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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中閔與民進黨,校長之戰

2018年1月5日管中閔教授經由台大遴選委員會選舉,當選台大新任校長。期間怎麼選得?過程一律不記,反正就是「按照遊戲規則,有人投票給管中閔教授,而他的得票數高。」

時至今日,2018年3月16日,管中閔教授依然還沒有就任台大校長一職。而阻擋他就任的是民進黨政府的教育部,至於理由,一概不論。

在台灣,民進黨與國民黨是屬於「競爭對手」的關係,而管中閔教授是屬於「國民黨」陣營。民進黨是經由「民主選舉」取得的政權,在2018年的當下整握著台灣的政府資源。謂何他們不願意讓「經由遊戲規則選舉出來的人就任」?這個就必須要「主政的民進黨政府教育部,自己說明。」動機、理由、目的。

我是用一個在「民進黨主政下的國民」來看待,政府對於政敵的態度,所作的「感想」。

人們生活在一個地區,為了只有兩件事情。「活下去」與「公平正義」。至於其他的什麼政治制度?文化風俗?宗教信仰?語言?教育?等等一切有關於人文的活動,其實都可以「因時、因地」而制宜。「活下去」就是讓人民可以工作,有錢生活,傳宗接代,安全無生命危險。「公平正義」就是有不公平的事情,有人可以主持公道,讓怨恨平息。而「活下去」與「公平正義」唯有「政府」可以做到。

而目前台灣執行者,正是:民主進步黨。

管中閔教授是屬於「國民黨」那一派的。而民進黨政府是用「合法」的手段,來阻止管中閔教授就任台大校長。這只證明一件事情:「對於政敵,就是趕盡殺絕。」

用合法的手段,來做我想幹的事情。如果沒有法律規定,「那我就來修法」,改到我滿意為止。

那如果「台灣」的政府,並不是經由「民選」制度產生的話,民進黨會幹出什麼事情?

這是我對於這次「管中閔與民進黨,校長之戰」的感想。「爭權奪利」是一種常態,人性的表現,同黨相護,即使你是飯桶膿包,我們同一陣營的就是「力挺」。異黨殘殺,即使你是「合法」選出來得,我也要找到理由把你幹掉。「權力」讓人傲慢、囂張、跋扈、不可一世的化學作用,一再一再的顯現出來,從古以來就是如此。掌握權力的人,從來都不是「自願」渡讓權力,而是被迫且不得已。那種「號令天下」有人不從的「逆鱗」之怒,會讓人「忘了自己是誰?」

我對於美國獨立戰爭的先賢們,真的是更加讚賞與佩服了。是他們在1775年發動獨立戰爭,創立了「民主選舉」的制度,讓地球上的人類,有一種選擇:「政府」應該是在這邊生活的人民,選擇而產生的。相對於過去,是經由「血統」產生的政府,要好上千百萬倍。因為,「權力」會讓人變得「邪惡」又「可怕」。並非「民主選舉」選出來得人就會是「聖賢」,而是「獲得權力」的人,「會忘了我是誰」,人們對於「控制別人的欲望」,掌握金錢與美色的本能,是天性,是本能,除掉「我看不順眼的敵人」是天性,是本能。

讓民進黨下台,難道這個社會就會比較好嗎?不是的!而是掌握「權力」魔戒的人,如果德行不夠,就是這副德性。接下來誰掌權,都會變成這樣「邪惡」。但是,只要能夠「讓他下台」,就能夠讓百姓活的「安全」一點。因為,他如果「永久執政」,那你就連「抱怨」的權力,就都沒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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