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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酒店床底藏屍案:與赤裸女屍同睡一張床

與赤裸女屍同睡一張床,直到聞到屍臭才發現,雲南酒店床底藏屍案

2014年12月31日,雲南省元謀縣,一對來旅遊的小情侶在這天入住了當地的一家酒店。

可是這一晚他們卻睡得並不舒坦,他們總感覺房間內隱隱約約傳來一股臭味,可是又找不到臭味源。

第二天,他們來到酒店前臺投訴,酒店因此讓保潔阿姨對房間的每一個死角進行了打掃,並進行了除味處理。

可是這一晚,這對情侶依舊夜不能寐,因為這股臭味還在,甚至比前一天更濃郁。

2015年1月2日,也就是在小情侶入住兩晚後,他們憤而退房,並給了酒店一個差評。

床墊下的女屍

這讓酒店老板很郁悶,因為他確實已經讓保潔阿姨徹底打掃了房間,可房間內的臭味也確實變得更濃郁了。

如果說還有什麽地方沒有打掃到的話,那就是床墊底下了,於是他便掀開了床墊,想要看看是不是床墊底下有什麽臟東西。

也就是這一掀,差點嚇掉了他半條老命,因為床墊底下居然有一具赤裸女屍!

現場勘查&法醫屍檢

在接到酒店老板報警後,警方迅速組織刑偵人員趕往現場。

案發酒店房間內的床是箱式床,床墊下方有較大的鏤空空間,女屍就是被塞在這裏。

女屍上身的睡衣被卷至胸口,下身則是赤裸,在她的身上沒有發現明顯傷口,但在頸部發現了淡淡地掐痕。

經過法醫的進一步屍檢,發現死者確實死於機械性窒息,死亡時間大概在四五天左右,根據胃內食物的消化情況判斷死者死亡時是晚上。

死者的年齡大約是25-30歲左右,在她的體內提取到了男性DNA,但是從DNA信息庫中並沒有發現與之相匹配的人員。

另外由於案發的酒店房間內進行過多次打掃,現場的痕跡物證被破壞嚴重,警方未能從房間中提取到任何有價值的線索。

不辭而別的住客

不過,既然案發現場是在酒店內,那麽兇手在辦理入住時就一定需要登記身份信息,於是警方立即從酒店內調取了近期的人員入住記錄。

12月31日,是一對小情侶入住,也是他們最先反映房間內有臭味,這才讓酒店人員發現了屍體,從死者的死亡時間來判斷,他們應該沒有作案的可能。

12月30日,是一位年輕女性單獨入住,從死者死亡時間來判斷,她同樣沒有作案的可能。

而再往前的一位住客是12月28日入住的,名叫聶文武,據酒店老板所說,聶文武入住時只付了一天的錢,但是第二天早上,他曾打電話給前臺,特地交代不要打掃房間,房間裏還有行李,而且他也還要繼續入住。

酒店老板因此就沒清理這間房間,可是聶文武在當天就悄悄離開了,也沒有支付第二天的房費。

第三天早上,酒店老板依舊沒有等到聶文武,便打開了房間,他發現裏邊並沒有任何行李,於是便讓保潔阿姨打掃了房間,並給下一位客人辦理了入住。

而且最為關鍵的是,警方通過監控發現,聶文武辦理入住時,身邊就有一位女性同行,只不過這位女性聲稱坐會兒就走,酒店因此就沒有登記她的身份信息。

繼續排查監控,發現這名女性與聶文武一起入住酒店後,就再也沒有出去過,而且她的體型與死者完全一致,十有八九她就是死者。

也就是說,聶文武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假身份

聶文武,29歲,是一名四川人,可是當警方用聶文武的身份證照片與酒店監控視頻進行比對時發現,視頻中的聶文武年紀明顯要大的多,看著至少40歲以上,而身份證上的年紀卻只有29歲。

為了謹慎起見,雲南警方向四川警方發去了協查函,請求協助調查聶文武的身份信息。

結果卻發現,聶文武就在四川老家待著,從來也沒離開過,而且他的身份證早就丟失了。

也就是說,兇手根本就不是聶文武,這是他盜用的假身份信息。

死者身份確認

既然一時半會兒查不到兇手身份,那就從死者身份查起,警方決定先從當地近期的失蹤人口信息開始調查。

結果他們很快就有了收獲,就在1月2日,也就是警方發現這起命案當天,有一名男子曾到警局報案,他聲稱自己的女兒陳鳳華在12月28日出門後就失蹤了,至今未歸。

陳鳳華的失蹤時間與死者死亡時間完全相符,於是警方立即前去提取了陳鳳華父親的DNA與死者進行比對,結果證實死者正是陳鳳華。

另一起命案

據陳鳳華父親所說,陳鳳華12月28日這天是出門去找他的男朋友姚明福的,經過辨認,他確認酒店監控視頻中,辦理入住的那名男子正是姚明福。

不過,陳鳳華的父親也並不知道姚明福的具體信息,只知道姚明福大約四十五歲,在昆明開有一家服裝店,名叫「漂亮女人」。

隨後,警方立即趕赴昆明,並找到了這家名叫「漂亮女人」的服裝店。這家店是姚明福與一名合夥人一起開的,店登記在合夥人的名下。

據合夥人所說,姚明福還有個名字,叫做姚大樹,除此以外,他也一無所知,因為姚明福從來沒有向任何人談論起自己的過去。

不過合夥人反映了一條重要信息,姚明福店裏有個員工叫做周雄,周雄在有外人的時候稱呼姚明福為老姚,但是沒外人的時候,稱呼他為爸爸。

於是警方又從周雄的信息著手進行調查,他們發現周雄的父親叫做周幫,後來又改名成周澤剛,周澤剛在1999年曾犯下一起命案,在東莞殺了自己的情人,但是並未被抓獲歸案,一直潛逃至今。

而且對比證件照上的周澤剛與監控視頻中的姚明福,雖然已經過去了十幾年,但依舊能辨認出姚明福就是周澤剛!

至此,兇手的真正身份正式確認,原來周澤剛早在十幾年前就犯下了命案,難怪有這麽多假名。

兇手到案

接下來,警方對周澤剛12月29日離開酒店後的行蹤進行全面調查,發現他早已逃離雲南,於是警方一路追蹤,並在一星期後成功在浙江金華將其成功抓獲歸案。

到案後,周澤剛承認,確實是他殺了陳鳳華,起因是因為自己和陳鳳華相差了十幾歲,所以他們雖然走到了一起,但是戀情並不被陳鳳華的家人看好,久而久之,陳鳳華也開始有意疏遠他。

12月28日這一天,周澤剛好不容易把陳鳳華約出來去酒店開房,在研究人體藝術之後,陳鳳華卻想要離開。

但周澤剛不肯讓她走,想要讓他陪著自己過夜,但陳鳳華執意不肯,並表示和朋友已經約好去KTV唱歌,而且還是男性朋友。

聽聞此言,周澤剛直接炸了,沖動之下直接撲倒陳鳳華將其掐死,事後又藏屍於床墊底下。

而1999年的這起命案也是他做的,當時他的情人也是想和他分手,於是他也同樣在沖動之下殺了情人。

犯下兩起命案,殺的還都是與自己最親近的人,周澤剛最終自然得不到善果,最終被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結束了罪惡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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