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T 創作馬拉松,正式起跑閃亮星─無聊種子稿件大募集

男人下半身是女人,女人下半身是男人

Part1   流窜的英豪

“滴滴,滴滴,滴滴滴滴滴滴——”车灯在黑漆漆的马路上快速闪烁,这个场景,毫无疑问是在夜晚,一辆车迅速流窜在马路上,头顶,是昏黄的路灯,有秩序的一排接一排从头顶上呼啸而过,不,呼啸的不是灯,而是与身旁的车仔擦出的风。

“前面,前面左拐!”我向左边急打方向盘,扭过一条线后,,前方不远处就是红绿灯。

没有行人,红灯?黄灯?界面黑漆漆的,没有行人。

“走啊!”似乎后面有人催促着我说。

我冲过了第一段红绿灯,紧接着是第二段,第三段——行人渐渐多了起来,“笨蛋,左拐啊!”

我的手臂还僵持在方向盘上不能动弹,心里想着为什么要左拐?前方明明是‘绿’等,即使界面不闪烁,行人也在人行道上循序渐进……

可我最后还是左拐了,拐到了一条比刚才稍稍窄一点的路上,周围有supermarket,快食店……灯火比刚才繁复,我从前面看到了几缕熟悉地背影,蝎子似的团簇在一块儿,高瘦高瘦地。

我拐弯时终于明白,让我左拐是为了避开熙熙攘攘的一条街。

相反,此处的确人烟稀少,除了面前三三两两的蝎子似的人。

在一条安静的地下走廊,我得以回想之前发生在片刻之内的事情。

事回后方第四个路口,一个庞大的馆内湿漉漉地地下室,哦不,似乎还带着小型泳池。蓝色的内壁,破旧地,坑坑洼洼地,湿湿地。

我看见了一个人,哦,别这样,他不是女人,更不是女鬼,美人鱼?别说笑了,他是男的。

在湖昏暗的白灯蓝调映像下,他的发丝渐渐浮出了水面,水下浮动着雪白的动物皮革,标准的爱斯基摩人式的穿搭。

他的眼睛似乎在看我又似乎没有在看我,漆黑色的兽皮腰封,就这样漂浮在水的一侧。

后来,后来我忘了,我是否是只身一人出的门,上了一辆红色跑车,后座上是一个中年酷酷老男人。别傻了,他才不是泳池里的那个,他是我爸爸,一个故事里无关紧要的人。

Paver2泳池里的爱斯基摩人

泳池里怎么会有爱斯基摩人?想必不会有人在听起爱斯基摩时会以为他是只狗吧?这里离北极很远,很远很远,远道超出了地球的范围之内。连我们自己都不晓得自己身处在一片什么样的大陆之中,地球的外部,或者地球的内部,你可以这样跳跃的想想。

首先,我们的国土不是大陆,而是一片冰原。或许是北极,或许是无人知晓的某岸。

冰岸上人种各异,黑人白人美洲人非洲人你都可以见到相同肤色的人种,穿着者现代装,和床说当中的地球人没什么不同?那你可就错了。这是一片冰原地带,我们是这片冰原土地上唯一的一部分正常人,当然有不正常的,听我给你们细细道来。

没人见过不正常的,因为所有人都会感到自己不正常。诡异的个性,诡异的肤色,不正常的瞳孔和发色…….

好了,下面终于该我正叙情节了。于是我走了,和我老爸一起走了,走着走着我突然回忆到我现在正在干的事情的缘由。

那个泳池边我走近,再走近,忘了鞋子踏到地面是否有水珠溅起来的声音,我就这样,从他的头颅往下望着他,一片惊恐,不是我惊恐,我只是好奇,他的脑袋往水下面一钻,就只露出个腿来,上半身进了那个半米高的管道,一会儿就骤然不见了。

我去,于是我赶快驱车去赶,泳池的正下方到底多少米处是冰原我已经不记得了,我初中的地理学得很好,可惜记忆力也只是那么一瞬间就丢掉的事儿。

我一直追着,从supermarket一直往下赶,往下,俯冲,经过了一个个人世间的集市或者马路,到了冰原。我的dady已经不见了,天知道这个对位未知充满了兴趣的老男人现在在哪条冰河上闲逛?

