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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暢銷的科幻小說:聖經

      1974年,「露西」的骨骸在衣索比亞出土,320萬年前,第一個以人類之姿來到世上的生物。從全身毛髮的褪去到剩下黑皮膚,再從黑皮膚褪到無黑色素的白皮膚。320萬年的週期,真得夠使基因產生這麼巨大的變化嗎?還是這個物競天擇的進化史,是被干擾的進化史?

      若要以《聖經》的視角去解釋人類,就有跡可循。如果《聖經》第一個人種是亞當(白人),以地球的考古學推算,第一個人類是女性露西(黑人)。亞當的人種身分很可能是緣起非地球以外的星球,信仰思想則是來自其他星球的倫理總結,在地球以宗教的方式推廣「愛」。

      生物學的角度,愛(慈悲)是腦內複雜賀爾蒙分泌產生的化學反應,是大部分人類能夠產生的最高正能量頻率。因此以愛來推廣和諧社會的規則,被帶到地球施行,成為約束人類最好的模式。《聖經》則是被多次篡改,成了散播思想最容易複製的科幻故事集。

      再者,為何說《聖經》是科幻故事集?其實從聖經故事裡的「神力」之舉,以現代科技與考古發現,很多部分都是能夠被證實的。索多瑪與蛾摩拉城,透過考古學、天文學與地質學的研究,配合蘇美泥盤星象紀事,考證出來前3123年6月29日清晨4點30分左右,有一顆小行星撞擊地球,近阿爾卑斯山脈前爆炸,產生「蕈狀雲」,其威力為核武的100倍。

      在《舊約》裡,其實不存在「神」這個名詞,而是以「天上人」為稱,直至《新約》才被篡改。因此神的意象真是備受質疑。反倒我認為「外星人」論更有說服力。

      《聖經》是全世界賣的最好的小說,至今已賣破70億本,內容一直更改,思想瘋狂刷新。但不更動的是地球存在的科學本質,事實歷歷在目,將這本精彩的科幻編年體庖丁解牛,也不過時日之待罷了!

      小鹿末評:「小說者也,不入九流,稗官野史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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