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T 創作馬拉松,正式起跑閃亮星─無聊種子稿件大募集

錯愛

我從沒想過我會在高中畢業就遇上這麼荒謬的事情,更加沒料想青春就是如此的荒唐而瘋狂。對!瘋狂!

那是一個平淡的打工日,而我在那裡遇上了我的男朋友,不!現在應該稱他「前男友」,算了,還是叫他「詹」吧!

還記得他是工作上很好的前輩、朋友上很好的好朋友,也忘記我們是何時互看上眼了。

雖然說他是很好的前輩,但好笑的是,他竟然小我一歲。曾經我跟朋友發過誓

絕不跟弟弟再一起。但偏偏老天讓我違背了誓言,沒錯!就是你們想的那樣,我跟詹再一起了。還是轟動了整間店的同事們呢…

先說說我的個性吧!我是個傻妞,但其實大部分的時間我都在裝傻。畢竟裝傻才能在黑暗的工作環境裡閃過一些不必要的紛擾。見義勇為、熱心助人、活潑開朗就是我的寫照。

再來說說詹,他可是個不折不扣的大男人主義,自卑到不行,醋醰很深,巴拉巴拉的說不完。總之

在一起時,不管他如何?對於那時候的我來說,他是最棒的!畢竟我被愛蒙蔽了雙眼啊!

我們分合了兩次,然而最後一次我們都沒有意識到…我們是深愛彼此卻拋棄了彼此。

生活習慣、對人處事上,我們的意見總是分岐,立場也總是對立著。

好面子的我們,沒有人願意拉下臉來道歉…就這樣每次的吵架都把我們推向分手的深淵。

就在吵架後的隔天,我們像平常一樣,坐著機車回家,然而我們都知道這趟路,不平常!空氣中凝結著緊張感…

壓抑的氛圍,逼著我們喘不過氣。最後…我們選擇在路邊停下,好好聊聊。

低落的情緒在我倆間徘徊,誰也不願意先開口說話。

詹鼓起勇氣說了第一句話「分手嗎?不愛了對嗎?」

我愣了愣,開始反思,我愛他嗎?我找不到答案。

我想不起他對我的好了!這是多麼嚴重的一件事,當我們還有一件記得的事,那代表這段感情還有機會挽回,然而這次不同了。

我回答他:「可能,不愛了吧!」

後續說了甚麼,其實我不太記得。畢竟,我的思緒是這麼混亂的…

我只記得,分手時的我們哭成一團,說著彼此為甚麼如此犯賤、我真的很愛你…

分開後,我渾渾噩噩的走回家,那趟路,好遠。就像我們走不到的未來一樣。

我哭著回想著我們過去的點點滴滴…是!我承認,我還是好愛你。

直到現在,過三個月了…我才領悟到了,喜歡不能代表全部。

喜歡固然重要,但我們的生活方式、個性…太多太多是不能只靠喜歡來補足的。

曾經,我們奮不顧身的去愛一個人,掏心掏肺的想把最好的都給他…然而卻無法繼續這份感情…

或許,我們在不成熟的時期,遇上了對的人。

但是現實殘酷的逼迫我們分開。

我從不後悔遇見你,   謝謝你帶我經歷了一場荒唐而瘋狂的戀愛。

僅管餘生不是你陪我渡過,但我仍感謝我的青春裡有你的色彩。

錯愛,不美但也不壞;青春裡就是該談一場轟轟烈烈、撕心裂肺的感情。

回作家的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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