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T 創作馬拉松,正式起跑閃亮星─無聊種子稿件大募集

甜句虐文挑戰

      有機會可能會寫成書,內容會更完整

      是和朋友說好要寫的東西,這篇是還文債uu

      然後因為還錯債,所以其實還沒有還完,之後要再寫一篇虐句甜文

      跟這篇會有一定程度的關係

      !!!兩邊的主角沒有特定性別,BGBLGLGB都可以,隨意!!!

      !!!讀者覺得是什麼他就是什麼!!!

題目:

1.我希望一直這樣下去

2.歲月靜好,現世安穩

3.我愛你

4.我們回來了

5.再也沒有什麼能讓我們分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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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開始,第一人稱,還債向

      「我愛你。」短短三個字的話語,卻令我如鯁在喉。

      從以前到現在,我向來都不是一個善於表達愛意的人,但先生是。

      初遇,是在一個稍有涼意的初秋早晨,我被人通報,進了戀配所。先生穿著一件單薄的白色襯衫,外頭罩著淡黃色的針織毛衣,站在戀配所前微笑著朝我打招呼。

      在現今的社會早已不存在異性同性的隔閡,只要是相愛的兩人即能獲得所有人的祝福,對大部分人來說,這已經是個完美的社會了。

      只是,大眾終歸不會完全包容所有東西,擁有伴侶,或著是擁有傾慕對象的人,往往會看不起心中沒有愛情之人。

      他們以想讓那些「無情人」感受到愛情的美好為由,把人綁在了全稱「戀愛配對所」的設施裡,並開設了戀愛綜藝節目。並非所有進了戀配所的人都能受邀,他們會先挑選過人後,根據「無情人」的成長過程、喜好、價值觀等等,去尋找相符合的對象。

      非常不幸       或者說是非常幸運的,我成為了這檔綜藝的嘉賓,而先生成為了追求我的人,和那些以前的戀綜不同,大眾想看的是先生如何能夠追到我。

      由於在設施長大的出身,我生性平淡,從不主動與人交惡,就算被惡意對待也沒有任何劇烈情緒反應,身邊人總不能理解我,覺得我太冷清,不適合當成戀愛對象。

      明明沒有傷害到他人,他們仍對我不依不撓。在多次拒絕他人的「幫助」後,便有了前陣子的被人通報後的情況。我的職業是音樂製作人,專長是創作出許多扣人心弦的歌曲,其中我以讓人流淚的音樂製作人而出名。

      明明是如此的感性,為何會沒有伴侶呢?

      從十多歲就接觸業界的我,隨著年齡的增長,周遭質疑的聲音也越來越大,因為這些,也曾試圖接受他人追求或者是追求他人,過了一段歲月靜好,現世安穩的日子。但是內心總會隱隱有個聲音告訴我這樣做是違背本意,是不正確而虐待自己的一種行為,終於在某個雨夜,我結束了這場長達七年的鬧劇。

      那之後,我將全身心投入事業及社會福利措施的實行,原以為對這社會有幫助便不會被當作箭靶,事實而言,我錯了並錯得一蹋糊塗。

      面對著社會再一次的質疑,進了戀配所的我防禦心重的很,和善面對任何人,卻也不給任何人有機可乘的機會,那些看重我身材臉蛋權勢財富,甚至聲稱愛著我的靈魂的人,基本上撐不過三個禮拜便去尋找其他對象了。

      後來,我的「冥頑不靈」和死守防線讓人避之不急,卻也讓製作組找到了我,他們看上了我的挑戰性並和我單方面說是要和我合作,實際上是打算若我不從便偕同戀配所向政府上報我是危險人物,需要坐牢或者死刑。

我別無選擇。

      不過,既然進了戀綜,代表離能夠回到原本的生活這件事又更近了一步,我和先生的「營業」非常完美,年輕族群和部分中年人深深地沉入了嗑我們cp的美好世界裡,戀配所也覺得我倆非常合適且真實,於是便在節目結束後給我辦理了出所手續。

