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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之一:第三十三次分手

「我們分手吧!」

什麼?怎麼會又是這樣的收尾?為什麼?到底是為什麼?

「妳說什麼?」

「我們分手吧,京宇。」

這已經是吳京宇第三十三次的失戀,傷心無比的他像遊魂般漫無目的地走在大街之上,過往的人們全都對他投以好奇的目光,他們都覺得奇怪,怎麼大白天的會有一個大男人失魂落魄、淚流滿面地遊蕩在熱鬧的街上。

「喂,妳看,那個叔叔好奇怪哦,像個小孩子一樣邊走邊哭,看起來有點好笑。」

「什麼叔叔,是葛葛吧,還蠻帥的呢!嘻嘻!」

幾個路過的國中小女生對著吳京宇這個人指指點點,毫不體諒他的傷心難過,而他只是淡淡地朝她們看了一眼,空洞的眼神嚇跑了幾個小女生,而他便繼續魂不守舍地往前方走去。

「怎麼會這樣……為什麼……」他的嘴裡不停地喃喃自語,他的眉頭都快皺出一道深溝來,他的腳步卻不曾稍停。

停下來,或許他的人生就結束了吧?

眼淚這種東西真的是非常奇怪,平常它不會出現,可是只要它一出現卻又不可遏止。

此時,吳京宇的淚水就像是不用錢的海水一樣,不停地奔流出來,一直流,一直流,一直流,又鹹又苦,他緊緊揪著自已的胸口,覺得自己的心很痛,而且不只有痛而已,還有著一種難以言喻的酸楚。

他痛心疾首,根本無法接受剛剛才發生的事實。

這真的是事實嗎?

他的眼淚再度淹沒了他的臉。

事情是這樣的……

今天是星期三,前幾天他可愛的女友打了通電話給他,神神秘秘的要約他出來見面。這讓他覺得開心極了,還因此到處向同事炫耀,逢人就說。

「有個這麼漂亮的女朋友,真是羨慕你呀,京宇。」大家總是對他這樣說。

為了這次與女友的約會,他還特地向公司請了個事假,老闆也很貼心,二話不說立刻就准了他的假。

「你也老大不小了,趕快向她求婚吧!」老闆總是對他這樣說。

他很珍惜與女友的每次約會。可是,珍惜的東西真的都能留得住嗎?

這次,他花了不少心思到百貨公司挑選了一個昂貴又精緻的小禮物,準備送給他最心愛的女朋友,要給她一個驚喜。

他知道她最喜歡驚喜。

他們的關係也是在一次驚喜之中建立起來的。

從開始交往以來,他都是最疼她的,可是,他卻萬萬沒有想到,今天的約會,竟會是她向他提出分手的日子,竟是一場災難的開始。

分手的日子總是苦的,苦的日子總是來的突然。

說到吳京宇這人,因為取其名字諧音的關係,熟識他的人都喊他「金魚」。

他今年剛滿三十一歲,是個看起來平凡到不行的標準上班族,而他的女朋友,嗯,前女友,是三個月前公司新聘請的總機小妹,長相甜美可愛,一進公司就受到不少男性的追求,許多精蟲灌腦的公狗每天都搶著要接她下班,對她搖尾示好,她今年才剛從大學畢業,是個標準的社會新鮮人。

一黑二白三花四黃,吳京宇全都不是。

他並沒有加入公狗的行列之一,他依然過著平常過的無聊日子,他的個性很好,待人十分客氣,處事也十分圓融,平常就樂於助人,是同事、朋友眼中的好好先生。

「你人很好,我喜歡你,京宇。」

也就因為他這樣的個性,竟讓他屌打那群精力充沛的公狗們,驚掉了所有人的下巴,那個初入社會的正妹新鮮人,也就是他的前女友,很快地便喜歡上他這個人,認識才沒多久,兩人便開始交往。

這並不是吳京宇的初戀。

他的戀愛經驗說來十分豐富,失戀經驗更是所向披靡、無人能敵,從以前到現在一共談過三十三次的戀愛,可憐的是,每一次都是無疾而終,沒有結果。

他是一個樂於付出的人,尤其是為愛付出。他,非常的重感情,是個感性大於理性的動物。

所以,每一次的失戀經驗,都讓他肝腸寸斷,在他的心中刻下了一道道深深的傷痕,而且一次比一次還要深,一次比一次還要痛,每一次的打擊,都嚴重地傷害他的內心,侵蝕他的靈魂,這一次當然也不例外。

也許就快到極限了吧!

「這到底是為什麼?為什麼?為什麼?為什麼?為什麼?」

吳京宇瘋狂怒吼咆嘯著,他的失戀次數都已大過他的年紀了,他原以為這次可以跟現在的女朋友,也就是剛才跟他提分手的那位可愛女孩,幸福洋溢地步入紅毯的那一端,因為他們是如此的相愛,至少他自己是這麼認為的。

