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T 創作馬拉松,正式起跑閃亮星─無聊種子稿件大募集

心得-著作權法-合理使用、重製、改作及公開傳輸

之前提到將「歌詞」翻譯,加上中文和原文對照,

且在POPO和部落格發布。雖然沒有營利,

但是為什麼說違反著作權法呢?

經過反省之後,決定熟讀著作權法。

同時寫一篇文章,跟各位分享。

非法律系,僅依目前消化內容說明。

若有錯誤之處,歡迎交流指教。

本文僅用本案舉例,其他不納入。

(如:畫圖、表演及攝影作品等)

若只想看摘要,建議直接滑到結語。

//本文架構

1.概要

2.前情提要(用詞定義與說明)

3.合理使用的情形?

4.違反合理使用原則?(呼應3)

5.後續做法

6.結語

//概要

1.著作權屬於智慧財產權一種,包含:

      著作人格權和著作財產權。

   適用範圍和定義等,請參閱註1。

      其中,「歌詞」屬於音樂著作。

2.立法目的,是為了保護著作人之權益,目前

      由經濟部之智慧財產局管轄。(註2)

3.雖然法律非著作權之標的,但是為避免誤會,

      在本文只呈現自己理解內容。若想知道詳情,

      或想查閱參考資料,請看留言區之超連結。

4.著作者:創作原作的人

//前情提要(用詞定義與說明)

將「歌詞」翻譯,加上中文和原文對照,

且在POPO和部落格發布,共涉及三種行為:

1.重製

      將原文歌詞直接複製貼上。

2.改作

      將別人的著作,融合自己的思想,

      成為新作品,包含翻譯和改寫。

3.公開傳輸

      在網路上分享原文歌詞(發布)

//合理使用的情形?

合理使用,最常聽到的就是:

營利與否,以及使用的比例多寡。

一開始以為:只要標明出處且沒營利,

就不會違反著作權法。

後來,查看某部影片,得知翻譯屬於改作行為,

才得知自己可能觸法,詳註3。

/

查第65條合理使用規定,有4個判斷基準(註4):

1.目的,如營利或教學用。

2.著作之性質。

3.使用部分在著作的比例,換句話說:

   使用別人的作品,佔我們的著作多少。

4.對現有及潛在市場價值的影響,

      稍後將補充說明。(詳違反合理使用原則?)

/

由於看了很久,還是覺得很難理解。

找到智慧財產局之電子信件回函,

摘要如下:

1.涉及營利,難以認定為合理使用

      註5,屬於大量販售例子

      註6,將短句製成貼紙等文創商品販售

2.無營利≠合理使用

      註7,創作同人小說,應向作者取得同意或授權。

      註8,擬掃描繪本電子檔,投影給長輩看,游走邊緣。

3.著作須具有原創性和創作性,解釋詳註9。    

      目前看到幾個例外:

      註10提及口罩暫存夾屬工業製品,非著作。

4.解釋函僅供參考,須由司法機關個案認定。

//違反合理使用原則?

從圖書館借來一本書,因為圖文並茂,

所以非常喜歡。那時動過歪腦筋,

用手機拍攝書本內容,以利參考。

雖然根據第91條,著作僅供個人參考,

不構成著作財產權侵害。(註11)

但是回顧上述內容,若要主張合理使用,

得看使用的比例。

/

拍照屬於重製,那時大概拍1/3內容,

且個人覺得都是精華。

雖然省下買書的錢,但是思考後,

覺得不尊重創作者,還是刪掉相片,

直接再買一本。

由上可知:雖然我只是參考用,

但是透過拍照,還是會損害著作人權利。

1本書若是250元,40個人跟我一樣,

都用拍照紀錄,總收入蒸發一萬元!

假設有人掃描內容並上傳,

網路力量強大,影響如連鎖反應,

潛在損害難以估計。

綜合上述:對現有及潛在市場價值的影響,

也是合理使用的考量因素。

//在作品中引用歌詞可以嗎?

第52條提及:在合理範圍內,可「引用」

別人著作。(註12)

查某篇電子回函中,提及在小說引用歌詞(重製),

或者後續出版(散布),建議跟著作人及相關單位,

取得授權或同意。(註13)

雖然回函中似乎有轉圜空間,但是從文字上解讀:

若取得相關的授權或同意,不僅保護雙方,

更能減少大部分的爭議。

此外,應留意著作人授權範圍,例如:

只限定"重製",不能"改作"或"散布"等。

//後續做法

智慧財產局為方便民眾,提供音樂和影視音產業授權管道,

如註14所示。須注意:歌詞和歌曲,各自受著作權法保護。

換句話說,若要同時使用詞和曲,須各自取得授權或同意。

如果著作者不只一位,得獲得全部的人同意。

目前還沒試過,只是光看聯繫和注意事項,已經開始頭暈。

先思考替代方案:

1.使用著作財產權已消滅之著作,如:著作人已去世

      50年以上的作品,詳註15。

2.使用CCO授權的作品。

3.僅以超連結表示,不涉及重製和公開傳輸,詳註16。

4.以自己的話和風格,表達相關概念,詳註17。

//結語

1.重製:再次製作,如:將整段或部分內容,

      直接複製貼上,或影印著作。

      改作:將別人的著作,融合自己的思想,

      成為新作品,包含翻譯和改寫。

      公開傳輸:在網路上分享著作,供大家欣賞或下載。

2.涉及營利,難以認定為合理使用。無營利≠合理使用

      標明出處,只是符合合理使用前提下,須做的事。

      不代表只要標出處且非營利,就是合理使用。

      實際符合著作權法與否,還是要由司法機關判斷。

3.若使用別人作品,建議取得相關的授權或同意,

      並留意著作人授權範圍。不僅保護雙方,

      更能減少大部分的爭議。

#本文呼應心得:

  「刮別人鬍子前,先刮自己鬍子」(2020/5/12)

由於涉及內容複雜,加上消化有限,故無法一次到位。

沒想到一卡就卡7個月,拖延症強大如我。

後續將以在POPO創作為例,說明應注意事項。

#R0-2021/2/10

    R1-2021/2/11-修改註解與部分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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