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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這些論述再往下看

從這些論述再往下看,反革命是源自民間或是專政的對立面。這裏還有一個考慮,就是專政的政黨怎樣理解現實和民眾,以及怎樣想像其他人的行為。而必然地,就會出現反革命的措施。這樣的措施大致上有二種:第一種是所謂「無法無天」,即不論對專政對象施以何種措施及根據甚麼法律,只求專政。第二種叫「依法辦理」,就是按照某種特有的法律程序去懲治被視為反革命的行為。但問題是,這種法律由何人所訂呢?它是在甚麼環境下,根據甚麼制訂的呢?由甚麼人執行它呢?

當然,我們還會想到另一個問題:這種所謂「法治」,到底是由法制來統治,還是由特有的「法」制統治其他東西呢?我想這是一個基本的分別,是一個有關法律精神的問題。如果是以「法」治的話;那麼,法律只不過是一種為達到某種目的而採取的手段而已!

我所想到的第三件事,是革命和反革命的問題,到底會產生甚麼後果和悲劇?我們只要回顧一下中國近幾十年的歷史,就可以看到很多了。國民黨本身是一個革命政黨,所成立的也是一個革命政府(雖然它自稱為國民政府)。處於國民黨的對立面是共產黨,它也是自稱為一個革命黨,亦成立了革命政府。我們看到,在這個過程裏,就是以革命去推翻另一政權或上一階段的革命(我不是搞理論的,不知道這是否可稱為不斷革命,就讓搞理論的人去搞清楚吧!)。

第二種可能出現的情況,是由一個革命的政黨執政,視其他個人和某些小團體之行為是反革命。於是,針對他們實行「反反革命」,而其他人對此不滿,又反對這些「反反革命」的措施,這大概可以解釋中國近幾年所發生的事情。首先,民主運動發生,曾經得到官方某派人的支持和鼓勵。但到了官方派系頃軋解決了,已經不需要民間的支持和民主運動的聲音時,就以這些人的言行和組織是反革命,把他們抓起來,以反革命罪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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