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着写着,在行文上,我流露出两个倾向。一个,是倾向于大段落。在草稿阶段,我常常一句话,两三句话一段,到了发表的时候,就改成大自然段。一个章节里面,无论如何都要有一个或者两个这样的大自然段。对话还是一句话一段,但现在偶尔也会将对话的一问一答当作一个回合,结成一段放着。我觉得这是旧时看纸质书造成的后果。还有一个倾向,那就是写同人时,更希望能够将原著几个章节或者几集的内容放在一起,已有的东西,如果不是转换了视觉,或者表现其他人物,就匆匆滑过,就算是原著中的重要剧情,也匆匆滑过。因为主角不是那个主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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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万事通与疯姑娘》的最后——我也不好说是不是最后,但无论如何,告一段落是必需的,就像《血王冠》那样——有很浓重的卢梭《漫步》痕迹,但其实我参考得最多的,是夏多布里昂。我从中学习回忆录的写法,怎样故弄玄虚,故作感叹。赫敏成了一个老练的政客,懂得怎样去抒情,也懂得怎样去说真话。他说的话到底有几成是真的呢?掺了假话的真话的价值可能还不如完全的假话。《万事通与疯姑娘》是很好处理的,可以向现在这样放缓脚步,暂停下来,什么时候也可以重新开始,继续下去,因为这是回忆录。在开始之前,一切都已经结束。《血王冠》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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