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T 2024大賞決選入圍名單,正式公布閃亮星─阿沿稿件大募集

《給我錢》--87774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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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語助詞是「啊」,不是「阿」。

      手機鈴聲不該用『』。『』只適用於「」中的句子。如果真想強調不同,可以以字體來區分。

      以「囧」字來表現主角的表情我不反對,這樣多多少少也還算是頗生動有趣的,但如果真的要這樣做請表現得有藝術感一些,不要像在寫劇本一樣突然插進一句「Like   this   囧」。#5中寫的「囧」字樣就可以接受。第二頁的下面和#38還出現了一個「讓我『囧』了」的句子。請記住「囧」並不是動詞(事實上它的本意和「炯」同意),人們會拿「囧」字來形容人的心境和表情純粹只是因為這「囧」字長得像人臉一樣,所以如果真的要用這個字請用譬喻法來切入。

      還有,#56是「嫵媚」不是「撫媚」。「幹嘛」才是對的,不是「幹麻」。

      請不要在文章中任意加上阿拉伯數字。是「六千年後」,不是「6千年後」。

      「得」字和「的」字請好好區分。

      標點符號運用不順。

      你的錯字很多,回去請好好審稿。

      你的文章描寫不夠。不管是實驗室的樣貌還是未來世界的荒蕪,你都沒有打到重點。既然這是個很重要的實驗,到底有多重要?單單說「它很重要」並不足以完全表現它的重要性吧?實驗室裡的東西是不是樣樣都高級?未來世界的景象你也只是草草一句帶過,令人一點感慨都沒有,也沒有震撼。

      這點很重要是因為,這是區分那些會寫作的人和不會寫作的人的一大重點。前面給斬月那篇文評我就有說過了,如果只是說「他看起來很傷心」或者「她看起來很難過」或者「這裡很荒蕪」,我相信這誰都會寫,那誰都可以出書了。

      文章描寫不夠不僅會大大中傷文章的程度,給讀者的想像空間和畫面也會少很多很多,自然而然從文章中得到的感動、感慨、感覺就會少很多很多。在讀者推斷看來,你之所以把六千年後的今天塑造成寸草不生的荒涼景象,很大部份來說是想表現人類的好戰本性,文化全部毀滅後的蠻荒時代吧?後面也有關於這方面的敘述,但你卻只是很輕描淡寫地帶過景象描寫,感覺令人不夠錯愕,那種感慨的感覺也沒有收到。你有不錯的基礎,用字遣詞不像是新手,如果好好進修一定可以改善這方面的缺點。

      我建議你去看一些寫景散文,好好揣摩一下所謂「由景生情」到底是怎麼寫的;也可以去找深雪的一些書來看,她很善於用景物描寫營造各種氣氛。

      你該覺得慶幸,因為文中的對話很好想像,所以讀者至少還能沿著這方面去找樂子,不過我不懂為什麼你在文章中要加入大量的髒話。是想讓我們覺得有親切感嗎?還是想以這個作為笑點/賣點?或者是想作為這篇文章的獨特之處呢?說實在話,親切感不用靠這樣營造,用太多髒話只會令人覺得這是一篇低俗的文章;這種滿是髒話的文章初看時會覺得很有趣,也許會笑一笑,看到越來越後面就會覺得又沒水準又無聊了;這樣的文章乍看之下確實很獨特,不過如果問讀完的人這是個什麼樣的故事?很多人應該只會回答:「嗯……有很多髒話。」

      你懂了嗎?這樣反而會變成,每個人來讀你的作品不是因為你的文章寫得好或如何如何,純粹只是想看髒話而已。髒話這個點導致讀者會模糊你寫這篇文章真正的目的和文章真正的焦點。髒話不是說不能用,只是要用得適量,過多或在不適當的地方使用都會令人覺得不快。

      有一些笑點也是。適時地表現幽默感是好的,但是太多就會模糊焦點、令自己的文章變成小丑。意義在哪裡?第三頁下面那篇簡單來說不過就是為了想博君一笑?這樣顯得太刻意,我也並不覺得有哪裡好笑。

      你讀過《哈利波特》嗎?知道裡面的榮恩‧衛斯理吧?他是冷面笑匠,每每讀HP讓我笑死的話幾乎都是自他的口中迸出;那是一種很自然的博君一笑法,並且那也是榮恩自己的性格,讀起來就令人感覺非常可愛。反之,你的作法看起來比較像是故意去製造笑點,像是主角把衣服脫掉那裡也沒有解釋為什麼要一絲不掛進行這個實驗,就像是脫掉衣服只是單純地為了要製造這個笑點。

