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T 創作馬拉松,正式起跑閃亮星─語風稿件大募集

第三章、有些過去,過也過不去

      我依然在家。

      電腦桌前,我寫一個故事:一個女孩,遇到了一個男孩,然後像所有愛情故事一樣,他們彼此動了心,相互依賴,並因相愛而在一起了。

      可,這是小說,不是人生。在現實中,能那麼輕易的遇見一個真心相愛,可以一起走下去的人,很難。

      千萬分之一,或更小的機率。

      可惜,身為ㄧ個作家就是這麼一回事。尤其是專長寫愛情故事的小說家,老要把那種奇蹟寫得彷彿常常發生。

      畢竟作家也要有錢工作,而作家總得,或多或少的委屈求全博取大多讀者的喜好。而我明白,那種喜歡或接受悲劇的讀者絕對占少數。

      因為現實太殘忍,所以他們要透過讀我們的作品,來幻想一個過度理想的世界。

      又或許,世上存在的人,大多遭遇都和我現在的狀況重疊吧?「都是一樣的。」我喃喃。

      我讓女孩幸福了。

      那我自己呢?

      「叮咚!」電腦螢幕上的即時通視窗跳了出來。我看了看,是一個不太熟的帳號,署名「無敵程」。

      程,不太常見的姓;雖然,不會比我的「苑」少見。

      在我一生中,姓程的,我也只認識一個。我看了看照片,那個臉仍和我印象中相差不遠:仍是那痞痞的髮型,和何諺柔順的短髮完全不同,他的髮有幾撮挑然成金色,而且始終像漫畫裡許多痞角色,頭髮硬是抓成那樣,可我必須承認他那樣的髮型配上他永遠漠然的一雙眼,很酷。

      活在我青春裡的男人,程勳。

      當學生時我的功課不好,一來是我有興趣的科目才認真可是我偏偏是只對作文和美術才有興趣,二來是我不想乖對我來說認真念書這種事太乖了,不適合我。

      於是我高中念一所不怎麼樣的高中,裡面的大家也不怎麼念書,我爹娘很想把我送去別的管得很嚴的私立高中,可是我一點也不想給管得死死的。

      不久,我在高中旁的便利商店打工時,遇見了也是晚班的程勳。程勳和我念同所高中,只是不同班;他常在下班後約我一起去附近的咖啡館喝杯咖啡──也許是冰焦糖,也許是拿鐵,也許是卡布奇諾...他說長大他也想開一家咖啡館,也想整晚營業不休息。

      反正我們晚上都睡不了多少,乾脆喝個咖啡讓自己整晚別睡了,大不了隔天到學校睡,老師負責教並不負責管秩序,再說這高中的老師素質也不好,聽得很煩不如補眠舒服些。

      高一升高二的暑假,我和程勳成了男女朋友。

      我們大膽翹課去約會,反正老師不點名的。我們公然在老師面前手牽手,反正老師也視而不見。完全不遮掩的戀愛。

      直到考完指考了,我上了那種挺不值得一提的大學,成績出來的那天,我和他,程勳,和平分手。

      和平,可是我還是很難受。

      程勳的成績令父母抓狂,「他們要我念補習班,明年重考。所以我想,我們還是先分開,我戰時專心重考。」

      拿著電話,我只是說好,因為除了本能應諾,我什麼都忘了,只覺得腦袋被開了一槍。

      「我還愛妳,所以等我,這是我唯一要求。」

      等我。程勳說。

      後來,我都沒有程勳的消息了。上了大學,我在網路上寫小說,也有出版社說要用我的稿子,我慶幸自己有飯吃,餓不死。

      存了些錢,我自己租了房子。

      成年的我便去了夜店,喝酒跳舞。在那裏,我遇到了那時是駐唱歌手的何諺。

      那個初識的夜店,那晚,何諺讓我注意到他的,是那一首,五月天的<離開地球表面>,十足的HIGH歌,男女都跳得起勁。

      五月天是我的偶像,這首歌使我注意到了他。

                                    丟掉手錶    丟外套    丟掉背包    再丟嘮叨

                                    丟掉電視    丟電腦    丟掉大腦    再丟煩惱

                                       衝啥大    衝啥小    衝啥都有人唱反調

                                          恨得多    愛得少    只想越跳越瘋

                                                越跳越高    把地球甩掉

                                                一顆心噗通噗通的狂跳

                                             一瞬間煩惱煩惱煩惱全忘掉

                                    我再也不要    再也不要    委屈自己一秒

      那時我慢慢走向舞台,抬頭望著他。

      而他,也看到了我。

                                       野心大    膽子小    跳舞還要靠別人教

                                          恨得多    愛得少    只想越跳越瘋

                                                越跳越高    把地球甩掉

      五光十色,不同的燈光照在他的臉上。他慢慢走下舞台,走向我,伸手。我將手放入他的手中,他帶著我繼續唱著。

      然後,我從第一次來時到現在都維持的獨自喝酒、跳舞,變成了,雙人共飲,雙人共舞。

      天亮時,他帶我到附近的早餐店,燒餅油條,加上豆漿。

      「這是我的習慣,」他說:「唱歌時拉一位最靠近我的女生跳舞,接著和她一起喝酒到天亮,再一起吃早餐。」

      「真是的,吃了早餐後呢?」我感到無言,我被他邀舞的理由難道只有...這樣?

