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T 創作馬拉松,正式起跑閃亮星─語風稿件大募集

十二月簽名信

十二月簽名信(正面)

五角郵票

PRINTED   MATTER

印刷品

中華人民共和國

北京市國務院辦公室

趙紫陽總理

冤獄囚犯·聯合營救

劉山青是香港市民,現年卅四歲。他在一九八二年十二月五日赴穗探望被捕民運人士家屬時被扣留。一九八三年二月,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透露經以「反革命罪」判之入獄十年。同年,國際特赦協會將他列入為良心囚徒,呼籲舉世救援。

劉山青就讀於香港大學期間,已積極關心社會,參加爭取市民權益運動。畢業後,與朋友創辦「新青學社」,致力教育工人認識社會從而投身社會運動。一九七八年底,我國興起民主運動,各地群眾紛紛辦報、結社、鼓吹民主。劉山青本着參予促進我國民主化的熱誠,多次與內地民主運動人士交流。一九八一年四月,當局全面鎮壓民運,搜捕各地民運人士。同年,劉山青赴穗探望何求、王希哲家屬,遂招致上述的冤獄。

劉山青被囚十年,顯然與他積極支持民主運動有關。同胞們,沒有民主,就沒有現代化!早日實現民主是我國人民及香港同胞的共同心願。民運人士辦刊,結社爭民主,既屬行使其權利的合法行為,也是我公民應有之義務,劉山青支持其行動,亦絕非反革命罪行,而是值得每位國人所贊同的行為。同胞們,不要對劉山青寃獄沉默,請即聯署背面的聯署信,以切實行動營救為民主而坐牢的良心囚徒─本港市劉山青。

營救劉山青委員會

一九八六年十二月廿日

十二月簽名信(背面)

請簽名支持!

劉山青

本人贊同聲明之意見及各項要求

簽名:

發起團體:營救劉山青委員會

聯合簽署聲援行動

營救良心囚犯劉山青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趙紫陽線理閣下:

本人認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中國公民享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示威、遊行的自由。」歷史經驗表明,沒有政治的民主化,便沒有四個現代化。

因此,中国民主運動人士倡辦刊物,議論國是,推動政治民主化之活動,係符合中國國情利益之所在,亦係憲法所赋予之基本民權,實不容當權者横加壓干涉。

同理,香港市民劉山青與中國民主運動人士接觸交流,支持民主運動之發展,完全係合法行為,實不應被扣以「反革命」之罪名,秘密判刑十年監禁。

對此,本人深表熱切,並向閣下提出下列要求:

一、立即釋放劉山青,並予以平反,

二、公布寃案之全部案情;

三、確保劉山青親友有探望之權利。

一九八六年十二月於香港

上一篇回作家的PO下一篇

回應(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