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T 創作馬拉松,正式起跑閃亮星─語風稿件大募集

01. 菜鳥 (二)

      繞出了地下停車場,李漢斯一邊開車一邊和我閒聊著關於N.E.這份不可思議的工作。

     

      簡單的說,文明世界中仍有科學所不能解釋的現象。N.E.的存在就是去處理這些問題,讓一般的大眾認為這些事件是「Non-Exist」,也就是不存在。但經由我腦中的解讀,這份工作,就是專門解決那些東方人習慣稱為「靈異怪談」,而西方人則稱為「超自然現象」的事件。

     

      「所以我們的身分是神棍……嗎?」我對於李漢斯說的事感到有些無法認同,雖然我不否認宗教議題,但對於這類的事情我一向是半信半疑的。

     

      「可以這麼說……」李漢斯嘴角閃過一絲笑意,說:「但是我們卻不搞『驅魔』和『畫符』那些宗教儀式。」

     

      「所以,我們是走『偽科學』的路線?」

     

      「聽你的口氣,你似乎不信這一套……」李漢斯試圖說服我:「不是有一句諺語叫做『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嗎?」

     

      「那我相信的其有就是沒有,其無就是有。」

     

      或許我的話讓他有些難懂吧!李漢斯露出有點困惑的表情。大約兩分鐘之後,他像是想通了一般,大笑道:「不錯!很好的概念,很符合N.E.的宗旨。」

     

      我聽出他的言外之意,正當我想再開口說話時,李漢斯卻收起笑容對我說:「事實上,我肯定有外星人,卻不太想相信幽靈鬼魂,不過他們還是我們的業務範圍。」

     

      「這就奇怪了!」我問他:「那你剛剛還說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

     

      「你相信潛意識嗎?」李漢斯反問我:「當一個人極度相信一件事時,也許就會因為這份執著,而接觸到某些自己認為會發生的事情。」

     

      他說的我曾經聽過。就好比如果有一個人已經打定主意,自己吃了蘋果會過敏,那真的給他吃蘋果時,他可能就會出現過敏的症狀,但驗血的結果仍然是沒有過敏。這時候,這個人也許就會自我解釋說,是現代的醫學不夠發達諸如此類。

     

      可是這個論點有個奇怪的地方,如果有個七龍珠迷過度相信自己會使用龜派氣功,難道他就真的可以使用這項絕招嗎?至少目前為止還沒聽說過。

     

      「這是個很複雜的問題。」我說:「我無法說相信或不相信。」

     

      「沒錯,這的確是很複雜。」李漢斯轉動方向盤,彎過了一個彎繼續說:「但仍有某些例子可循,不是嗎?」

     

      隨即,他告訴我一個西藏喇嘛的事蹟。這位喇嘛輕鬆地將信徒帶去的花崗岩,像捏黏土般地按上了自己的五個指印。當信徒露出崇拜的眼神之時,那名喇嘛只說了一句話:「這沒什麼大不了的,只因為我相信。」

     

      坦白說,對於這個故事我是有點不相信,但卻幻想著金庸小說中,西域少林寺的指力能否做得到。

     

      「先假設潛意識的能力可以成立。」李漢斯打斷我的思緒說道:「那如果是一群人共同相信一件事時,你覺得會怎樣?」

     

      「你的說法有漏洞。」我說:「照你所說,如果有一群人啟動這種潛意識能力,共同去相信有『妖怪』這東西,可是每個人心中的形象難道都一樣嗎?」

     

      「取平均值。」李漢斯回答:「你是學理工的吧!你不妨去想一下,如果把所有人想像中的妖怪形像集合起來取平均值之後所得到的樣子,不就有機率出現在每個地區和每個神話故事裡嗎?」

     

      「那鬼你要怎麼解釋?」我反擊道:「每部電影的鬼,不都和那隻鬼還是人的時候長得差不多,除了變得比較陰森或噁心而已。」

     

      「如果有一群人,都相信人死後會長得和生前差不多,那鬼的形象不就也確立了嗎?」李漢斯彷彿知道我會有此一問的說:「尤其當某些事物有模型可看的時候。」

     

      尤其當某些事物有模型可看的時候。

     

      這句話在我心中稍微震了一下。

     

      「所以我認為,所謂的超自然現象,其實是『集體意識能力』所造成的結果。」李漢斯繼續說道:「但是這個結果既然已經成形,就無法憑空消失。」  

     

      的確,最簡單的因果關係不就是有因有果嗎!

     

      我似乎有點相信了,但我隨即突然醒悟過來,就像原本已經深入迷霧中的人看到燈光一樣。我對他說:「為什麼我覺得你好像嘗試說服我要站在你這邊一樣?」

     

      「哎呀!被發現了……」他笑著說:「因為我想在你被那個去日本的傢伙洗腦前,先聽聽我的說法,那傢伙可是一個標準的『靈異學說派』。」

     

      原來是這麼一回事。不過我想他之前的論點,也不見得就是正確的,於是我說:「說來說去,還不就是換湯不換藥。」

     

      「那麼按照恐怖片的模式。」李漢斯說:「你應該知道我之前說的危險性是什麼了。你現在要反悔的話,我可以載你到最近的捷運站下車。」

     

      這分明是挑釁!不過我不會因此而和他爭論。也許我就是那種對任何事都要一探究竟的賤骨頭,於是我說:「真也好,假也罷。我倒很想弄個明白。」

     

      李漢斯看了我一眼,那懷疑的眼神中夾雜著一絲稱讚,彷彿向我表達兩個字:「菜鳥」。

     

      這時車子已經開到了當時還被稱為台北縣的郊區。

     

      十一月的夜晚總是來得特別早,才六點初,天就已經完全暗了。

     

      沒多久,我們就在一家設於路邊的快炒店附近停了下來。

     

      「先吃飯,順便找個朋友。」李漢斯又說了一次:「也順便讓你考慮一下要不要反悔。」

     

      這傢伙就算想攆我走,也不用這樣三不五時的「提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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