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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給自己

資格這種東西,不是妳的,妳永遠得不到。

李文黎坐在冰涼的地板上,屈膝環抱住自己,今晚的月色透過窗灑進關得漆黑的房裡,天氣是不錯的,但她卻仍然被忽然吹來的一陣微風冷得發顫,不該是這樣刺骨,可李文黎也不想探究原因了。

她自嘲的笑了笑。

一旁的手機還亮著,桌布是和他的合照,未接來電,二十通。

李文黎連看都不看又開始拼命震動的手機一眼,反正打來的人一定不是他。

說穿了她不看的原因,其實是心裡還存有一絲她自己都不願承認的期待,如果不去看,也許,只是也許,來電的人會不會有可能是他。

人果然就是犯賤的動物。

他無心,她何嘗不知。

他滿口謊言,她又何嘗不是。

那男人愛的從來都只是他渴望的自由奔放。

所以他說:「文黎,妳知道我最愛妳哪一點嗎?就是妳從來不問我究竟去了哪裡。」

這話對正處於熱戀期的戀人怎麼聽就怎麼矛盾,可惜李文黎那時被愛情蒙住了雙眼和雙耳,她選擇當傻子。

事到如今這樣的結果是早就料想到的,可是李文黎還是難過。

難過什麼呢?

大概是難過自己把大把的時間花在一個沒有固定伴侶的男人身上,還傻傻的以為只要努力、只要配合,就能夠讓對方安定下來,然而不是。

竭盡全力換來的,就是他毫無愧疚的一句:妳變了。

所以說愛情裡誰先動了真,誰就輸了。

李文黎輸得一塌糊塗。

要不是看見那男人在婚紗店,她可能還會因為不甘心而做出死纏爛打這種作賤自己的事。

穿著婚紗的女子笑得很開心,對面的男子是什麼樣的表情便不言而喻了。

雖然只看見他的背影,但李文黎確定是他。

他的一切,她閉上眼都能勾勒出來。

可是又能如何。

與其說是那女人從她身邊搶走了他,不如說,李文黎從頭到尾,都沒有擁有過那男人。

原來一個人若是想安定,用不著費盡心思,他就會心甘情願的困住他那所謂的,自由。

她好像經歷了場鬧劇般。

然而所有人都離開了,只徒留她一個人還在戲裡打轉。

早知如此,當初她就該任性一點,幹嘛老裝乖巧懂事。

但李文黎也知道,就算回到過去,她還是會壓下自己原本的面貌,去區就他。

簡訊的鈴聲將李文黎拉回現實。

她其實不意外被告知這個消息,但她還是看著訊息,愣了許久。

「文黎,我要結婚了。」

這段時間謝謝妳,或是謝謝妳的照顧之類的話,一句都沒有,有的只是那句,我要結婚了,彷彿在宣告什麼東西瓦解了。

說的也是,李文黎甚至不敢去想,那段時間之於他,到底算什麼,又或者李文黎這個人對他來說,到底是什麼樣的存在。

她抵不住放聲大哭。

如果失戀那天沒有去酒吧,如果沒有在酒吧遇見他,是不是一切都會不一樣。

她也不知道自己到底為何哭泣,但是,如果可以,就讓這些眼淚去哀弔她的曾經吧。

李文黎到底還是高傲的。

她不會把這些當作是被一個男人傷了心的代價,她只是覺得自己浪費了大好時光卻沒有得到一點回報實在委屈而已。

月光仍然皎潔明亮,高掛在無雲的夜空,晃得她有些昏昏欲睡。

她不自禁的抬起手,想觸碰那點光亮。

李文黎閉上眼。

她打算天亮之後,就把眼淚還給昨天的自己。

至於剩下的,就這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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