心地問幾句。面對陌生人只會讓我感到疲乏而已。

      當我無趣地在小區內走來走去的時候,警車果然從附近經過,幸好我提前躲起來沒有被看到,否則就算不是高中生,有個人在民宅的地方走來走去,他們出於職業要求還是會上前詢問。

      應付完警車的巡邏時間,我改成到附近的公園散步。

      以前白天的時候有經過這裡,平日會是一群老人家在這邊泡茶或是閒話家常。到放學時間,會變成孩子們的遊樂場。

      然而到了晚上,就會自然地變得安靜。一個人踏入這裡的時候,有種世界好像只有我的錯覺感。

      我坐上盪鞦韆開始擺盪,稍微用力一蹬,讓器材開始發出金屬的摩擦聲。這種聲響一久,估計會吵醒某些人。

      為了避免與他人接觸,我還是靜悄悄地讓風幫我推好了。

      為什麼我要一個人在晚上呢?

      我抬頭看著與周遭格格不入的顯眼月亮,旁邊都是一點一點且不明顯的星星,唯有它獨樹一格。

      月亮每天會變化樣貌,不管周遭人的想法,我行我素的展現自己的美貌。

      這種人大概只有兩種下場,一種是天生的萬人迷,會自然地成為萬眾矚目的存在。另一種大概就是我,純粹的怪人不被喜歡。

      我以為到高中,可以繼續像國中一樣,卻發覺自己的個性與班上的人難以契合,我從原本國中的小圈圈,變成高中的邊緣人。

      甚至說,被霸凌了。

      我知道霸凌一但開始就無法停下來,老師們肯定不會提供幫忙,周遭的人只會是加害者,所以我就先逃跑。

      幸好我本來就很宅,所以待在家完全沒問題,可是我變得白天完全不想出門。

      我是學生,理所應當地該去學校,像大部分的人一樣接受教育,然後跟朋友說笑。

      可是我不想要。

      如果想出來逛逛,我會選擇晚上,這樣我就不需要碰到別人,誰叫我除了宅男,還有社恐屬性。

      突然聽到手機通知聲,我抱著幾分忐忑打開來看,結果只是喜歡的繪師在半夜發晚安文。

      底下的留言欄慢慢出現支持者的回應,發覺其中不少疑似是社會人,可能剛下班吃宵夜或是喝酒,還有像我半夜會去玩遊戲,看起來都是滿稀鬆平常的事情。

      當我再次經過便利商店時,我走進去看向賣酒的地方。算了吧,我還是未成年。

      當我準備回家的時候,那個女生站在街口,依然是拿著手機,不知道在看什麼。

      這是今晚第三次碰面,我不禁好奇這個人是幹嘛的?

      難道她也是家裡蹲嗎?

      不對,怎麼看都是美女,臉上還有畫淡淡的妝……應該吧。算了,我看不出來,至少確定她真的很漂亮,尤其是那雙眼睛。

      她撥弄銀灰色的長髮,看向我時依舊擺出微笑,感覺很習以為常。

      我模仿大人點點頭當作打招呼,隨後就跑開來回到家。

      回到家自然沒有打算睡覺,而是拿起手機充電,到電腦前開始打字。

      我的興趣愛好,除了用電腦玩遊戲和看影片,其他便是寫小說。

      或許是因為這類興趣,我被某些人看不起,更像是一個死宅男,令他們覺得我好欺負。

      一想到這件事,才打幾個字的手便停下來。

      我不知道自己一直嘗試做作品到底可以做什麼,真的能成功嗎?可以出版嗎?

      我看向放在角落髒兮兮的稿紙,曾經被丟過一遍,又被我抱回來。

      而電腦桌面上則是投稿出去後,卻沒有下文的文章。

      我很明白,自己不過是個普通人,所謂的在夜晚中散步,不過是在逃避罷了。

      我逃到最後的結果會是什麼呢?

      我不知道答案,我也看不見未來,所以用薄被蓋住頭,讓我的世界更黑暗。

回書本頁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