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T 創作馬拉松,正式起跑閃亮星─語風稿件大募集

MP3女孩(一)

  我記得那個狂風暴雨的十二月二十四日,那天恰好是聖誕節吧!那個頭髮及肩的女孩,揮之不去的自然捲氣質,低下頭調MP3的模樣,讓我差點忘了現在的狂風暴雨和乘客少到不能再少的捷運車箱,也忘了好好罵阿盛一頓。

        至於,這一個相遇是一個好的開始,還是會換來不好的結局,我不知道。

        會遇上她應該從阿盛開始說起。他是我的室友兼朋友,但不是什麼好朋友,是損友,就拿那天的事來說吧!

      「快點起床啦,我在你家樓下等你。」阿盛在電話那頭喊著。

      「幹麻啦?現在九點耶,你在樓下幹麻?」我陷在我的睡眠情緒裡面。

      「什麼幹麻?要去動物園看大象啦!快點啦!」

      「看大象幹麻?神經病。」

        他掛上電話,嘟嘟聲從電話裡傳來,我醒了一大半。

        一搭上捷運,雨下的很大,大到視線模糊,窗外都是一片迷濛。

我和阿盛坐在那女孩的右邊,她不時低著頭,並沒正視我和阿盛,手裡把玩著黑色的MP3,帶著耳機,不是很專注的眼神。但我們的距離近到此刻能夠聞到清新的洗髮精香味。

今天是什麼日子?雨狂亂的下著,就算我這些話是想問老天爺的,我想他也聽不到,所以我不打算問老天爺。

「快點!快抬頭看我。」我在心裡大吼,順便祈求隔壁的女孩抬起頭。

  她沒有抬頭,只是將頭壓的更低,像是在看我的腳?或是她自己的鞋。

「你不覺得她很正嗎?」阿盛在我耳邊低語。

「你想搭訕人家喔?」

  他拼命的點頭。

「……」我沒話可說,他就是這樣的人,抱著亂槍打鳥的心態,到現在還沒有女朋友。

車上稀少的乘客在每一站進進出出,我則安靜的陪她低著頭,MP3的黑色螢幕上,跳出鮮明的白色字幕。

「電源不足」,清清楚楚的四個字。就這樣,奏出了我們交談的序幕。

  理應來說,現在的MP3是沒有任何聲音的,她好像沒有察覺到,還是一貫的低下頭,這下,我困惑了。

「小姐,沒電了耶……。」不自覺的說出口後,我後悔了。

  她壓根沒有要理會我的話,完全的沉靜在失去電力的耳機上,我的一句話換來阿盛似笑非笑的眼神。

  就算她不理會我好了,她的模樣已經深深的烙印在我的腦海裡,我不知道那時後深深的烙印下來,會造成現在的巴掌烙痕。

  她先下了車,我腦海裡的背影還溫存著。阿盛就開始一點也不矜持的跟我聊東聊西,變的肆無忌憚起來。

而我,留戀起她低著頭的身影,和剛離開的椅墊溫度。

「今天聖誕節耶!」

「喔,然後呢?」我說。

「淑卿今天出去阿?」

「和朋友出去。」

      「你不是她男朋友嗎?」

      「我是阿!」

      「為什麼沒和你出去阿?」

      「她說……沒空。」後面的沒空,我遲疑了好久。對阿!這種節日,不是應該一起過的嗎?和我。

      「你應該多學學我。」他驕傲了起來。

      「學你什麼?學你一直交不到女朋友嗎?還是到處亂搭訕別人?」我訕笑。

      「再說,你自己才像是被甩了一樣。」

        我無言以對。

        下車前,我的腳邊有一個粉紅色髮夾,撿了以後,我就抱著貫徹始終的精神,立志要再找到隔壁的女孩,不管她是在東南西北。

        距離那一天十二月的聖誕節,今天已經二月初了,我對劉淑卿非常的不能諒解。果真,被阿盛說中了,而且不只把我甩了,還甩了我三次,第一次是甩巴掌,第二次就真的是以女朋友名義把我甩掉,第三次把我的門用力「碰」的甩上。

「啪!」響亮的一聲,五指的烙痕清晰可見,這證明了我對還髮夾這件事的忠誠度?

