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ernstaub的起點閱讀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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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這是起點書籍的讀書心得,感想交流,不是書評(當然也不愛為了書吵架囉!),歡迎喜歡閱讀文中論及各類型書籍的書友一起討論、提供各類書籍更多的閱讀名單
最新章回
一技之長又一篇
公開 2012-11-30 08:10
那跟我一樣不會煮飯、不會針線活怎麼辦?那就只能碰巧有因緣際會讓自己有巧機可以重做穿越前的工作了。
猶豫著要不要推薦這一本《寶地福田》(http://www.qidian.com.tw/books/2313947),因為後面的情節有點不順暢了,但其實這一本書討喜的湯頭還不少:有帥哥、有可愛的小朋友,
回應(50)
我前陣子挖到的寶~偷偷分享一個目錄給妳(噓)
http://dl.dropbox.com/u/33060622/%E7%9B%AE%E9%8C%84.htm
這個領域我一直沒有好好進去,不知道為什麼,感覺我有障礙耶
大家提供一些修仙類的書籍的看法吧
唉,如果起點的小編也能來討論多好,我記得他好像也是修仙高手....
但是現在看到所謂的不同立場的論戰總是硝煙四起,看到那些過激的言論反而讓人皺眉,
所以太過自由的言論有時也不完全是好事。
有一點我還蠻贊同網路文學還是有需要進步的地方,因為現在可提供能見度的平台太多,
以致少了點蘊釀少了些謹慎,真正能經過時間淘汰留下來的又有多少,反而許多似是而非的往往會誤人。講這個太嚴肅:p
說到紅樓我只是個愛看者,談不上什麼見解,尤其現在紅學已經是很成熟的一門顯學了,
前一陣子才和我妹聊到紅樓宴說到"茄鯗"這道有名的菜,有一陣子我關心研究的就是這些小枝小節的東西^+++^
不過我曾看過有人說,鳳姐兒將這道菜的作法說得太詳盡完整以她的身份不應該,但我就想起之前看"庶難從命"裡說到掌家太太不需要事事親力親為但是每一點都要做到心裡有數,就連吃食也是一樣,所以掌家太太"說"得一口好菜應該也不希奇吧!
說到紅樓不得不想到"重生於康熙末年"我已經默默斷書很久了不曉得後面情節及結局是如何?要不要再揀回來看完真是猶豫~
你的回應讓我想到所謂的過猶、不及都不好。但從馬克思派的社會進步論來說,就是這樣子的過猶與不及力量,事情進步了:p
謝謝你提供的網址。
嘿嘿,說實話,一開始想要開書,有三分之一是因為ting。想要有個地方可以讓我們自在地討論某些書....
給你一顆珍珠,讓你養顏美容。
雖然甚少看古代文,在讀過您所推薦小說的原由後還真讓我心動呢。由這文章裡學到很多在網路上賞文和閱讀的不同角度與聲音,受益良多^^來交個朋友啊
往下還要繼續寫
只是好猶豫不知道該先寫哪一種種類的文啊
再讓我猶豫一兩天吧(逃走ing)
給你一顆珍珠,讓你養顏美容。
好書要用珍珠養,請你笑納多來坐坐和留言啊
真是抱歉
不知道為什麼我的中文系統跑不出來
剛剛整篇回覆都只能用英文的標點
然後通篇舉例了一些算是知名網路寫手寫的作品評判了一番,逃不了肯定有九把刀,本來整篇文講的是文學的慎重與對未來教育的擔憂,可是我總感覺有一股"純文學"優位的味道,好像看了這些所謂的網路文學很有點抬不起頭來,可是像紅樓夢等書不也類似那個時代的網路文學嗎? 不曉得是不是跑題了 :p
我也不認為一定要文以載道,但不可否認文字有一定的影響力,托爾斯泰生前封筆,也是因為被自己的文學竟然有那麼大的影響力而嚇到了,托爾斯泰說他並不想要做個神去影響別人的想法,無奈乎他的作品真的影響了很多俄國人
同樣的,目前正在寫小說的這些網路作家,諸如你回應中提到的,創作本身本就不該限制其想像力,但是不可否認這些網路小說家的文字影響力也在,不管正面也好,負面也好,也不是站在純文學的角度來看,而光是站在影響力來看,這些作者自會在數代得到愛看小說者的評價
我自己這麼認為啦,紅樓夢或許是那一世代的網路文學之流,文中的文學價值無人能否定,至於你提到的那些網路作家,數代後的人要怎麼評價他們的文學價值
嘿嘿
就不關我們的事咧:P
好久不見^^
忙了好長一段時間 ,連電腦都很少開,一回來才發現s真是了不起寫了這麼多好東西,我可要找時間趕緊跟上進度才是!大概翻了幾篇除了"紅學"文我有時間也來好好嘮嘮屬於我的紅樓印象(話說愛看文的很少不看紅樓就是)
講到網路文學和純文學的對戰,記得大概在我接觸到網路文沒多久就看過一些發表在報紙副刊的評論,那時總覺得無趣,對讀者而言通常很單純就是因為好看愛看就會去看,像早期言情橫行的年代幾乎每個女學生至少看過一兩本吧,硬要把很單純的創作上升到那麼高度去批判總覺得很是小題大作。
快把你的紅樓心得跟我們分享一下啦~~(求你ing)
是啊,弄錯了,不過也修改好了喔。
謝謝你的指正。
接上則討論,原來是對岸的研討會,思考邏輯或許有些不同,加上年代久遠,Ss是經由記憶轉述,單憑這些素材來評論,我不禁覺得有點不安,所以理論部分暫且不管孰是孰非,單就我這個大陸原創幼幼班讀者的初淺觀察,整理一下妳文中想討論的三個重點:
1.大陸網路文學一窩瘋跟風,造成小說內容類型化風潮,失去原創精神,是否可以被視為文學的一種?
