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T 創作馬拉松,正式起跑閃亮星─無聊種子稿件大募集

八月份, 16團體 3代表上京

八月份,     16團體   3代表上京

釋放劉山青的呼籲書(轉載)    

我們是十六個團體的代表,一向關注香港居民劉山青於一九八一年十二月下旬在廣州被捕事件。後劉山青被控以刑法第一百零二條一一從事反革命宣傳煽動,判刑十年,被剝奪政治權利三年現仍在梅縣第三監獄服刑,至今已整整六年了。此事會引起當時香港及海外很大反應,一般都認為此次拘控欠缺足夠之事實根據,而現在劉山青已被列為良心犯。

過去五年,我們一直爭取劉山青能早日釋放,我們曾經數次來到新華社遞信,表達我們的關注。

去年十二月,我們有三名代表到廣州,一方面希望探望劉山青,另一方面是詢問廣州法庭有關劉山青早日釋放的可能性。結果我們未能探望劉山青,而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發言人答覆我們可以請香港律師辦理劉山青申請重審或減刑,我們便於今年三月請香港律師致信廣州最高人民法院,正式替劉山青申請減刑,但至今仍未有任何書面答覆。

今年八月,我們再次有三位表上北京,到港澳辦公室要求「港澳辦」聯絡廣州人民法院,希望早日釋放劉山青,並提供有關資料。繼而返廣州到高級人民法院、中級人民法院及勞改局查詢申請減刑事宜,却未得答覆。

六年的監獄生涯,只有劉山青父親的採訪是他精神上的支持,而其父年事已高,自劉山青被捕後更奔走港穗兩地,愛子情深,健康及精神均飽受煎熬,身體欠佳,同此極希望劉山青能早日釋放。

最後,我們希望當局本着人道理由,把劉山青早日釋放,以慰慈父。

(註   :署團體數目後來增至23個。)

十月評論1987年12月

上一篇回作家的PO下一篇

回應(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