冰原其实不冷,温度温柔,好吧,其实我身上也裹了一件兽皮,黑白的动物毛紧紧地裹在我身体的内侧。我也是瘦高的蝎子形人物,我觉得让我自己看来,我裹紧兽皮的样子和穿了书生装束的翩翩公子极为相似。

我没有自恋,我本就是如此。

前方有个冰窟,俗称雪窝子,雪窝子里有个冰床,冰床上有个人,刚刚那个人,没错。我就在这里,似上非上了他。

爱情,从来都像是梦一般,而上床,好吧,我不在评论了,因为我再说下去就会显得我对上床这种熨斗有多么地浅薄无知。

他没有在哭,只不过他的发丝还存在着水分和油分,粘稠地耷拉着,却看得我心神荡漾,我心里想:这么有光泽的头发究竟是有多么丝滑啊!

我在这张床上,干了一件多么禽兽不如的事啊!因为我自己并未觉得自己是有违于道德,因为我觉得他似乎并不怎么讨厌我。

如果你觉得他刹那间委屈到掉泪的眼和颤抖地嘴角甚至是有些红晕的脸证明了本作者是多么地禽兽的话,你大可以这么想,想作者做了一场无关实际的白日梦。

我承认,这就是我在做梦的时候梦到的,这个梦有一个俗称   叫——春,大致不解释。

可他刹那间委屈到掉泪的眼在我看来是多么地欲拒还迎,是激动,是感动;而那由于低头而显得扁平和嘴角轻微的震颤则是想说又不能说的话语。

我扯开他胸前的衣服,亲吻他的胸膛,一路向下,抚过他光洁的腹部,同样是黄种人,可人家丝滑如奶,而我…….

从他的腹部一路往下,我扒掉了他的裤子,没有掉,这个似裙似裤的东西就这样如此吊着,吊在一只腿上。

黑暗中,我低头亲吻他的阴蒂,吮吸着他小,又平滑多汁的敏感性器。我在他的微凸处转着圈地打磨,就像是在打磨一扇光洁的镜子,又像是在研一项沾满豆汁的磨。我吮吸的几乎忘了是自己的唾液还是他的汁水。室内有光,又似无光,我在心甘情愿地舔舐了一会儿之后,把他的臀部举高,想看看究竟是那里流淌的水渍,哦,好吧,我只是想看看他如此奶滑的地方,身为异人的我,从来不能放弃一场探索未知世界的机会。

可我又是那么地礼貌,如若别人拒绝,我定不会以霸道做禁锢。这更是我从小到大的缺点。我甚至觉得,凡是‘绅士’一类,定是苦瓜转世轮回结的不同样子的果实。

致使我们这类人脑袋上是绿的,内心痛苦不堪。哦,还要装模作样摆潇洒。

他的阴蒂很小,在不知哪儿来的昏黄灯光下显得幼小又坚强。我开始咬住它亲吻它下方的花蕊。我的舌头在里面撺掇,脑海中还不停地显现出刚才他覆盖着口水像是覆盖着薄薄一层琼脂果冻的阴户。此时此刻,我再也按耐不住内心的火热,用另一个俗语来讲——欲望。我打开裤裆,放出自己并不长,但又宽又有些扁平的小弟弟,准备在他分开的双腿间送入。

Paver3粗制滥造的寻找

这时,警报乍起,我走出冰窟窿的刹那,已经忘了自己到底做还是没做,总之,我的脑袋总是那么混沌。清醒的时候估计只有我运动到不停地掉裤子之后或者是接触凉水的时候。

这之后,我终于接触了一次凉水,还拿自己的拳头解决了一尺厚的冰。

我没有再回到冰窟,因为我的余光已经知道那个人已经不见了,他,又走了,我,又要不停地继续我找人的历程。我对找人可很是在行,每次每次,我都因找人为目的进行过惊险刺激的旅程,然而到最后,人,我都没找到,旅程,也只进行到最为惊险刺激的时候。

