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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複身犯

我名叫『群』,因為我們多的緣故。

電影一開始就放上聖經的一句經文,加上音樂的震撼視覺的震動,完完整整像是已經寫出懸疑驚恐的氛圍了。

第一次看的驚艷在第二次觀賞的時候好像也消失了一大半,興許就是故事的深刻刻劃度還不夠讓人回味再三吧!

但王淨真的是我很喜歡的演員之一。

在這電影中看見其實在社會上,我們都想找到兇手是誰,我們都想擁有所謂"優良"的生活。就算鋌而走險仍舊充滿不能控制的因素,不停干擾我們的生活。

電影中我想更多著墨的是我們的身分被竊取、還是竊取了他人的身分?

不管是陳光軒還是許明哲,或是其他人,都是我們人格裡面偶爾出來作妖的小搗蛋。

這也讓我想到24個比利這本書,曾經迷過一陣子人格分裂的書;但總歸一句,其實我們都不曉得當時候我們受傷了!只能用當時候我們能反應的能力去回應當下的狀態罷了!

我覺得大家多多少少都有過質問自己是誰的時候,那個時候是什麼狀態呢?是轉換工作的時候?是被小孩吵到腦袋要爆炸的時候?是夫妻吵架的時候?是家庭不睦的時候?是職場上受欺辱的時候?還是...?

也有可能我們所頂著的這些"身分"都不是我們真正的身分,不過是被"他人"所賦予的"責任"。

我們都有我們所想要的東西,所想要達到的成就或目標。

只是...那個未來就在每一個不同人身上,因為我們所處的世界就是一張非常大的畫。

每個人都是一個拼圖,為的就是要將這幅畫完美的拼湊起來

我很喜歡一句話:我們每個人都是別人生命的答案

所以在劇中,每一個人的記憶,慢慢地拼成一幅完整的記號,引導警方能順利救出小男孩

可惜的是,當我們被所謂的利益與恐懼充斥的時候,我們就會忘記其實我們有能力

可以抵禦一切看似不可能、甚至自以為沒有能力的環境

而被黑暗吞噬

就如同聖經這句話一樣,被群附身的格拉森人,一開始是神智清醒的,卻因為身上有"群"所以力大無比,終日以鐵鍊打自己也不會受傷,但日子卻苦不堪言的住在墳塋裡。

最後的救贖其實是不放棄的愛,讓紫藤的呼喊,陳光軒醒過來犧牲自己,拯救了小男孩和女兒。

陳光軒,若不是遇到許明哲,他可能就會一直頂替許明哲的身分存在著

而真正的許明哲,可能就以陳光軒的身分活下去,也許會造成更多的危害

那我們呢?

你是誰呢?

回作家的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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