      我承認心中是有一點失望。因為當我走近他,望著他的臉,我的第一個想法是,多好看的臉。

      和程勳痞痞又很酷的感覺完全不同。

      「隨緣吧。」他笑了,他的笑容也和程勳不同──程勳的笑容類似周杰倫,心會跳一下;他的笑,類似是星光幫的潘裕文(有人不認識嗎?)很柔、很舒服。

      「願意說一下名字嗎?」他喝豆漿的樣子也賞心悅目。

      「就叫我...陌生人吧。」考慮了下,我答。

      「喔,那麼神秘...好吧,要公平嘛,既然如此,我叫陌生人先生,妳就叫陌生人小姐。」

      「好公平。」我笑了:「一言為定。」

      吃完早餐,我們一起走到街上晃晃,大多店面都尚未開門,於是我們就一直走,沒有看對方的臉。

      ......我承認是有用眼角餘光看他。

      好看的側臉,斯文的五官,白白淨淨。和酷酷的程勳比起來,他,很有當白馬王子的本錢。

      「妳在看我?」

      「沒有啊。」是有被嚇到。

      「呵呵,妳不敢承認啊,否認得那麼快,一點也沒猶豫。」

      「通常否認得那麼快就代表覺得莫名其妙,因為根本沒有啊。」

      一口氣扯那麼多謊,挺心虛的。

      唉,別人都說作家是扯謊的專家,我倒是動不動就露出馬腳...「妳臉紅了。」他笑得更好看了。

      臉紅?!我一慌,又感到它更燙了!我著急的網最近的玻璃櫥窗走去,看自己的臉,「哪有哪有...」

      這一來我又更緊張了,反而顯得...「哈哈哈哈──」他笑出聲,聽不下來似的。

      「陌生人小姐,妳好呆好可愛...欲蓋彌彰...哈哈...」好聽的笑聲。那不是嘲笑,而是真的發自內心,開開心心的,因為覺得某事有趣而笑出來的。

      我們走進一家冰紅茶店,早上開的,他說他認識店主,所以可以打折加免費續杯。

      我和他聊自己以前念的學校,現在的工作,月薪太少老闆太欠打、出版社催稿很煩之類的,沒太大意義但聊起來特別有料。

      然後付了帳,彼此道句再見。

      以為又從此恢復兩條平行線。

      回家,隔天,早上我起床,發燒之類的,全身彷彿要自燃一般。這時我才開始因為少了程勳,而空虛、寂寞,及害怕。害怕自己閉著眼睜不開一直躺在這到死掉...並不太害怕死,只怕孤零零的死。

      六年多了,沒有程勳的消息,他是不是忘了我?沒人陪,父母也遠在台灣另一邊,趕來太麻煩他們了...

      那時,那個不知名的身影,出現在我腦海。於是我撐起身子,告訴自己忍一忍忍一忍,等會就好了...拿起錢包放進大衣口袋,出門。

      風風雨雨,濕淋淋是我對那一晚最後的印象。

      在醫院吊點滴醒時,那人坐在床邊,說我倒在夜店門口,「很危險耶,萬一妳被專門撿屍的人怎麼樣...」

      他說:「我手機號碼給妳吧苑婕,以免以後又......」

      我打斷他:「你叫我......」

      他一臉歉然地看著我:「為了要填妳的資料,所以才翻妳的皮包......抱歉。」

      「那,就也說你的名字吧,既然這樣。」

      「我叫何諺。」這一刻起,何諺這名字闖入了我的生命。

      「無敵程已離線」回過神,看到這則訊息。

      離線了?我感到懊惱。我老是在思考某事實太入迷而完全恍了神。

      程勳?你別走!我......還沒向你多聊些事。

      包括,你人在哪?你還對我有沒有感覺?

      還有...你願意和我在一起嗎?重新開始,Together,again?我...真的需要你。

      躺在床上,我看著天花板。

      死寂。

      我伸手向收音機,調到了廣播電台。主持人說了什麼我並不懂,但它之後有一首歌,老歌,<神話>。

他們說世界上沒有神話    他們說感情都是虛假

他們說不要作夢    不要寫詩    他們說我們都已經長大

誰聽說    成人的世界裡還有童話    但是    我遇見了你呀你

遇見了你    是東方夜譚    是童話是神話    是夢是詩還是畫

      美好的結局,只有童話;於是我筆下的故事,不是人生,只是個過於理想化的世界。

      電台說,早上五點。

      我的電話,響了,「喂?」

      「...」再一次的無聲電話,我崩潰。

      「假的...都假了...」我對話筒哭著:「並沒有過去,一切的過去,過也過不去,無法真正成為過去......」我語無倫次了。

      沉默持續十秒後,我掛斷痛哭,完全無法感受早晨到來的溫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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