「我不管,我要分手,分手聽到沒?那表示我以後就不是你的女朋友,不用在以你女朋友的名義和你過節。」淑卿提高音亮。

「妳幹麻突然這樣?」

「反正我要分手。」她語氣冰冷。

  頭也不回,「碰」的把大門甩上,那轟隆響的聲音在我腦袋裡面快要爆炸,無敵霹靂的消息就快要把我從地面上炸開。

但我動彈不得,腳底板像是被釘在地面上,眼睜睜的看她甩我家的大門。

心情本來應該要很糟的才對,可是並沒有,現在有一種放鬆的芬圍。

淑卿和我交往四年,從大三交往到現在,就是很平常的交往,很平常的像朋友一般的交往,我曾經困惑的問過她:「妳是我的女朋友嗎?」她的回應就是沒有回應。

我們會手牽著手出去玩,會聊天聊地講笑話,我們之間有太多共同的回憶,但我們唯一缺乏的是共識,而不是雜七雜八的時間,她從來不讓我主動約她,只要有節日她就會自己和朋友相揪出去玩,但絕對絕對沒有我的份,難道讓她的朋友認識她的男朋友是一件很超過的事嗎?

她會覺得我要求的太多。

一開始,我退讓給她無理的要求。最近則是更變本加厲,剛開始交往的頭一年,她還會好聲好氣的告訴我節日的安排,努力的和我達成「共識」,我也不是真的會很重視節日,兩個人在一起隋時隨地都可以過,但久而久之面對她所謂獨自的節日安排,我也開始免疫、習慣,現在我一提起節日,她就開始慌慌張張,好像是想隱藏什麼。

話題回到這幾天,她依然對我抱著若即若離的態度,聖誕節當天,我是和阿盛去了動物園看大象沒錯吧?那個在捷運上拿著MP3的女孩,掉在我腳邊的髮夾是粉紅色的,但和她的形像實在不搭對,她不是粉紅色可以詮釋的漂亮。

那一天起,我一直將髮夾當作我和她緣份連繫的信物,因此一直將髮夾放在衣物的口袋裡,若是要出門,我也會放在口袋裡,以備不時之須,如果她突然出現了,我就可以順勢還給她。

但問題來了,我的印象裡淑卿不是那種會搜我口袋的人,事情是發生在今早,她在我還睡眼惺忪之時,打了通電話給我,告訴我她等等要來,我內心是百感交集,我很開心我女朋友總算會主動來找我了,讓我難過的是我女朋友久久才打一次給我。但我高興的不久,馬上就幻滅了。

我將睡褲丟在一旁,換上牛仔褲。

她一來到我和阿盛不到二十坪的客廳後,我們就按照慣例在床前聊起天,她告訴我她有一件重要的事要讓我知道。

      「什麼事?」我狐疑的問。

      「真是的,衣服脫下來就亂丟,要洗的嗎?」   她從枕頭旁拎起我的睡褲詢問我。

      「沒關係啦!先放著吧!妳先說有什麼事?」我催促。

      「我先幫你拿去洗吧!等等喔。」她莞爾笑了一下。

        她逕自走出房門,當我還在疑惑她怎麼會那麼貼心的時候,她將運動褲憤憤不平的丟往我的臉上,幾近咬牙切齒的情緒爆發,手裡還拿著「她」的髮夾。

      「妳怎麼……妳……」我結巴到說不出話來。

      「我什麼我?妳什麼妳?這是怎麼回事?」她將髮夾在我面前晃了兩下,露出質問我的神情。

      「那是……在外面撿到的……」我的語氣開始抑揚頓挫,情緒也開始翻湧起來。

      「好,我讓你說這是要送給誰的?不要對我說謊,不準說謊,我要聽實話,實、話。」她歇斯底里起來,不像她以往的毫不在乎。

      「這是撿到的,不管妳信不信,那都是真的呀!」

      「不管我信不信是吧?」.

