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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山青自傳之營救劉山青十年----032

中大港大學生報告、聲明、呈請

五四上京報告及總結--------查訽被捕民運人士

陳景祥

一九八一年四月廿日,中國民主運動正經歷嚴厲的考驗,民運人士紛紛被捕,消息傳來,香港方面關注的人仕組成了支援中國民主運動協會,積極報導、介紹中國民主運動的最新進展及動態。後來,因為種種原因,包括協調、消息來源有限等,支援中國民主運動協會的工作停下來了。隨着日子一天天過去,被捕的二十多位民運人仕(據可証實的資料統計)音訊全無,香港及海外的有心人只能焦急地等待;很快就到一週年了。八二年四月下旬一個晚上,學生會幾個幹事與香港大學學生會幹事正商量;這群民運人仕被捕一年了,我們可以做點甚麼?經過長時間討論,終於有結論了:上京查詢。

檢視形勢,關注中國民主運動的氣氛,無論在校內、校外都是冷清清的,而且日子隔得太久,消息中段了一段時期,要重新引起關注,非要有點突破的行動不可。要取得一點消息,亦只能親身到中國大陸打聽,故此到北京查詢的行動,是兼顧了這二方面實際需要的。

  「五四」成行

為了令這次查詢行動更有歷史意義,兩大學生會決定在五月四日啟程,由筆者和港大的會長張家敏同學做代表。由於決定上京查詢的日子距五月四日只有不到二星期的時間,事前籌備的工作馬上就要開展了。首先,我們起草了一封「招呼」信,寄到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公安部,人大常委以及國務院,說明我們會在五月四日至五月九日期間「拜訪」他們,查詢各地被捕民運人仕的消息。接着,為了讓其他社會團體都能知道這次查詢行動,我們又發了大批信件給各院校的學生會、其他學生組織及一些社工團體、雜誌社等。在紀念民運人仕被捕一週年,兩大學生會曾起草了一份宣言,這份宣言由一位同學翻譯成英文寄發到海外,向海外表明我們的立場。籌備工作進行順利,但中途再經商談,筆者和張家敏認為此行除了查詢消息以外,實在應同時向中國當局反映兩所大學對中國民主化的意見,故此在短時間內又起草了一份長達萬言的對中國民主意見的初擬,事前寄發到中國社會科學院以及其屬下的法學研究所、中國人民大學及北京大學的法律系以及北京政法學院,至此,籌備工作大致完成;啟程之前一天,兩大學生會召開記者招待會,向新聞界公佈此行的消息。過程中記者頻向筆者及張家敏提問,是否害怕遭中國當局扣押。當然,我國正走向法治,而且此行是公開的,我們深信應可安然無恙,但心裏有一點點顧慮仍是不能排除的,誰知道屆時會發生甚麼事?

  到達北京

為了節省時間,到廣州後我們就轉乘飛機直達北京。翌日(五月五日)行動開始。由於避免過海關時引起麻煩,我們並沒有帶任何書面文件,故此抵埗後要再起草一封信給法院及檢察院,作為會見後給他們留存的紀錄。下午往最高人民法院,我們二人直往法院大門,站崗的士兵亦有點愕然,當知道我們的來意後,法院叫我們到接待室,可真個奇怪,法院的接待室並不和法院連在一起,也不在附近,而是座落在老遠的地方。幾經艱苦終給我們找到了,門口卻貼着「休息」的通告紙。

五月六日,經過昨天教訓後,早上我們就直接到公安部接待室,經通傳後,有四位同志出來接見我們,其中一位是主要負責的發言人,其他三位負責記錄。這次會見有很重要的意義,因為官方的態度如何,在這一刻馬上就可揭曉了!有點出乎意料之外,那位負責同志一開始就表示歡迎我們,強調我們關心國家大事的出發點。他聲稱這批被捕人仕不是搞民主運動的,因為中國不會抓搞民主的人,而且中國共產黨自己現在就大搞民主,如縣級人大選舉,平反錯案等。他強調中國現時最重要是安定團結,搞好經濟建設。當問及具體罪名時,他說被捕的人都以搞民主為名,實則反對四項堅持,反對四化,擾亂治安,國家現正依刑法起訴他們。「那麼具體地他們犯了那幾條刑法?」那位發言人這時才指出拘捕這批人仕是地方公安機關的事,最高人民法院並不受理,亦不清楚詳細情形,有部份人仕甚至可能已經被判刑。那位同志很健談,他不時引用外國的法律經典如《法意》、《人權宣言》等,說明言論自由在資產階級國家也是有限制的。我和張家敏既非法律界人仕,也不通法律經典,自無從辯起,加上沒有確實的消息到手,會見到此作罷。臨走前該位同志說:「您們相信國家,就不必多問,您們應對國家有信心……」此等邏輯我們自不能苟同。離開公安部接待室後,下午我們到檢察院,但可惜檢察院當天下午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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