2.大陸網路作者專注在寫文數度和字數,量化並且有目的性的生產,是否足稱「作家」?
3.限縮在宮鬥文主題,從女性主義觀點來看,宮鬥中對後宮階級的「崇尚」,是否開了思想上的倒車?(這題目太大了,又扯女主、後現代、社會學,我恐怕無能為力)
關於題目1和2,我實在是覺得得回歸字義上來看,首先,文學是什麼?構成文學的條件是誰決定的?中國四大奇書,紅樓、西遊、水滸、三國,當年也是靠印刷術的普及,使得閱讀從菁英階級進入民間,在市井間造成流行,各自紛紛引起一窩瘋的「同文類」創作風潮,被同時代的學術大家所不齒,從「流行、通俗」的角度來看,和今天的網路文學,不能說沒有相呼應之處吧?但為什麼今天四大奇書,沒有人敢說它們不是文學?這裡頭是不是有「時間」的因素呢?假如答案是肯定的,文學與否,似乎就不是「現代人」可以界定的,而應該看哪部作品能流傳下去吧?
第二個問題,有目的的生產(講白一點,以賺錢為目的),就必然代表品質低落嗎?就算比例上大多數不怎麼樣,但也不能反過來說,只要為了賺錢,以謀生為目的就不可能寫出好東西,各大文學獎的偉大作家們,哪個不是看中文學獎的高額獎金而投稿,大部分文學獎要求該文必須「專為」參加該比賽而創作,難道這不算是為了某個目的而創作嗎?有網路寫手心態不對,但這並不能因此抹煞其他作家認真踏實(或許還懷抱一點理想)的在創作,若因為上述兩項原因,學者們達成共識,不識網路作家為作家,而僅止是寫手或作者,這豈不犯了邏輯上以偏概全的錯誤,同時暴露出心態上的優越性,是嚴謹學術的大忌。
當然以上只能針對Ss給定的線索去思考,我的觀察未免太淺薄,反正就是幼稚,所以也不怕說出會被丟石頭的想法 ^^,主要還是希望Ss繼續這個專欄,丟出更多引人思考的,有趣的書本和觀察。
你的回覆還引發我另外一個想法,是我的疏失。
那篇報導過於久遠,所以或許那時候的學者能研究的樣本,與現在學者能研究的樣本早已經不同了。畢竟那時候還算是網路文學發展的更早期。而有競爭就是會有進步的,也會養出一群很叼的讀者,督促作者進步,所以寫作者的品質早已不可同日而語了。
至於你提到的文學部分,我自己將「網路文學」當成是文學內的一個類別,就像是文學內還有散文、長篇小說、中篇小說、短篇小說等等,每一個類別都有其獨特性,都該從其獨特性來看,不該混著討論。單從「網路文學」之於文學這個類別來說,誰能脫穎而出,是讀者市場決定成分較大。至於作者面,甚至作品未來的影響性等等,我真的覺得只能留待時間去證明,這點我非常同意你的看法。
同樣的,要能從「寫手」變成「作者」,我一樣也認為是需要時間考驗的。之於「現在」的不論是實體書、網路書等等,我基本上都認為創作者我都只能當成是該部作品的「作者」,之於少有人能被我稱為作家,能被我稱為作家的至少都需要時間證明過,不論是否還存活。所以,學者要怎麼叫網路創作者,我心中都覺得沒什麼太大的差別。
這是我的想法啦,謝謝你的分享和鼓勵,也謝謝你幫助我看到盲點。
看到Ss提出某座談會時,我下意識動作就是先上網查,哪個單位主辦的,主講人是誰。因為透過Ss重述,我實在有點難以置信,不太能接受學者會說出如此浮泛不靠譜的話來,首先網路作家因為缺乏原創精神,充其量只能稱作者不能稱作家,這個假設和現實嚴重衝突,事實上,文類的突破和新題材的開創,一直是網路作品吸引人的地方,例如九把刀所開創的許多題材和寫法,很難讓人只把他當「寫手」或「作者」來看。
其次,為了賺錢而創作的藝術能否成為藝術,我想引述的學者看法忽略了藝術史上長期以來,藝術都是為了服務於某個團體,或為了達官貴人作肖像而存在的,林布蘭如是,甚至連達文西也是,再說近一點,美國的大師級當代畫家Rosenquist,幾乎只接企業訂單,試問,一座五百米高的雕塑作品,創作時藝術家預設的展覽空間,總不會是自家公寓吧?期望由企業收購,擺放在大廈入口,這麼一來,就使它不成藝術了嗎?
