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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死後才相遇的男人:在法醫學前不存在完全犯罪2

<非本意的孩子,非本意的死亡>

法醫檢視孩子屍體時會格外專注,因為要傾注更多努力,傾聽孩子來不及說出口的話。

案件背景是二○○○年代首爾某一所綜合醫院。某一個十月的夜晚,一個十一個月大的嬰兒被送至急診室。正是愛哭愛笑的年紀,孩子卻失去意識,身體也失去反射作用。經過多次檢查後,診斷結果是硬膜下出血。

主治醫生十分驚訝,因為這個年紀的孩子發生硬膜下出血是少之又少。除非摔倒,造成頭部受到地面或牆面的猛烈撞擊,才可能發生硬膜下出血現象。醫生小心翼翼地對這位看上去只有二十歲出頭的孩子媽媽發問:

「孩子什麼時候昏迷的?」

「我確認過孩子在玩耍才去廚房準備泡奶。我回來的時候,孩子已經睡了。我想確定她睡得熟不熟,卻怎麼也叫不醒⋯⋯」

媽媽紅著眼眶說。醫生再次提問:

「孩子有摔倒嗎?」

「沒有。沒摔倒過。啊!」

媽媽似乎突然想起什麼。

「之前孩子沒用學步器走路,跌一大跤,哭得很厲害⋯⋯」

醫生想繼續追問,但收到緊急呼叫。護士通知醫生患者狀態惡化,醫生不得不暫時離開。幾小時的手術過去,已經是早上,孩子的爸爸出現了。孩子爸爸外表看起來是名高中剛畢業的年輕人,頂著一頭亂髮和前晚宿醉的臉問:

「孩子怎麼樣?手術順利嗎?」

孩子的媽媽在一旁不停啜泣。

「已經動過去除腦出血的緊急手術,得繼續觀察後續情況。」

因突如其來的不幸,年輕夫妻滿臉慌亂,孩子的爸爸也淚流不止。接連昏迷好幾天,孩子還是不幸離世。主治醫生感到惋惜之餘,卻也陷入苦惱。

在院死亡通常會開立死亡證明書,由醫師於文件簽名處寫下「病死」便可舉行葬禮。儘管如此,醫生仍感覺有些不對勁。

這個孩子沒有任何腦血管相關病史,即便摔跤,個子也太小了。苦惱的醫生寫下了「外因死」。接着,醫院行政室按程序通報警方,警方來到醫院著手調查。

「醫院的醫生判斷孩子的死是外因死。外因死意味著自殺、他殺或事故死。我們明白孩子突然過世,您一定很混亂,但方便協助我們調查嗎?」

孩子媽媽強烈反彈說:

「我們的孩子死了。警察憑什麼向我們問東問西?就不能體諒我們的心情嗎?」

孩子爸爸附和說:

「孩子剛死,醫生你就讓我們接受警方調查,你沒小孩嗎?」

孩子父母說話態度越來越衝,醫生開始後悔自己的判斷。警方一邊安撫他們,一邊提問:

「孩子有摔倒過嗎?」

「有。昨天走路時摔跤哭了。」

「有沒有受傷?」

這起案件狀似要以事故死結案,最終決定權握在檢方手上。但是,檢方讀過警方呈交的案件報告之後,疑心死因,要求剖檢。孩子的父母,尤其是孩子的媽媽激烈反對,說對死去的孩子動刀,如同割裂父母的心般,是不負責任的行為。即便兩人反對,剖檢仍按預定計畫進行。

在醫院要先確認死者所有醫務紀錄和檢查資料才能進行剖檢。首先,我確認過孩子的屍體,右臂與右手腕有瘀痕。手術前的資料顯示,孩子右腦有大塊硬膜下出血。在剖檢過程中,我用肉眼觀察孩子的左腦顳骨關節及右腦的硬膜下出血現象。和其他案件相比,這是一次簡單的剖檢。

死因是頭部損傷。突然從高速而至減速,換言之,大腦加速到一半因驟停而導致損傷。成人多半是因為酒後失足,而如果兒童走路摔跤,是不會出現這種骨折和出血現象,更不要說如孩子媽媽所說的,身高一公尺以下的嬰兒會發生這種事。孩子走路摔跤會導致這種傷害,人類早就滅亡了。

「右臂和右手瘀痕是孩子在世時,也就是說,是生前的外傷。另外,左腦顳骨關節和右腦額葉的硬膜下出血恐是從高處墜落,腦部重擊牆壁所致。不過,其他部位沒有高處墜落傷,需要進一步仔細調查。」

警察變得勤快,警訊取得孩子媽媽的自白,也在住處找到撞牆痕跡。

孩子媽媽的自白內容讓人惋惜。她說:「高中剛畢業,因為懷孕才不得已結婚,實在太討厭了。丈夫沒有像樣的職業,每天只會喝酒發脾氣,孩子哭鬧就把孩子丟到牆上,結果孩子瞬間安靜,陷入昏迷。」

這起案件是典型的對「棄兒」(unwanted   child)施暴,往往發生在孩子的出生不受父母歡迎,父母自身本位的需求,優先於對孩子的愛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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