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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光赤奮若 與友正“中國”之名

吾大漢之文字,音形同體而互補,自倉頡始即一脈相承,雖各域各期聲差千里,書於案牘皆同也。

然五四思潮,推卻祖宗之家法,行所謂新文化,致各類文字意不符實,實不撘意,不知所謂。如“封建”一詞,今皆以為帝皇之代,然其本意為分封建設,而此制已為吾始皇陛下所廢,霸王復之而失國,高祖英明,異姓轉而同姓,又歷景帝削藩,武帝推恩,封建之制亡,明矣,何來存之千年哉?

而諸多詞類中,又以“中國”一詞最為誤解。此詞早現於西周銘文,鐫曰“余其宅茲中國,自之辟民”,國字有城邦之義,故中國之俗解乃中央之城邦也,以期辨於蠻夷,後為吾民族之謂也。故古人不分國號,常以中國之人代之,此義與漢族無別。時至近代,吾土輪替為蠻夷侵擾,地亦擴千里,民族類多,非宋明之單一也,如需其團結無異,必定一新名以視其歸屬。值總理新政,故定國號為民國,國民統稱華族,此中華民國也。此時公曆一九一一年,紀年為民國元年,簡稱中國可也。故前之“中國”為吾漢族之別稱作古,後之“中國”為中華民國之簡稱至今,風馬牛不相及也。後卅八年,流寇誤國,自立中華人民共和國,其簡稱亦可稱為中國,至此,中國一詞如兩兔傍地矣。

吾儕於此則須細辯,前言古人以中國一詞辨於蠻夷,其以血脈辨,顯矣。而今千年,華夷混雜之時多,故自稱中國者,確血脈乎,或衣冠文化乎。如以血脈言,周為純,秦則不然,漢晉纘之多數,唐之統續不知及半否,元清勿算,宋明則繼唐元之後,血統不言自明。故以血脈言,吾大漢無一人可妄稱純中國人矣。如以衣冠文化言,周為顯宗,秦漢擴土,天朝衣冠推恩百越、嶺南、河套、西域、五胡亂華,北魏拓拔一統而改衣冠尊孔孟,隋唐聖威,文化遠播東瀛西亞,五代契丹融於吾族,兩宋血脈,亡於涯州,然衣冠為太祖所纘,金元亡於漠北遼東,滿清兩百餘年,雖繼之文化,然毀之衣冠也,故不可稱中國。民國伊始,總理續己而鑒外,立三民而創五院,此繼衣冠文化之制明也,惜退守一隅,然攜兩省之地而纘吾大漢之責已一百一十年矣,此真古人之中國也,衣冠文化之中國也。

反觀其餘吾大漢之地,大陸於己丑鼎革,行德人所創,俄人所行之制,其明以毀吾族衣冠為己任,滅吾族文化為綱領,此非全盤西化乎?鄧公於己未之後稍斂,然蠶食之勢不減,此多言致禍,汝等皆知,此等地域之輩可稱中國人乎。又港澳,以滿清之帝制轉而西方之法治,未經民國之洗禮,故習俗衣冠留之,文化則失之。幸而大陸淪陷,江南有識之士即憤民國之腐敗,又疑蘇制之妄言,故紛走港澳,於文化亦是一補,然不可驟稱中國人,以港澳人稱之較易。另一立國尚晚之地,新加坡,更不可以視之,其由嶺南百越鄙民伊始,本無文化可言,衣冠又與土著混合,故其自稱華人,可矣,吾儕稱其中國人則大不當也。

以右皆以“中國”為古人辨蠻夷之謂,如以簡稱量之,當大陸政府與民國皆可謂,以此標準則不必斤斤計較爾,如“九二共識”之言,一個中國,各自表述。此泛泛耳。

望月

重光赤奮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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