他的腳步並還沒有停下。

「這人一直在問為什麼,是瘋子嗎?」

看見陷入瘋狂的吳京宇,路過的人群紛紛走避。

「可惡!眼淚怎麼還是一直流個不停……」他終於停下了疲累的腳步,向路邊發送廣告面紙的打工小弟拿了幾包面紙擦拭淚水。

不過幾包面紙都用完了,卻還是止不住他傷心的眼淚,頗有同情心的打工小弟見他可憐,索性就把剩下的面紙全都送給了他。

「謝謝……」他一面道著謝,一面又開始移動腳步,繼續走下去。

「不客氣……」那打工小弟像是感染了他的傷心似的,滿臉悲傷地看著他的背影卻愛莫能助。

而吳京宇則像個孤魂野鬼一樣繼續往前走下去,走下去,走下去,飄飄蕩蕩,搖搖晃晃,目的地在哪,他並不知道,他只是不想停下來。

他怕他的心跳也會因此停了下來。

時間一分一秒在流動著,他的腳步也在不斷移動。

轉過一個又一個熱鬧的路口,一條又一條吵雜的街道,走了好久好久,也不知到底是多久,他覺得自己哭累了,身心俱疲,於是,拖著沉重的腳步,往一條陰暗的小巷裡頭鑽了進去,現在的他只想找一個沒有人的地方躲起來,任悲傷啃食自己。

就在這時,他不經意地抬起頭,看見了一塊名叫「沒客人」的小旅館的破舊招牌,那招牌是木頭製的,已腐朽不堪,搖搖欲墜,他並未多考慮便恍恍惚惚地朝著裡頭走去。

「沒客人」,正好,吳京宇現在需要的是獨處,安靜的獨處。

「嘿,這位老闆您好,請問是要休息嗎?」說話的是這間破舊小旅館的主人,他是個嚴重發福的中年男子,滿臉油膩,身上還帶著一股難聞的酸臭味,像是整年沒有洗過澡,他整個人就癱在一張褐色藤椅上滑著手機,手機畫面像是熱門的遊戲「什麼之塔」,老舊的收銀台桌面上還散落著許多零食碎片。

洋芋片、滿天星、可樂果、巧克力等等雜陳在桌面上,看起來黏黏的有點噁心。

「嗯……」吳京宇並不想說話只點了點頭,他覺得頭有點痛,心想很可能是傷心過度導致。

「3個小時500元,104號房,往前走到底左手邊那間就是。」腐臭的發福男子將鑰匙交到他的手上,然後他就頭也不回地一步、一步像拖著百斤鉛塊般往裡頭移動過去。

這人是怎麼了?旅館主人心想,不過隨即將頭埋入他的手機之中,不再理會。

慢步移動在黑暗深邃的走道之中,恰恰符合吳京宇此刻的心情,這間破舊的小旅館讓人感覺很是潮濕,甚至還時不時可以聽見滴水的聲音,可能是哪條水管破裂漏水了,可是現在的他並不在乎,因為這世界上似乎已經沒有任何事可以再讓他在乎的了。

沒多久,已經走到了底,找到了104號房,吳京宇用他那隻無力的右手將鑰匙插入鑰匙孔,轉開房鎖,推開房門。

木製的老舊房門發出了一聲吱歪怪聲之後便打開了,往那裡頭看去,房間裡只有一張小床和一張破爛桌子,十分簡陋,比起牢房好不了多少,搞不好更差勁,床上的被單看起來竟還有些泛黃,那味道更不用說。

吳京宇有點作嘔。

「好累……」吳京宇也不想管這旅館環境有多糟糕,閉上眼睛撲地一聲便成大字形躺下,也許他是真的累了,無論是他的人,還是他的心。

疲憊感將他深深包覆,躺下也沒經過多少時間,他便開始打起呼來,陷入了深沉的睡眠,作了個好長好長的夢……

夢裡的他是個十七歲的熱血少年,意氣風發的他是全高中的風雲人物,是名校文華高中的「格鬥競技社」的社長,還曾經得過高中武術聯合比賽的季軍,不只迷倒了不少女同學,更是全校男學生的偶像。

那個時候,他有個心儀的同班同學筱涵,是個長相漂亮,笑容又甜美的女孩,從他入學遇見她的第一天開始,他就一直喜歡著她,非常非常的喜歡,很順利的,他在自己生日的那天向筱涵告白成功,兩人便開始交往。

但,很不幸的,兩人交往不到一個月就分手了。

「金魚……對不起,我喜歡上隔壁班的阿威了!」這是親愛的筱涵對他所說的最後一句話,從此兩人便不再有任何交集。

「金魚」是吳京宇的初戀女友筱涵替他取的男友暱稱,從此之後也成了他的外號,一個揮之不去的甜蜜負擔,這是他的第一次失戀,為此他整整傷心難過了一年。

初戀總是令人難忘的。

而他的第二次戀愛發生在他大二的時候,對象是大三的學姐香香,追求香香的過程也是十分順利,可以說是水到渠成,可是,直到正式交往不久後,香香就向他提出分手,原因就跟第一次失戀一樣,香香也是喜歡上了別人。

「金魚,對不起,我愛上別人了……」

之後的第三次、第四次、第五次……直到現在的第三十三次,每一次都一樣,吳京宇像是中什麼不得了的魔咒一樣,開頭總是順利,結局總是悲劇。

難道吳京宇是受了詛咒的地獄倒楣鬼?

也因此,他的內心一次又一次地被針刺著,很痛,也很空,就算再怎樣頑強的人也會忍受不住這種折磨。

吳京宇在夢裡頭回顧著這些可悲的哀傷情景,像重播電影般一幕一幕放映,不斷刺激著他的中樞神經,灼燒著他的腦袋,他的額頭不停地冒出豆大的汗珠,身體像是被電擊般不斷地抽搐著,嘴裡也冒出了陣陣的白沫。

他看起來像是快死了。

死了,也許是種解脫。

「啊!人生可以重來嗎?如果可以重來,我好想忘掉這一切,不然讓我死了算了!」口吐白沫的他放聲叫吼,突然間,他整個人猛然驚醒了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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