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T 創作馬拉松,正式起跑閃亮星─無聊種子稿件大募集

      序、

      若要說我是個生活枯燥乏味的人,我是完全不能接受的。

      當然,也稱不上光鮮亮麗。何謂光鮮亮麗?對現代人來說,我想就是可以每天更新你的社群近況,或者填滿一本又一本的網路相簿吧,如果還有上百、上千人來給你按讚留言,就接近完美無缺了。

      我不會一個禮拜跑上三次夜店,也沒有那麼多派對可以參加,說實在的,連夜唱都十分厭惡。比起喧囂嘈雜的電子樂、人山人海的室內空間,我寧可在播放爵士樂的酒吧流連忘返,寧可在揚起風浪的海邊沉澱心思。

        身為一個男大生,我並不是對五光十色的台北夜生活不感興趣,只是厭倦了總是跟一群嘻皮笑臉的傢伙混在一起罷了。

      在我眼裡,大學生分為兩種。第一種,是通訊錄裡的朋友比腦細胞還多,醉心於燈黃酒綠的糜爛氛圍裡的人,這類人多半家境背景不差,縱使有在打工,也只是為了打發多餘的時間罷了,順便還可以告訴閨蜜或兄弟們:「我有在工作喔,我才不是純拿家裡的錢的伸手牌呢。」

      第二種,則是熱愛學校,專跑社團活動的那類型,他們多半陽光外向,甚至帶上一點書呆子的氣息。不可否認的是,他們校園中的人脈也相當廣,導致活動行程也排滿滿,乍看之下,可能比一個出了社會的上班族還要忙碌。

      為何再三強調朋友的多寡呢?朋友的數量,間接決定了一個大學生外出的次數,而外出的次數,也證明了一個人在朋友圈裡的價值。別說我胡謅,有多少次,我們的第一眼都是先看向別人的粉絲人數、好友人數?

      用這般方式來裁定一個人的價值是勢利的、是不公正的,但科技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估計這波趨勢也只會越來越漲。莫怪哪一天還推出個電子名牌,上面顯示著你的好友人數。

      我高中的時候以為交朋友要交知心的、能夠互相理解的,但隨著年紀的增長,我才逐漸明白了交朋友的真諦。交朋友,就是要那種他猜不透你、搞不懂你的才對。

      真心的知己,說穿了不過是當自己想發發牢騷時,傾訴的垃圾桶而已。選擇不了解你的人來作為朋友,可以增加你的神祕感,讓別人對你多帶上三分興趣,更能在你吹噓的時候得到加倍的優越感,因為他們並不是真正了解你的過去。

      重點還是能為你的精采生活多添上兩張相片,拍照時,可別忘了舉起你的雞尾酒。

      可能有人會出聲反對這個論點,畢竟絕大部分的人都對自己的率直深信不疑。我要表達的不是每個人都必須跟通訊錄上的全部朋友坦然你過往的一切,我只是說,沒人是真心誠意地在追求所謂的「知己」。

      朋友講求緣分,無法強求。是啊!我相當贊同這段話。況且,你哪有這麼多時間去找朋友?人類的一天不過二十四小時,光是工作就佔據你大部分的時間了,你還得運動來維持健康,又必須有充足的睡眠,你的時間實在是不夠用啊。

      但時間太少了,這是你不去追求「知己」的真正原因嗎?

      我十五歲便開始半工半讀,到現在也將近七年了,在社會上仍是菜鳥,但比起同年紀的大學生們也可謂經驗豐富了。形形色色、不同性格的人看得不少,心裡頭多多少少有些感觸。

      我經常徘徊在自己所設定的兩類人當中,但時至今日,我也沒找出自己的定位。當我滑著手機,社群網站上一張張向全世界展示自己人生多采多姿的照片,經常讓我感到滑稽又可笑,除此之外,還有一絲羨慕。

      不對,以忌妒稱之會較為精準。

      我們譏諷他人的同時,實際上都投射了自己的缺乏。那些自拍豪華遊艇派對的土豪們,為什麼讓自己那麼浮躁?不正是因為船上的人不是你嗎?如果今天你得到了派對的入場券,看你還不開懷大笑。

      遺憾的是,正視自己的忌妒心其實很難。我反覆摸索自己複雜的心思多年以後,才得出了這般解答,是,我仇富,是,我羨慕,是,我忌妒,是,我朋友少,是,我也想過那般璀璨的生活。我都承認,但我改不掉自己想對名車撒尿的衝動,我還在修行。

      綜合以上總總,你肯定開始懷疑這孩子是不是沒什麼朋友了,這樣說不貼切,不如說我是一個習慣把所有人的缺點都放大的人還比較實在。

      我可以一個禮拜七天都跟不同的朋友出門,同性到異性都行,但若是真這麼做,除了我下半個月都得吃泥土配飯以外,就是我的朋友數量可能會開始激烈的遞減吧。儘管只是吃上一頓飯,我都會細細檢視朋友的一舉一動,包括對服務員的態度,用餐的禮儀,甚至結帳的方式。

      我並不是自以為高尚,只是很少人能從頭到尾讓我感到滿意罷了,至少在禮貌這一塊,就有百分之七十以上的人不及格。我確實龜毛,但畢竟自己也非完美無瑕,到了大學第三年,我早已降低了心中對於「朋友」的標準。

      在內心深處,我還是對「知己」如渴似飢,可惜,我身邊能塑造的人我都嘗試過了,沒一個人能領銜擔綱。

      講了一坨又一坨的道理,看起來我好像對朋友這塊相當執著吧?

