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T 創作馬拉松,正式起跑閃亮星─語風稿件大募集

第五章、以為走遠了,卻發現自己仍回到原點

      我去了程勳口中那家它自己開的咖啡館。

      「我完成了年輕時的夢想喔。」他得意。

      「你老啦?」我笑。

      深夜的咖啡館,除了坐在吧檯的我和他,只有寥寥幾個熬夜、埋首公事,不時得再喝幾杯咖啡提神的上班族。

      「妳在電話中提到的、妳想的那人是誰?」程勳起身去磨咖啡豆。

      「一個過去的人,過也過不去。」

      「為什麼那人是他不是我?」

      「咦?」我放下咖啡,看著他悲傷的眼。

      「我一直在等妳,考上了大學後一直找妳,像瘋子亂打電話也無所謂。我一直就住在咖啡館,工作之餘一直打電話,只為了找回妳。這些年,心中愛的,想念的,只有妳。」

      只有我。

      「他真的那麼好嗎?」

      「對不起。」

      「這不是回答。」

      「沒等你,對不起。」我感到歉然。如果他是那麼全心全意的愛我、等我,我怎在他終於找到我時,卻又發現,他早已不是我的唯一。

      在他之外,使我心痛的何諺。

      他會很難受吧。

      看程勳的神情,很受傷,再次陷入沉默。

      間隔了一杯咖啡的時間,我問:「你找到我的即時,怎麼辦到的?」

      程勳沒有看我,約一分鐘後才回答。

  

      「因為你是網路作家,所以很容易查到。」

      「喔?」我沒再問下去,可他的表情似乎在說不是那回事。

      「那你為什麼從來沒有密我,而是只是一直打電話?」

      「妳管我。」他感覺完全不想講這些。

  

      氣氛太尷尬,於是我開始和他閒扯些無關緊要的小事;他似乎明瞭我的用意,也配合著瞎扯起來。

      聊到過去的一些往事,我們愈聊愈輕鬆,暫時忘了方才那些尷尬。

  

      後來他教我煮咖啡。

      他笑我笨手笨腳,我們便笑笑鬧鬧到了早上。

      我提議去我家,他便宣布結束營業,拉下了鐵門。

     

      他帶了幾套衣服到了我家;接連幾天,我和他都在我家,晚上去他家,也就是咖啡館,隔天早上再回到我家。

   自然而然的,我們又回到了高中時候的熱戀。

      同是愛情小說作家的橘子,她寫的《對不起,忘了你》中,有這樣一句:愛情是用墜入的。

      因為是墜入,所以進去得太快。

      快得來不及思考。

  

      雖然說,我和程勳本來就愛過,現在不過是再一次相愛。

      我們愛得自然,不疑有他。

      愛得太密太緊,而沒有任何縫隙能多加思考。

  

      也沒什麼好懷疑的不是嗎?

      這天早上,我們從咖啡館回我家,補眠到中午。

      接著我們吃了我庫存的泡麵。吃飽後我拿出一些舊東西把玩回味:「程勳,這是你那時寫給我的情書耶!你錯字好多!」

      呵,我功課不好,可從小愛寫作的我國文不差。

      「哈,我看。」程勳拿到手上:「我好有文藝氣息。」

      「少來,你國文那麼差,肯定是抄的。」而且連用抄的都可以抄錯字。

  

      其中有一段,程勳寫:

      有人說,相遇並相惜的兩人,是彼此生命的缺,天生一對。我和妳,都是為填補對方寂寞的缺吧。

      ......人與人,是如此?

      我和程勳,的確是該在ㄧ起嗎?

  

      這一段,程勳寫在聖誕卡片上的文字,使我震懾。

      它不只是過去一段甜蜜話語;而是像在提醒我:現在的我們,難道只為寂寞而相愛嗎?