有人说我是倒霉,我觉得是我本身太过于自私,所以这是很小的一点惩罚。现在我缓缓改正,变化了这么一点点,这不,幸运之神就把他送来了我的身边。

我沿着冰川,朔游从之,朔回从之,看着爱斯基摩人在远处大踏步地赶雪橇,我进入了一个冰川,又一个冰川内部寻找。冰川内部,除了自然的生态感强烈一些,凡事跟游泳池无差。我在刹那间,都看见冰河底部有人,但仅仅是一刹那。

我坚信,那个人来找我,是因为我们命中注定是要爱一场的。

我终于回到了集市,每次我的寻找,都是发生在集市,这次也不列外,刚才有个人告诉我,我可以来这里寻找,我爸爸就是我在集市中找到的,这次,是他告诉我,让我顺着这条街道,绕一圈,在到那条拐弯处的街道上,我很信任别人,实践是另一回事,不论是否有成果,我都会继续信任每一个人。即使我那枪口指着他,身上背负着炸药包,让他带我走。

集市繁杂,破棚烂屋,白色的塑料屋檐被雨水和油烟染成了奶黄色,哪怕是苍蝇飞落,也会即刻被黏住,等待死亡,这种油汪汪的地面,我也走过很久很久,哪怕是恶心,我也必须走,这是尘世,我是凡人,我必须来这里走一遭,哪怕生来干净,哪怕死前干净,哪怕内心如何如何向往着一尘不染。

那些向往着一尘不染的人,最终却发现,或许最初他们就能发现,他们必须每日与清洁器里的灰尘打交道,才能维持一个肉眼所见是干净的国度。

我又绕了回去,谁知集市尽头又是冰川?这次我很幸运,不用像往常一样在灰尘仆仆的建筑物了或者油汪汪的集市里继续找人了。这次我学聪明了,我学会了问。问冰川里的爱斯基摩人,问路人,问长老。我甚至不停地,一刻不停地将爱斯基摩人领回我的住所,我的宫殿,一一询问他们,他们大部分都很遮掩,甚至惧怕到从游泳池里逃走。

最终,我在集市的尽头看到了熟悉地他,他一见到我,便飞速地逃开了,我顺着他的足迹,深入到了爱斯基摩人的领地。

我是王子,没想到他也是王子。

他是他们国土中最小的一个王子。

我在爱斯基摩人的领地里呆了很久,每天都做着他们的工作,我帮助每一个需要帮助的人,也不停地向长老询问着   消息。最后的最后,长老带我去了一个帐篷,我站在那个帐篷的旁边,长老说,这里有你要找的人。

我愣了一会,反而没有立即进入帐篷,我看着四周的冰原,看着那个孤零零的帐篷,突然脑袋瓜一热,或者是灵光一现,开始挖冰!

我挖到自己仅仅能站在,哦不,跪在一块浅薄的寒冰上,我我抬开了一层,下面还有一层,终于,它渐渐显露出了我心目中的模样,一块一尺厚冰,里面潜藏着我心目中的小人儿,雪白的头发四下飘散这,我这时才发现,他的头发是雪白的,雪儿一样地不堪沾染。他仍旧穿着爱斯基摩人的衣服,双眼闭合,表情有淡淡的欢喜与永久的宁静。

说永久有些不太适宜,因为我会让他活过来的。

我用拳头砸开冰面,这是一个很艰难地过程,所幸的是我几乎没有感觉到疼痛,也没有出现血渍,只是感觉四指之背,十分寒凉。

冰面成圆弧状的裂纹,日渐增大,最终破冰,破碎成两大块。

我从冰下面将少年托起来的时候,他像一个布娃娃一般轻巧,丝毫没有浸水的重量,也像个布娃娃一般,没有交脚。

看到没有脚的他,我的眼神又一亮,我现在的内心十分认同我如今的智商,因为以前在集市上,我从没有这么聪明过,我把头伸下去,左胳膊伸出去,伸向左边,勾出了那一双类似于布料与棉花做成的脚。

后来,我便忘了。我说的忘记,仅仅是忘记他又是如何苏醒过来的。

我们最后还是在一起了,非常幸福,我们一次又一次地左做爱,以各种姿势,像是要做到天荒地老,永无苏醒之日。

回作家的PO

回應(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