      結構鬆散這部分前面兩位也提到過了。因為沒有將元素完整地、流暢地結合,導致文章好像被切成一塊一塊的。我認為除了前面說過的描寫不足外,你的實力也不足,還不足以應付實驗啦、回到過去啦、很多場景切換這種的文章元素;也或許你比較注重人物對話,對話在你的文章裡比重的確多了些。

      你的主角沒有獨特性格。Leo和主角幾乎是用一模一樣的語氣在說話,這樣看來兩個人除了名字不同根本沒有差別(除非你這樣做是為了往後的劇情發展),倒是根本沒啥戲份的黃夜和小綺的性格反而比較突出。也許是你的文章目前還太短,沒有辦法看出些什麼,不過一開始主角給人印象不強烈確實是事實,除了滿口髒話之外。

      主角說的話、主角的動作、遇到一件事時主角會怎麼處理都是展現主角性格的機會,故事的焦點雖然在主角身上,沒有性格的主角卻很容易會被其他角色搶走鋒頭(除非有人是故意要這麼做,不過我想你不是),令人印象也不深刻,這下子劇情就會蓋過主角成為唯一一個記憶點。說實在看完第一遍後我就把所有角色的名字忘得一乾二淨了。

      主角畢竟也是一篇好的故事中非常重要的一環,請好好改進。

      你的文章節奏太快,像文區的另一篇文一樣令我覺得你的文章像無頭蒼蠅一樣亂飛,真的很可惜。文章到現在總該有些重點,你的重點在哪裡?所有的情節都只是輕輕帶過,看了你的所有篇幅只有#52令我覺得還過得去,因為你寫下來的大量資訊令讀者知道「原來是這樣」並且會記住它,如果要以描述未來世界為重點的話,那說老實話第一章那一拖拉庫根本可以大略帶過、用倒敘的方式來寫,根本沒有強調的必要。當你在向朋友陳述一件事,例如去看你很喜歡的歌手的演唱會的時候,你會鉅細靡遺地向你朋友報告坐在你前後左右的人長什麼樣子嗎?會花半個小時稱讚舞台燈光效果多麼多麼地好嗎?我想不會吧?你應該會和朋友說「他唱得真是太屌了!」或者「他跳舞超厲害的!」之類的,因為你是專程去看那位你喜歡的歌手的,你去這一趟的重點就在那個歌手上,所以你向朋友描述的大多也都是那個歌手。懂我在說什麼了嗎?

      節奏太快會導致讀者不知道重點在哪裡,因為所有的東西都是迅速地帶過,文章的重點當然也會因此模糊,有的時候甚至不知道文章在說些什麼。放慢一點,這不是賽跑,沒人會因為你跑快就讓你得第一名;更何況,你文章的整個idea很大,就更要花時間去慢慢刻它。

      英國作家毛姆的極短篇《午餐》不過只是在寫主角與一位女士共進午餐,卻用了大概你將近一整章的篇幅把它寫完;他的文章情節重點就是「午餐」,非常地清楚明瞭,只大略地說了一下主角和女士相識的原因後,整篇文章都在描述他們是怎麼吃那個午餐的:主角面對錢可能不夠的窘境、不要臉猛吃的女人、狡猾的侍者等等,雖然只是簡簡單單的一頓午餐在旁觀者看來卻顯得十分有趣。

      請清楚地釐清自己的文章重點在哪裡,也讓讀者看到文章重點在哪裡。

      你的文章沒有內容。我現在只在你的文章裡看見一堆髒話和對我來說一點都不好笑的笑點(我的笑點很奇怪,這是個人感覺,應該就不是你的錯了),很多情節看起來沒有意義。你的情節應該和你想表現的重點相呼應,沒有作用的就丟掉,有作用的就保留,就這麼簡單而已。在我看來,你的很多情節都沒有重點。

      你的文章和標題也一點都不搭。這個就不用我再說了吧?

      你有一定的基礎,這點顯而易見。語句通順(但敘事能力有待加強),用字遣詞得當,表達清楚流利,也能駕馭一定程度的修辭等。

      多看些書吧,應該有幫助。

      以上,

      如有冒犯請見諒,

      不喜歡聽請忽略。

        02/02/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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