  

      「好想念過去。」程勳放下手中,過去自己寫的一大疊卡片:「嘿!苑婕,妳拿些以前的照片看看好嗎?」

      我翻抽屜,拿出相簿。

      「哈,這張我耶,好帥。」程勳笑了一下,漠然的眼也頓時有神似的:「這是妳答應作我女友那天,一起合照。」

   嗯,記得呀。

      「這張是我惹妳哭,妳一直叫我走開,我說『我才不走,除非妳不再吃鼻涕』妳才發現自己流鼻涕,還笑著打我;我拿出相機拍下來,妳還一直逼我刪掉。」

      「真的很醜耶,你好壞。」記得那次是因為程勳有事,沒通知一聲就放我鴿子,害我在咖啡館盼了整晚,把咖啡當酒喝。

  

      笑著、聊著、回憶著。

      原以為這下午就如此,在翻著相簿的沙沙聲及談笑聲中度過,直到──

  

      程勳的手一翻,一張夾在某不知名頁、沒有被妥當放置的照片掉了出來。

      程勳伸手撿起時,我愣住了。

  

      「......就是他?」隔了一個世紀般,程勳開口問道。

      那是我和何諺一起喝可樂的照片。我們用同支吸管,兩人的手在中間合成一個愛心,笑得開心。

     

      我呆在那,想消失。

  

      「妳知道,這男人為什麼突然離開妳嗎?」程勳的語氣很空虛,像對空氣問著。

      我搖頭。

      程勳望著照片,久久再也說不出什麼。

      半晌,他起身說去廁所。

      我坐在床上,感到全身力量全被抽空了,好無力...不久,我睡著了,心跳卻加速著,彷彿暗示著什麼般......

      再起床時,程勳已經不在家了,時間晚上五點零三分。

      我想了很久,仍決定去咖啡館找他;我穿上吊帶裙,出門下樓,走到樓下開大門,卻撞了人......

      「程......勳?」我張大眼,呆掉。

      他喝了好多酒,酒瓶砸在地上,碎成一攤能夠割傷人的玻璃片。

      「程勳!」我尖叫,他的神情如同要殺人似的。

      「為什麼...為什麼我比不上...」他用細小的、若風一吹就散的虛弱嗓音,嘀咕。

      「你在說什麼啊。」我感到不安。

      他像被激怒似的,衝著我咆哮:「我說!為什麼!為什麼我比不上一個死人!」

      「死......人?」我虛弱的問。

  

      無法再多思考了。

      程勳用悲傷的哭泣回答:「嗚......我好恨!為什麼是他搶走妳!一個死人!」

      「你認識他!」我無法置信的尖叫,腦袋如被人開了一槍。

      程勳斷斷續續,邊哭邊狂笑,說了故事。

                                                               ***

      和妳分開的隔年,我總算考上大學,也從那之後不久開始瘋了似的狂打電話尋找妳。

      我上了大學,加入了吉他社。

      社團團長是他,何諺。

      原本就大我一歲,因為我重考,所以我剛進去的大一,何諺那傢伙就大三了;聽說他原本就在找工作,畢業前幾天就找到了在夜店當駐唱......

      嗝!唉......那傢伙,我不甘心,好處他都有!長得帥、吉他彈得好、唱歌也好聽,連在ㄧ起兩年多的妳,他也搶......那時大學早該好好考。

      有了工作後,他仍一、兩天便回來探視社團,關心新成員......也和我們分享一些工作的事,他真沒品!竟邊工作邊把妹:拉人跳舞、一起喝酒、早上再約會...妳很瞭吧?那妳該知道,他這習慣夠爛,相信妳也是他這樣釣來的。

      幾個月前......或去年......或更久以前,他說他交了女......朋友,就是妳吧?我竟沒想到......不!怎料得到!又一段時間,他說他對人生疲倦、他愛人也愛好累...但他仍然愛妳!

      雖然他後來在妳的壓力下沒再把妹了,可是他以前所做的仍使他付......出了......代價。

      他有一次把到一個熟女,那女的還主動牽、牽他手......嗝!妳那麼驚訝?妳知道有這回事?