      「是……」

      「那我不信你要怎樣?」

      「是……」我不是故意要一直跳針,只是我已經紛亂到連說話都會跳針……

      「是?什麼意思?趙哲恩?」她口氣緩了下來,似乎是想要逼供我說出實情,然後順理成章的和我分手。

        她沒等我開口向她解釋,她就跑出房門,我也追在她身後,客廳很窄小,可是在那一時半刻我以為這是長跑比賽,她表情苛薄到我以為我的心就要被撕裂了。

        事發經過就是這樣,接著她甩了我一掌,我生平第一次被女人甩的巴掌,腫痛到連嘴部肌肉好像在抽筋……,冰冷的指間像是依舊緊貼著我的右臉。

        心情怎麼樣?沒有很差。

        約莫十分鐘左右,我將頭探出門外窺探,想確認她真的遠離這棟公寓,我才鬆了一口氣將門關上,將自己的身體跌在老舊沙發上。

        至於為什麼會鬆了一口氣?可能是因為她長久以來對我的束縛,而我終於可以逃脫了,長久以來若有似無的感情關係,在這之間有回憶。

        我走離了公寓,到樓下對面的便利商店買了一大袋的脾酒,還有另一大袋泡麵。嗯,可能是我最近一個禮拜的早餐、午餐、晚餐。

        啤酒就好像是分手後一定要喝的飲品一般平常,「借酒解憂愁」這話在我身上一點也不適用,我只是想將這些年的不甘「借酒發瘋」一吐為快而已,說起來很糟糕,我一喝就醉,一碰就睡,跟本沒有閒時間裝瘋,但那也無所謂,也許一覺醒來,明天什麼事又照常運作。然而,分手這件事只是昨夜不小心夢到的惡夢而已。

        我在附近繞了一圈,騎上我的機車後,左思右想還是決定到趙哲傑那邊的住處,相較之下他會顯的穩重許多,至少他是我的第一選擇。

        他和我同姓,名字只差一個「恩」和「傑」,但請不要誤會我們的關係,我們只是大學同學四年,同學兼俱朋友而已,曾經也有人誤會過我們是兄弟,但誰說同學就不能同名同姓?

      「趙……哲恩?你怎麼?」趙哲傑打開門後第一句話。

      「趙哲……傑,不歡迎我喔?」打開門後,我對他說的第一句話。

        真的,不是我要說,每次叫彼此的名字,都有種叫自己的感覺。

      「你手裡拿什麼?」他馬上就將眼神落在我手裡的那兩大包,我的腳已經踩在他家的木製地板上了。

      「一個是酒後吐真言,一個是晚餐。」我說。

      「酒後吐真言?」

      「喔……不,是啤酒啦!」

      「哇!你臉好紅喔!你被那個母老虎咬阿?」

      「……」

      「我知道啦!你和淑卿吵架了齁!」

        我打開了第一瓶啤酒,猛往我嘴裡灌,順便遞給趙哲恩一罐。

      「情侶吵架很正常阿!像我也會和我媽吵架,那沒什麼大不了的啦!安啦!」他拍拍我的肩說:「不過,你們到底怎麼了?不是本來還好好的嗎?」

      「……你是哪一隻眼睛看到我和她處的很好了?」

      「不然呢?又怎麼了?你們很少吵架的阿!」他一臉理所當然和不可置信,搞的我很想把啤酒吐在他的臉上。

      「以後也沒機會能吵了,你明白嗎?喂,趙哲傑,我是不是很爛阿?」

      「不會啦!你比爛在好一點點,是中爛。」

      「……」

      「你們到底在吵什麼?」

        他又很不識相的問了一句,他不問還好,他問了我不知道如何是好,難道我要告訴他「淑卿誤會我劈腿」?但那真的是誤會,有理說不清……

      最後我以四個字「干你屁事」作結,結束了今晚的對話,也結束了今天的怪心情。

      然後「碰鏘噹」啤酒倒了一地,我早已睡到深處無怨尤。

       

      在趙哲傑家醒來已經下午了,陽光淡透著光痕印入門簾內,我四處環顧也不見阿傑的人影,我猜他出去了,便逕自溜下樓,準備騎走我的機車回家,手因為長時間壓在頭下,已經麻的像知覺被抽掉那樣,我拚命的甩手,想甩掉一手的「麻」。      