      不,這僅僅是三分之一。

      我認為一個人想徹徹底底地排除內心的孤獨,必須滿足三個條件。我算運氣好,三個我都有機會如願以償。

      其一是親情,其二是友情,其三,就是愛情。如你所見,這是一個有先後順序的排列,方才說過,說自己運氣好,就是因為有些人在親情的第一關就必須出局,那麼,說難聽點,除非他過了心裡的那一關,不然他很難真正地脫離「孤獨」。

      家庭曾經也是我的痛腳,我還在就讀國小的時候,父母總沒日沒夜吵個不停,甚至還有一方氣到直接離家外宿,接連一兩個禮拜都不回來,諸如此類的鬧劇經常上演,差點就步上了離婚一途,好在,一個戲劇性的轉捩點出現,家人才重新互相諒解,重修舊好,至於是什麼原因,其實有點難以啟齒,有機會再說說吧。

      到了現代,朋友與愛情的位置經常調換,我對此沒有任何意見,重色輕友從來就不是錯誤的事情,只是被無理地扭曲了。

      愛情是何等的重要。

      一個人也能過得很好是騙人的,空著心裡的位置是難受的。單戀很不是滋味,無人可戀又何嘗愉悅?

      空窗時,過往種種惹得你內心絞痛,你前女友、男友的回憶把你的心鬧得天翻地覆,說白了,你只是因為尚未遇到下一個對象,不得以之下才會憶起他們。

      我們心裡都需要一個倚靠,一個愛人的存在。

      我的名字叫作馮文,離滿足還差了三分之二。

      二○一七年九月十號,暑假的最後一天。

      太陽都快下山了,卻仍舊炎熱的下午,我撥了三通電話給住在家附近的國中同學,但無人接聽,於是我帶上一本小說,獨自前往咖啡廳消磨時間。

      我知道他不會接起我的電話,畢竟自從上了大學以後,我跟那些老同學就不同以往那麼頻繁地見面,所以現在可能認為我無事不登三寶殿吧。說來並不難過,但或多或少還是有些期待電話接通。

      我從來不認為自己身邊有一個心靈契合的人存在,主因當然歸功於我很難搞,導致以前同窗共硯的夥伴們,現在有持續聯絡的也沒剩兩個了。

      灰德咖啡館,擺設簡陋的戶外吸菸區。

      我放下手裡艱深的文學小說,點起了一根菸,吸了一口發覺奇怪,怎麼味道沁涼沁涼的?

      一看濾嘴,這才發現我拿的根本不是我的菸。糟糕,忘了自己坐在長條的吧台座位,竟隨手拿了菸就點,正當我要向香菸的主人道歉時,她先轉了過來。

      香菸的主人是個年紀看起來跟我差不多的少女,她兩眼無神地看向我,我沒有馬上開口,我的注意力不自覺被她一頭如顏料般深色的黃髮給吸引,還有那平齊到可用工整形容的瀏海,以及只到肩膀的髮長。

      詭異,是我腦海中第一個冒出來的詞彙。

      「那是最後一根。」

      桌上,黑色寶馬涼菸剩了個空盒。

      她畫著淡妝的臉上皺起了眉頭,看起來有點空靈。

      「喔喔……」我支支吾吾,不知該如何是好。

      她啜了口桌上的黑咖啡,她說:「有多帶安全帽嗎?」

      我第一直覺望向我的機車,然後又轉回來繼續與她四目相接。

      「有是有。」我莫名其妙。

      「載我去派翠克。」她說的斬釘截鐵。

      「什麼?」我還是莫名其妙。

      「大安區的一間餐廳,我可以給你指路。」

      「我知道那是一間餐廳,也知道在哪裡,我的意思是為什麼我得……」我彎起半邊嘴角,一副尷尬。

      「快來不及了。」

      她又皺起了眉頭,第二次。

      算了,畢竟是我失禮在先,加上也不是太遠,載她去是也無所謂,只是這年頭果然很多令人匪夷所思的鳥事……

      「是也可以啦……啊,好啦。」

      我拿起桌上的小說,拎起機車鑰匙,臨走之前還很節儉地把咖啡一飲而盡。原先我還有點質疑那個女的到底是不是認真的要我載她,但回過神我才發現她不是在說笑,因為她早已捏著暗紅色的手提包站在咖啡廳門口等我。

      我領著她到我的機車旁邊,心裡一股緊張湧上,畢竟自己已經六年沒有載過女生了吧?況且還是載陌生人。

      「那個。」在我打開機車車廂的時候,她突然開口。

      「又怎麼了。」我有點無奈。

      「你最後喝的也是我的咖啡。」

      她眉間的線條,在蒼白的皮膚上特別醒目。

      不知道自己為什麼要算,但這是她第三次皺起眉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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