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T 閃亮星─妖靈稿件大募集

一、《偏執》(4)

我們「相戀」後的第四個月——因為我懷疑我們到底是否真的相戀過,我選擇加上引號——我發覺苗宇出軌了。他的背部跟胸膛有抓痕、吻痕,那肯定不是我留下的。我如此鍾愛他的身體,以至我不可能傷害他的肉體,哪怕只是在激情之際留下一兩道痕跡。再者,為便於用顏料,我從不蓄長指甲,以免顏料留在指甲縫隙。

苗宇笑稱,那是我留在他身上的痕跡。我就事論事地說   :「不是。那肯定不是我留下的。」他板起臉   :「那你就是覺得我出軌了?」

是這樣沒錯。

「你不信任我嗎?」

不是信任不信任的問題,而是就客觀事實而言,你的確出軌。

「你就是這種地方不可愛,一板一眼,沒有半點情趣。一整天用顏料跟畫紙堆著自己,但你卻像一幅黑白素描畫——你真是一個無聊的女人。」

他說我無聊。換言之,我之於他而言,不再有用處,沒有價值。我為這件事感到憂傷,更甚於他跟我分手所帶來的傷痛。

「那麼,我們回到之前的關係。」因為我想將我所愛的人的一切事,全部記錄下來。分手的頭一晚,我對著鏡子給自己畫了一幅自畫像,每畫一筆,心就痛一下。畫完之後,我先為自己拍了一張照片,打印出來,跟自畫像並排,拍一張寶麗萊,寫下時地人的資料,放進苗宇的「芳名冊」——不知道開到第幾本的芳名冊,記錄每一個跟他曖昧過的女人,當初我沒想過自己有一日會成為裡頭的一員。

人生充斥意想不到的地方,就是這樣才好玩。

我笑了。

我跟苗宇的關係有一點點不一樣   :   我們不止是朋友,也是性伴侶。雖然次數不多,但我們間中會上床。我喜歡近距離觀看他的身體   :   胸口上的這道抓痕,是一個怎樣的女人在什麼情況下留下來的呢?   背部的捏痕、瘀痕為他帶來過什麼痛楚?   在他頸間留下吻痕的女子,會是蓄著一頭長黑髮的豔女,抑或是上床時意外地開放的清純小花?

他將他的曖昧對象帶給我看,我們三人一起吃飯。分別前,我拿出即影即有相機,問每一個女子   :「我能為你拍一張照片嗎?」這好讓我回家畫她們的肖像。

與其說我痴戀苗宇,不如說我真正痴迷於「記錄」這一件事。

漸漸的,我的房間愈來愈多雜物。從角落至角落牽著許多根魚絲,我以木夾將肖像畫夾上去   :   各種風情的美人、各種表情或不同姿態的苗宇。每多一幅畫,內心的滿足感又多幾分。我請苗宇過來欣賞我的房間,他皺了皺眉,問   :「為什麼你口口聲聲說喜歡我,卻能夠冷靜地為我的女人畫肖像畫?」

「你……不開心嗎?   我畫得不好嗎?   我以為你會快樂才畫的。」

「坦白說,你這樣的行為,真是很噁心。」

那時,是我們踏出社會工作的頭一年。我是真的受到打擊了。我想記錄我所愛的人的生命,豈料這在他眼中只是跟蹤狂、偏執狂之類的行為。

「你覺得我為你做的這些事,是不是全都沒有價值?」我慘笑著。

「小意,」他少有地認真喚了我一聲   :「別再做這種瘋狂的事。」

他怕我。原來我為他做過的所有事,對他而言不止沒有用處,還令他覺得我是個神經病。

我沒有生病。我只是一個相當正常的普通女子。

可是我對於「記錄」的癮,硬生生地根植於生命,是戒不掉的了。為免引起苗宇的不快,我為他做了我僅有餘力做的事   :   在他面前消失。只要他見不到我的樣子,不知道一切關於我的消息,他就不會聯想到「駱小意」這個人,從而不會生出任何不快。由於我們兩家父母相熟、常常見面,我提醒爸媽不要在苗宇的父母前提起我的任何事。

從小到大,爸媽覺得我是個「不正常」的孩子,帶過我去看心理醫生,臨床診斷的結果都說我沒有任何精神病,他們仍不放心,因為他們覺得我記錄一切事的行為,就是一種病態。然而,這無損他們對我的寵愛,也使他們對我格外小心,基本上滿足我的一切要求。

我要求他們不要在苗宇的父母或他面前提起我的任何消息。他們問為什麼,我不答,只將我為苗宇做的「芳名冊」給他們看。他們從沒料到他是一個如此花心的男人,以為我一直與他來往。

「阿宇不是你的男友嗎?」

「曾經是。我們交往了四個月。」

「但你半個月前還在他家過夜。」

「那時我還不知道他討厭我。而且他最近的女友叫做Doris,嗯……」我翻到最後一頁,拿出一張寶麗萊   :「這就是我為Doris畫的肖像畫,她是一個有點高傲的女子。」

不知道為什麼,爸媽聽完之後,臉色黑沉沉的,再也沒有在我面前提起過苗宇的事。

我重開一個Facebook帳戶,封鎖苗宇的來電與短訊——盡管我知道他不會聯絡我。系裡一個相熟的師兄,在長洲租了一個舖位,售賣他自製的裝飾品、T恤、布袋,我自薦當他的助手。然後,我在一個月內辭掉本來那份普通的文員工作,跟他到長洲工作、居住。

我師兄通稱「阿悅」,長著一張好看的孩子臉,比我大兩年,但很多人以為他是我師弟。他個性明快,行為舉止顯出藝術家的優雅,跟這麼普通的我完全不一樣。他說,他讓我做他助手有兩個原因   :   其一,我性情冷靜而古怪——而我不認同他的評價   ;   其二,我有一雙美麗的手。我從來沒有刻意保養過自己的手,有時沾了顏料也懶得洗,但我的手的確漂亮   :   顏色瑩白,掌心透著淺淡的嫩粉紅,摸起來柔若無骨,但曲節分明,十指細長如青蔥。

阿悅一有空就抓我的手把玩,把臉偎上去,輕揉我每一根手指,讚嘆著   :「這麼美妙的手感,我第一次遇到。再者,能夠忍受我這種怪癖的女人很少,要不是我知道你也有一門『記錄』的怪癖,才不會讓你知道我迷戀於女人的手。」

「戀手……是很古怪的事嗎?」

「凡是戀物,世人都覺得不正常,才冠之以一個『癖』字。」

「是嗎?」我的慣用手是左手,但右手也能活動自如,這刻就用右手畫畫,把左手交給他玩   :「可是我沒有戀物,爸媽跟阿宇都覺得我不正常。」

「嗯……應該說,只要太過執著於一件事,就會被人看作『不正常』。」

「你會覺得我不正常嗎?」

阿悅反問我   :「那你覺得我不正常嗎?」

我搖頭   :「每個人都會有他的喜好,你喜歡手、我喜歡記錄,這又不干犯任何人。」

在長洲住了幾個月後,阿悅開始成為我的記錄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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