        離開前,我只拿了一袋泡麵走,剩下的啤酒,則是依據「在近期內不會失戀第二次來評估要不要帶走」,所以通通留給阿傑就好。

        也許你會想問那泡麵又該怎麼分辨,我只能告訴你:「你肚子餓要不要吃飯?就算沒有飯也要吃麵吧!」所以事情就這樣定了案。

        如果不是那天太急忙,我也不會忘記帶鑰匙,也不用在門外等阿盛回來,連帶手機也放在客廳,明明只差了一面牆,我卻要在客廳的另外一面牆等待阿盛回來才能進屋。

        八點整,我吃了附近一家貴的要命的雞腿便當,還有兩包硬坳到的冬瓜茶。

        一個雞腿便當八十五元,我看著貼在老闆身後的菜單,又看了一眼單薄的錢包,裡面只剩下兩張單薄的一百塊。

      「老闆,在便宜五元就好了,八十元整,嗯?」我墾求般的告訴老闆。

        誰知道老闆那麼小氣,他又拿了一包冬瓜茶給我,要我用這一包冬瓜茶換那五元,我還是繼續討價還價,他又拿給我一包,對我搖頭,告訴我不能就是不能,不然生意怎麼做的下去,對其他的顧客也不公平。

        因為這樣,所以我拿了一包價值二點五元的冬瓜茶,坐到最角落去啃雞腿,我要求減少的五元沒有減到,唯一的好處就是那兩包冬瓜茶,要是現在阿盛也在,一定會說我很沒用。

        我在便當店多待上半個小時,想說反正他也不會那麼早回來,老闆還是忙於自己的工作上,我還是左顧右盼,看會不會有辣妹出沒,喔……不,是看看阿盛會不會在這附近。

        我打算起身,卻看到旁邊有個女孩走進來,帶點熟悉的氣質,左手挽著一個男生,我不知道那男的是誰,也不會知道,但他們親密的舉動,早就洩露了他們的關係。那有女生會隨便挽著一個陌生人?

        我又坐回位置上,眼神揪著那女孩不放,她是我熟悉的那個女孩沒有錯,她還是拿著一個黑色的MP3,有沒有電我就不知道了。    

        旁邊的那個男生幫她拆開免洗筷,她對他笑了一下後,又收起笑容。

        我很想問她怎麼了,可是我不認識她,她也不認識我,搞不好還會覺得我是怪人,她男朋友還會覺得我是變態。  

        然後不知道他們怎麼了,她怒視著他,一臉快哭的表情,她看起來很無助,但她男朋友拍她的肩,又繼續吃起便當,不理會她一臉崩潰的表情。

        她到底怎麼了?知不知道在這裡看的我很心疼?

        她抿起嘴,看似想壓抑眼淚的動作,用手撫著臉,低下頭不再看他,低垂的頭髮遮住了她的臉旁,所以我不知道她此刻的表情,倒是拿起她的MP3,我猜她一定把聲音調到了最大聲。

        我不再看她,在她的背影看來是十足的落寞。

        我走回公寓,繼續等待阿盛回來,在等待期間,我也不得不承認,我的思緒很雜亂,但我還是告訴自己,如果還有下一次見面的機會,那一定是緣份,因為是緣份,所以被當成變態也沒關係,因為命運要我那樣決擇。

        我握著她的髮夾,飽和的粉紅色,阿盛一定會說我很沒用,連追個女生也這樣窩囊,怎麼跟他比。

      「喂!」

      「白癡!你嚇到我了啦!」

        想人人到,阿聖站在我後面超過了五分鐘了我都不知道,他嚇到我,嚇的正著,他問我在這裡思什麼春,我才問他白什麼爛。

        他開門讓我進去,我又跌回沙發上,他又嚇了我一次……

      「明天我請淑卿來店裡喝咖啡喔!還有明天要上班,不要遲到。」阿盛倒了一杯開水,「咕嚕」喝掉了。

        阿盛他媽媽在前幾年開了一家「金好咖啡屋」,近幾年客源才開始穩定下來,阿盛和我也在那裡幫忙打工,打工久了和伯母也差不多熟識,在咖啡廳彼此就像是一家人,一點隔閡也沒有。重點來了,白痴阿盛找淑卿去喝咖啡幹麻?再者,淑卿不知道我的工作地點,我說過了她一直很不在乎……所以她應該會答應阿盛的邀約?

