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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身故事 我不再愛你,我亦遺忘你

我曾喜歡一個人,很喜歡很喜歡。

忘記是誰告白的,那不重要。

最重要的是,我們都很喜歡彼此,喜歡到不能缺少對方。

當然,那是我的以為。

曾經我們一天好幾張傳情小紙條,那麼多甜言蜜語。

從此以後   無憂無求

故事平淡但當中有你   已經足夠

──張學友   你的名字我的姓氏

我們很幸福。

但不是所有故事都那麼美滿,尤其是在現實世界。

白頭到老的結局很少,更多的是離婚分手。

「我好像沒那麼喜歡妳了。」他說。

我無法挽留,他也沒給我機會挽留。

那次分手,一滴眼淚也沒留下。

因為我給自己找了藉口,不流淚的藉口。

就在我痛到快要遺忘自己時,他傳了封訊息。

「我又有點想妳了,我們還是復合吧。」

我高興的忘記那些傷害。

我再次天真的以為我們會幸福。

直到朋友無意間那句話──「他不是很早就和另個人在一起了嗎?」

天崩地陷。

原來是    身邊有人心中有人    牽掛

原來在    身邊有人

不需我為你負責為你自責吧  

──張國榮   身邊有人

究竟我......算什麼?

被蒙在鼓裡的我,一直被當傻子看待嗎?

那那個女生呢?

我們在他心裡到底算什麼?

好像恍然大悟,他根本不愛我。

「我們分手,然後不再是朋友。」我提出,未講出他劈腿的事。

浪費在他身上的感情就算送他好了,我已無餘力再爭取什麼。

不愛我,我走。

一點同情都不用。

我終於流淚。

不必令他感到後悔,他以後要怎樣再也不干我的事。

我聽過太多他的約定

到最尾結束方知道要清醒

在這徘徊難堪過程   讓我變得不再任性

就算無人帶領    尋新的旅程

──蔚雨芯   後來沒有你

多年後,我知道當初決定是對的。

再沒有感情,我連他的名字也遺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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