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擊壤篇

擊壤篇

十六個宗教、婦女、學工團體代表,日前分別到港督府和「新華社」香港分社遞交請願信,要求就本港居民劉山青在廣州入獄事件提供援助。代表指出,劉山青於八一年十二月下旬在廣被捕,罪名是進行反革命宣傳,結果判刑十年。他們認為港府有任維護本港市民的自由權利,希望港府與中共聯絡,使劉山青恢復自由。

這些團體過去曾多次與廣州「法院」聯絡,要求把劉山青重審和減刑,但中共完全沒有答覆。為了這件不平的事,一位神平父已經絕食抗議。

本港十六個團體請願,這確實是不簡單的一同事,中共却置之不理,這不但是漠視民意,更可以看出中共毫不講情理,視人權為無物,根本毫無民主可言。一句反革命宣傳罪名,就把一位青年囚禁十年,而禍國殃民的「四人幫」不但不殺頭,宣佈終身,監禁而不執行,却予釋放。這完全是對「法律」的莫大諷刺。由此可知,在中共統治之下,根本就沒有法律可言,所謂法律就是鎮壓人民,維護獨裁統治。民主社會可以有不同的政見,但在大陸就成為反革命。

(筆者按:這篇專欄可能是88年1月3日發表的。「擊壤」是老人用杖敲著土地打拍子唱歌。相傳是夏商時的民歌,描述的是先民的原始生活,反映了當時人與自然融合無間的情形。前四句所寫的情景,歷來被人們看成是古代社會太平景象的典型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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