      「你沒事找淑卿去喝咖啡幹麻?」我問。

      「喔,淑卿問我哪裡有燈光好、氣芬佳的地方,我當然茅遂自薦啦!有沒有?我很聰明吧,還不快誇我。」他又開始驕傲了起來,真是狗改不了吃屎的最佳寫照。

      「誇你?沒扁你就不錯了,還要誇你?」我握緊拳頭,不禁感到懊喪。

      「她說要和朋友出去阿,我就告訴她來金好咖啡屋準沒錯,而且氣氛好的地方,不是要和你來嗎……?」他似乎也察覺到我的喪氣,也沒在多說,乖乖閉上嘴。

      「她就不是要和我來咩,不然我怎麼都沒聽說?你叫我明天怎麼去上班啦?」

      「阿……對不起啦!那你和她到底怎麼了?躲起來也不是辦法阿!」他說的理所當然,難道這道理我還會不懂嗎?

      「船到橋頭自然直嘛!」他見我沒說話,又說了一句沒有用處的廢話。

      「什麼直不直,我和她分手了啦!還有什麼直不直的問題嗎?」我憤憤不平的往臥室的方向走,用力的把門關上,不想再看到阿盛的臉。

       

        隔日一大早,我還是照舊到咖啡廳打工,至少我不想要連唯一的工作也丟了,別連自己泡泡麵的本金也丟了。

        我將髮夾如往昔那樣放在口袋裡,至少不會有人再來這裡甩我巴掌,所以我就放心的放進口袋裡,騎著自己的機車到咖啡廳前。

        在進去以前,我前後反覆思考了很多次,卻覺得自己的腦袋好像當機了一般,我的腳步停格在門口,早晨不太多客人的咖啡廳門前,晴空萬里的雲裡,今天的基隆我賭定不會下雨。

        二月的氣溫不低,卻冷的非比尋常,阿盛今天沒來,我不打算開口問任何人,我也不敢斷定他今天是否有離開過床和枕頭,老闆娘也就是阿盛的母親,則是一直自語著同樣的話:「這死小孩,連上個班也遲到,要不是我是他老母,老早就讓他回去吃自己!」我對這話沒什麼感覺,如果是平常,我一定會在心裡糗回去。

        我說過了,二月的氣溫不低,可是卻冷的非比尋常,我不知道阿盛到底會不會來,也不知道他所說的淑卿是不是也會來喝咖啡,但那又怎樣?我又不能趕客人滾出金好咖啡屋……

        還不過中午,太陽當頭照,二月的氣溫上升了,不再冷的嚇人,但,我的心冷的結霜了。

        今天不知道是二月幾號?不知道是星期幾,但今天是二月的大冷天,冷的讓我的心直發抖,太陽還在當空,萬里無雲的天氣,我氣的眼睛在下雨,下了多久?我忘了,如果阿盛在這裡,一定會跑來糗我懦弱。

        為什麼好好的大晴天會下雨呢?讓我語帶哽咽的告訴你好嗎?

        太陽當頭照,我說了,今天應該是萬里無雲的大晴天,據說淑卿會帶她的「男朋友」來燈光好、氣份佳的地方,也就是阿盛介紹的他媽的金好咖啡屋,然後據你所知,我就在這個他媽的金好咖啡屋打工,來餵飽我可憐單薄的錢包。

        然而事情還是發生了,淑卿站的老遠,還沒走進金好咖啡屋前,我就看見她和一個男性並肩同行,那個男性不是誰,就是趙哲傑,我當時聽見結霜的心「喀拉」碎了一地,有規律的,掉到了地上,那顆曾經活跳跳的心摔在地上,摔的整齊有序。

        我當場就將那白色的俗圍裙丟在地上,一個箭步就衝了出去,而且還把客人的咖啡撞倒,咖啡理所當然的灑了一地,我理所當然的置之不理,找趙哲傑理論,一個是我的女朋友,一個是我失戀的時候,第一個想到的「好朋友」。

      「好朋友」和「女朋友」之間只差了一個字而已,就像我之於趙哲傑,難道這兩者可以互相等於?

        我走到他們面前,不知道該怎麼開口,倒是淑卿率先打破了僵局,她問我怎麼會在這裡,我回答她為什麼我不能在這裡?