      那麼不幸,那女的是大哥的女人......被小弟看到去通風報信......啊啊哈!可憐的何諺吶!那天他唱完歌下台休息,被一票小弟騙去廁所,打昏後帶回去......凌虐不到一星期就......哇哈哈!掛了!

      何諺好慘呀!警察抓到那一群人時,他已經死了!他被剁掉手指好爽啊哈!頭髮還被亂剪,比禿頭還難看!臉像被熱湯潑過還毀容了,哼哼可悲的小帥哥......為防止他求救還把他嘴用釘書機釘起來,哈光想就痛死了!

      因為鄰居天天聽到毆打踹罵聲,又看過何諺被架進去,才報警的......呿他要感恩那戶新搬來的不知死活人家,不知他們是黑道才報警,雖然他還是死了,全身多處焦黑,判定是被菸燙傷的。

      而且小弟對警方承認有迷昏他再性侵他......咳嗯,妳幹嘛那表情!男人也可以性侵男人妳不知道?還是不知道他原來這死法?

  

      有上電視耶!誰叫妳這女人把自己關在家,不看報紙也沒電視......連他死了都不知道......可悲的女人!

      因為我和何諺的父母也認識,所以有聯絡我去參加喪禮......他的屍體好恐怖,完全認不出是他!

      那個大哥帶小弟來,也跟了一堆警察。那些小弟說何諺死前一直鬼吼鬼叫,叫一個女人的名字......是妳吧。

     

      他死了,再次強調。

                                                               ***

   「我比不上他!死人!妳哭小?」

   「......」這時逼人不准哭,太殘忍了吧!

      我痛哭,握緊拳頭。

      曾經再怎麼痛苦,我也不會想死。

      這是我第一次,那麼恨自己為什麼還活著!

      好恨好恨啊──何諺!

  

      怎也料不到你死了!而且死得那麼痛苦!

      笨蛋笨蛋...何諺大笨蛋!這樣久了一定會出事,你會不明白嗎?雖然我和你就是這樣認識的......可是、可是......

      我唯一最明白的,就是哭。

      苑婕,妳這後知後覺的呆子傻子!以為他拋棄妳不回來......錯了根本回不來,早就被弄死了!

      我在一直找他、枯等他時,他在幹嘛?

      受苦!被性侵!被剁手指!被熱湯毀容!

      一想到他當時的痛,我就停止不了大哭!

  

      喊我名字直到死去......何諺很痛苦吧?

      我想到他在我以為將要孤單地死去時救了我,帶我去醫院......

     

      如今,我卻任他孤單死去!

      太殘忍了!我摀住耳尖叫,心痛得要倒下般。

      程勳也將手中最後的酒瓶摔碎,大哭起來。

      看著碎玻璃,我突然渴望,自己也一片片的破碎...然後消失消失消失消失...

  

     

      「我們仍是不能愛!」程勳大喊:「因為,我們只有表面在一起!可是我和妳,都愛另一個人!我們都同時愛兩個人!這是罪!」

      這是罪?

      「你......愛另一個人?」我不可置信。

      「為了等妳,我一直沒答應她。她失去愛人很久,所以一直旅行來減緩傷痛......每次旅行回來她都會來我的咖啡館,跟我分享她的旅行。不久前她又回來,說想定下來,再開始新的愛情,問我肯不肯,但我說要等妳......」

      程勳不再狂笑,而是露出一個無奈的苦笑:「可惜啊,早知道何諺已趁虛而入,我答應她就好,省得這般痛苦、不甘心......」

  

      我明白了,他說得夠白了。

      「分開吧?」我心碎的提出。

  

      「妳走吧!」他流淚,情緒似乎逐漸冷卻了:「我總要有新生活,妳也是。」

      我哭著,轉身打開大門,轉頭:「再見。」

      真的,再也不會見了。

      「再見。」他抹著淚,準備離開。

      第二次,離開這個叫程勳的男人,而這次,我明白我是真正的失去他了。

      那個程勳口中的女人浮上心頭,「旅行」這個詞使我吃驚。

      「那女人是誰?」我問,最後一句。

     

      「她叫江晨。」他深深看我最後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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