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T 閃亮星─無聊種子稿件大募集

最愛

      有時候我常在想,如果每個人心中總有那麼一個最愛的人,如果當時那個愛著他或她的我們都還活著,一切都將是什麼樣子呢?事隔六年,我已經是一個"名正言順"的普通女大學生了,按理,十四歲的我身上發生過的所有,應該都已被我深藏心底不再提起才對,畢竟一個大學生要有多傷情?說出來誰信,豈不是如此嗎。可回憶有時太過洶湧,而愛有如陣陣起伏跌宕的浪,不停拍打在我腦海深處的彼岸,我承認。過了這麼久,我依然在沒有你的未來中找尋與你相似的影。我以為忘懷的其實從沒瀟灑丟下過。在你之後我愛過幾個人,欣賞也好,稍稍投入也罷,可是我還是沒能找著和你有著同樣個性,聲音與模樣的人。我還在等嗎?是我自己一不小心與回憶簽下誓約而毫不自覺,是嗎?我這輩子最愛的你,如今過的好不好?我曾經發了瘋似的想知道你,關於你的每件事,我都好奇,你的開心也是我的,你受傷你脆弱,我都想憑一己之力承擔,成為你的肩與力量。直到現在我已經能淡淡的提起我愛過你的那些日子,莫名傷感與轟轟烈烈的炙熱愛情已經成為遇見你,那年春天的代名詞了。我就像一道傷痕,好到已經能與主人共生共處,我的主人應是我那愛過你的心吧。

      失去最愛有一個好處,那就是往後不管遇見了什麼,你絕大部分時候都能一笑而過。因為最痛,你並不是沒有經歷過。與其說冷血絕情,不如說你已經徹底麻痺。今年我就要滿二十了。大好年華為什麼能說出這樣一番話,我好想多找幾個藉口來告訴自己,再不笑會來不及,可是我還真已經看透。你之後有個同我愛過的人曾告訴我,我太冷淡了,情緒安然淡薄。其實聽了這話,我是心緒複雜的,會感到心痛,只是很淺,然後那感受很快便隨風而逝了。我怪不了他似有若無的指控。可是更淒涼的是,我否認不了那是個鐵錚錚的事實。當年實在愛的太過用力費心,我最溫柔的時候,像個甜蜜小女人的樣子與性子全跟著我愛過你這四字沉入深不見底的汪洋之中。你曾是我心裡認定的唯一,你應該感到害怕的。你不知道你擁有過一個完完整整的少女。儘管她現如今已經邁向她該走的路了,而我還是老樣子,換了一個模樣去堅持去固執。

    如果世界上每個人都能與最初最愛步入婚姻,那麼即便人人都說婚姻是愛情的墳,那墳我看也應是我們自個兒心甘情願躺進去的吧,若能那般,世上能否少許多被冤枉的愛情與鮮血淋漓的真心。我已經錯失那個美好的機會了,可是我真心祝願你們,最後陪伴身側的那一位都是你們此身最愛。四月的第二天,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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