      「幹!你有完沒完阿,竟然你們分手了,那不就應該放她自由嗎?   」趙哲傑搶第二個說,我用力的深吸了一口氣,灌進鼻腔的空氣,讓我分不出來是冷的發抖,還是氣的發抖。

      「幹!我一直以為你是朋友,垃圾!」我回罵。

      「好東西不就應該和朋友分享嗎?喂!趙哲恩,你才垃圾勒!難怪淑卿她會急著把你扔、掉!」他加重了扔掉一詞,一臉的鄙視樣,讓我想回敬他一拳。

        但我手掌像是握著千斤重般,舉不起來,也放不下,但趙哲傑那神經病一拳把我打到地上,便揚長而去,我的眼淚掉的正是時候,不講理的基隆天氣,煞時下了場大雨,把我的眼淚打掉,我帶著分不清楚是淚還是雨的眼睛換了一個視野。

        我到了附近的公園,放任我的機車在咖啡店門口淋雨。

        天濕透了。

        雲溼透了。

        地濕透了。

        臉濕透了。

        我秀逗了。

        我走到騎樓邊,停止淋雨的愚蠢行為,臉上的淚清楚的畫開兩條水路,延著水滴落下巴,用力的呼吸著沒有淋雨、沒有女朋友、沒有咖啡、沒有工作的空氣,沒有嘩啦啦的下雨聲,我聽到了充耳不聞。

        哇!雙重打擊耶!阿盛在的話會那樣說嗎?我哪知。

        我又繞回了金好咖啡屋,繞回了阿盛他媽的咖啡屋,對面一整排的機車,但有個女孩坐在我的機車上,我應該風度一點自動讓位嗎?該等她離開嗎?如果阿盛在,一定會對我豎起大姆指。

        阿盛不在,沒有大姆指,只有我獨自淋著雨,看著對街美女的蠢樣。

        所以,我沒有要讓位的打算,我走向前去,在馬路中央就此打住了腳步,她的氣質和低頭的落寞背影……

汽車的喧擾聲拉回了我的回想,喇叭聲提醒我必須靠邊,所以我靠近了她,上一次看到她時,我正在貴的要命的便當店啃雞腿便當,我上次說如果還有下一次的緣份,被當成變態也在所不惜,理由是命運要我那樣決擇,而我只能唯命是從,那就照做吧!

她還是拿著黑色的MP3,戴著耳機,背影還是落寞,好像是在等人,但我不敢斷定,我看不見她的表情,沒能知道她是不是在哭,但天還是不領情的下著雨,我的機車還在淋雨,我的那女孩還在淋雨。

她下機車時,將手撐在另外一台機車上,不小心將它推倒,我馬上往前扶住她,誰知道我手滑,沒扶住她就算了,還將我的車一同推倒,一起被壓在我的機車下,我該額手撐慶還是難過自己的笨拙?

她貼著我,貼的很近,又是近到可以聞到洗髮精香味的距離,我靠在她的髮旁,感覺都變的飄飄然的,她一臉驚魂未定的推開我,一手撐在身後,一手甩了我巴掌。

她的巴掌,讓我暖和了起來。我說過了,我秀逗了。

她站了起來,我坐在地上定定的看著她,深怕嚇到了她,這次我終於看清楚她了,她的眼睛很漂亮,水亮的黑色又有神,鼻子不會太挺也不扁,唇色透露著淡淡的櫻桃色,及肩的頭髮讓水珠順著滴落下來,但她的眼睛卻腫的像哭過,不是像,是非常像。

她一身穿著連身洋裝,只批著一件外套,似乎察覺到我不是什麼壞人,又或許是無辜的眼神起了作用,她向我伸出了手,我一邊將機車推離身上,緩慢的站穩腳步,握住她的手。

我想說些什麼,來讓彼此不要覺得那麼奇怪,但話一到嘴邊又吞了回去。

她將手抽離我的手中,我突然像被敲到般的想起來,反正今天我不洗手了,如果可以就繼續保存我和她的溫度算了。

我還是在心裡打草稿,來維護我完美的第一印象。

    只見她拉著我的手,在我還來不及反應的時候,她「算是」牽著我的手到了一家便利商店外,然後還是在我還沒反應過來的時候,我坐上透明牆外最角落的那個位置,而她坐在我的對面,我應該問她什麼?腦袋不知道怎麼了,打結了?