      自由的世界,我們回來了。

      因應著先生提出的意見,也作為他幫助我從那泥潭逃出來的回禮,我住到了他家,網路上炸開了鍋,之前某部分懷疑的人們也開始當起了cp粉。

      我知道先生是喜歡著我的,但是我不能夠完全確定他的愛和我的愛是否對等,因此我們總相敬如賓,就這樣相處了十年。

      人生中能有幾個十年呢。

      我雖無法感受到愛,卻也是個人,十年間他的關心愛護和克制我都看在眼裡,不能說對他產生了愛,只能說是產生了些罪惡感和好感以及一些些依賴。

      他已經向我走了九十九步,最後那一步該由我走向他抱住他才對。

      我在先生生日前幾個禮拜便開始籌畫這些事,而在生日前兩天,戒指終於做好了等著我去取,我哼著尚未發行的新歌,腳步輕快地走著。

      拿了戒指後,我招了輛計程車準備回家做一頓飯來給他吃,這是他每年生日我的習慣,但是基於先生也是由頭有臉的人物,我只得提前慶祝生日。理論上,今天才是我們為他慶祝的生日。

      做好了一桌子飯菜,我在客廳開著電視機百無聊賴的等他下班,接著就看到了新聞裡我拿戒指的事。打開手機便是鋪天蓋地的私信和留言。本來注重個人隱私的我,在看到這排山倒海的祝福後樂開了花,打開戒指盒子拍了照片打了個謝謝大家的文案後,就立刻給先生打電話。

      接通時,先生幾近哽咽,聲音中帶著一絲哭腔,但是我知道他是高興的,我放柔了聲音對他道希望他能早些回來,好規劃我們往後的生活。

先生說好。

      我希望一直這樣下去。

      但也許是造化弄人,我的每一個心願都沒有實現。

      七歲希望能和父母一起手牽著手進學校,父母卻在載著我在來的路上遭遇車禍;十四歲希望能成為演員,卻成為了音樂製作人;二十一歲希望自己沒有伴侶這件事不會成為大眾焦點,卻仍被人死盯著不放,而後進了戀配所。

我人生中最順遂的年歲,莫過於是跟先生相守的歲月了吧。

      但是這安逸平穩,歲月靜好的日子,終究是到了頭。

      三十三歲,先生的屍體在大橋下被人發現。

      兇手是我在戀配所拒絕追求的一個有些瘋狂的人。

      警方闖入他家時,早已煙霧迷漫。

      受害人畏罪自殺,在他身旁有一紙遺書。

      上面寫道:「我終於幫你剷除了你的枷鎖,親愛的,你自由了。」

      我只覺得噁心。

      根據警方在他屋內找到的日記,以及充滿我照片的擺設,判斷為妄想症。

      他認為我被先生脅迫著,而戒指的事是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他受到刺激,便將早已計畫好的殺人方法付諸行動。

      我在得知真相後,基本上瘋了。

      害了先生的人,不是別人,就是我。

      我開始出現自殘傾向,被家裡的幫傭們發現後,決定將我送往醫院。我被檢查出患有精神官能症,而後又被轉送進了療養院。

      必須出去。看著療養院裡的人事物,我這麼想著。

      在一個療養院該如何能夠合理合法的出院?當然是當個正常人。於是我又開始扮演起了正常的患者,該吃吃該睡睡,偶爾和裡面的看護工聊天以博取他們的同情。

      過了兩年三個月,我終於獲得批准成功出院。

      接著就像個沒事人一樣復工,委託人還是一樣多,只是每天的攻擊訊息也層出不窮,我沒有經紀人,所有接洽談價格談風格等等雜事都要自己來,面對攻擊也一樣。

      這並不痛苦,先生承受的比我多太多了。我處理完近期最後一單後,看著螢幕裡的粗俗語齟想道。

      今天是先生去世第三年,我來到了他的墳頭前,這裡山明水秀,杳無人煙。

      將墳建在樹林裡是先生的想法,我當初還覺得疑惑,現在只覺得很好。

      拿出準備好的繩子,我踩上墊好的石頭。

      先生,我來找你了。

      再也沒有什麼能讓我們分開。

回作家的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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