我想這裡面一定有什麼誤會,或許學者們的探討有什麼前提限制,是我看漏了嗎.......
先說明研討會訊息。
那個研討會的報導大概是在2006或是2007年某一年的某一天在網路上點到的,但也有可能是2008,不過不會晚過這個時間,因為我自己記得2008以後我就開始謎看小說了,所以應該不會晚過這個時候。
主辦單位是大陸某間大學,杭州、浙江、廈門都都有可能,不過因為後來因為我生活中都有接觸到這些地方的人,所以是不是有混淆我真的不太確定,時隔久遠,連電腦都換了好幾台了,所以不太可考。但我看到的是大陸版的新聞,至於是哪一家的新聞我真的不記得了。至於我提到的台灣研討會,說實話我並沒有參與,而是在研討會之後,與那間學校的中文系同學聊到的時候她提及的。台灣這部份對於「寫手」這個名詞是否達成共識,似乎不是那個研討會的重點。
我之後會提到新聞中的寫手喔,先保密。雖然現在已經不看那位寫手的小說了,不過說實話,那位寫手的作品陪了我很久,直到我跟的網站開始收費,我又不放心大陸的信用卡刷卡機制,才不再看,所以之後會為文為這位作家與我的機緣做個紀念。
關於你的提問,學者們討論的前提有二,才有「寫手」這個定義,一是地域性造成的研究版本,二是「原創」性與問題。應該是我沒寫清楚,所以有些誤會。
關於創作的題材這個部分,我文中有提及,地域性不同會有差異,不知道喬一樵是否常看起點台灣的小說呢?我所說的狀況其實充斥其中,所以大陸研討會學者的樣本自然來此,會有此「寫手」推論,其實並不奇怪。至於台灣網路作家的作品,我自己是在POPO開站以後才開始接觸,我同意你的看法,這些作者的確非常努力在文類的突破與創新上,的確不能同類而論。(不過我得說,我只能說這些作家很努力在「原創」,但是作品是否有「文學價值」還與個人的文學涵養有關,所以我只能同意原創性,並不涉及是否有「文學價值」這一塊。)
藝術家需要賣作品,有錢才能滿足夢想,這我同意。不過我猜是我文中對於藝術的定義不清,或許我應該全部換成「文學」而非藝術(繪畫、雕刻等視覺藝術),就不會有此混淆,但還是需要說明一下。以下的說明倘若涉及藝術史(非文學)而因為我不專精藝術史而有誤,還請指正。
為錢而創作這種事情的確一直存在,但是因此後來為錢創作的作品的藝術價值呢?或許有人為錢而創作,因為他們只有藝術天賦能維生,但的確作品有藝術價值,契可夫非常早期有一篇兩、三頁長的短篇小說就在諷刺這個狀況,但那篇短篇小說非常有諷刺短篇的藝術價值(有時間翻譯給大家笑),而且是「原創」。至於林布蘭如是,甚至連達文西在為錢而創作的時候,作品也的確是反映了當下現實、展現了藝術技巧,更重要的是有些技巧都是「原創」,都是具有藝術價值的作品。
但如果你在仔細看一下我的內文所寫,那些學者是有「上下脈絡」推演的,他們批評大陸創作者只能是寫手,是因為很多人(且應該超過半數以上了)都是在抄別人的梗,這些人為錢在創作,他們作品可非「原創」,這樣子的為錢創作,該與你所定義的為錢而創作不該相提並論。
謝謝你的回應啊,讓我自己也釐清了文中並不清楚的部份。
謝謝你!明天開始努力寫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