    她離開座位,我不知道她要做什麼,只是看著她纖瘦的身影離開,我東張西望了老半天,她拿著兩杯冒著煙的咖啡走來,我自動將手挪開,將位置讓給咖啡。

    她又坐回那個位置,我望進了她失落的眼睛裡面,她沒看我,黑色MP3在她的手裡玩弄著。

  「那個……妳怎麼了嗎?」我怕她又哭,所以我問。

    她沒有回應我,從她的包包拿出紙和筆,好像是備份好的那樣有條理的放在素白的桌子上。

    她在紙上寫了四個字,讓我的腦袋不只是當機或者秀逗,還讓我以為我會沒有呼吸,讓那些兩個月以來奇妙的情愫爆炸開來。

  「我聽不見。」她寫。

  啥?啥?這是什麼?她沒跟我開玩笑嗎?

「怎麼不說話??????」她又接著寫,在後面多畫了幾個問號。

  我搶過她的筆寫了起來:「妳聽不見要我怎麼講話??????」我也回應她六個問號,好極了,看起來六六大順。

「哼哼哼!」她在紙上故作氣勢的哼哼幾聲,又繼續寫下去:「我不會手語,可是我會讀唇語,而且你必須要在我的正前方。」

「喔喔!我知道我字很潦草,可是不要因為這樣就趕我走喔!」我不理會她到底會不會讀唇語,繼續用紙筆和她溝通,我在後面畫了一個大笑臉。

「我就已經寫了嘛!你可以不用一直寫,你用說的就好,我又不是連這種小事也不會,哼哼!」她的故作氣勢的樣子,一點也不狂我的眼光,可愛極了!

「哼哼哼哼哼!有什麼關係,我陪妳不行嗎??」我學起她哼哼哼故作氣勢的語調。

  她抬起眼,看了我一陣子,對我露出破涕為笑般甜死人的笑容。

  我便又在紙上亂問一通:「妳叫什麼名字?血型?星座?喔喔,還有妳的手機,不然家裡電話也能?」

  她接過筆,對我的亂問一通展開強烈反擊:「哼哼!第一個問題你先告訴我,第二個問題你想找我去捐血嗎?第三個問題知不知道有差嗎?最後一個問題……要我的手機幹麻?」

  她說話直接一點也不彆扭也不拐彎,雖然她對我笑了,但戒心還是很嚴酷。

  我提起筆振振有辭的一股作氣寫了起來:「我姓趙名哲恩。這樣。我無言以對……。」我遜掉了,我知道。

  她也寫起她的名字,但她終究沒有回應其它問題,我則是打消了窮追不捨的念頭,那樣很煩人,我想風度比較重要。

  她姓崔名筱萍,崔筱萍,她寫的。

「妳在公寓外等誰?」我沒頭沒腦的寫出這一句話。

  她專注在紙筆上,並沒有抬頭,我不知道她是喜是憂,只是思考了一會兒,從包包裡掏出了一支奇異筆畫了一個大叉叉,整張白色A4紙都被藍色的大叉叉給佔滿。

  她將耳機拿離了耳朵,將MP3一把放進包包裡面,從我認識她開始這是我第一次看她拿下耳機。

她換了一隻零點三八的橘色原子筆,龍飛鳳舞的寫了起來:「朋友,我在等朋友,可是他姍姍來遲了,哼。」

我猜,那是她的男朋友,一位她重視的人。

「所以妳就把一個剛認識的陌生人帶來喝咖啡?」我寫。

「對啦!也算是。」她一筆肯定,我也沒再問下去。

「掰掰。」她寫在角落,畫了一個眨眼睛的表情。

「喔。」我一愣一愣的寫下來,就一個喔,詮釋了我的想法。

  哼哼!等待下一次命運的聯繫,不知道是什麼時候了。

  我走回對面,不時回頭凝望她的背影,竟然有股憂傷的感覺衝上來,我騎上機車往我家騎去,順便想告訴阿盛對不起。

  ★結果,我還是忘記還她髮夾,我不是故意,只是有一點故意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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