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T 創作馬拉松,正式起跑閃亮星─無聊種子稿件大募集

必然

《必然》

      暫且稱他為R好了

      稍微研究了他的名字。第三條、第四條解釋很符合他的個性,我想第五條也快實現了。

      R讓我見識到人與人真是不公平的。原以為我已成人上人,事實是,我只不過是一個平凡人。因為他,我嘗試了不少。為他打遊戲、為他學做菜,甚至念書都快變成為他而念,不是興趣。

      你見過每天花好幾個小時打遊戲,段考成績的校排名卻從未掉過十名外的人麼?至少我沒見過。雖不稀奇,可對我來說,夠衝擊了。

      我仰慕他、崇拜他,然後隨著時間變質,變成我不明白的感覺。我羨慕每次換位置都能坐在他附近的的女生,次次祈禱他能坐到我的四周;會做出一些奇怪的事只為吸引他的目光,就算幾乎沒有成功。

      認識R僅一年多,開始不對勁是在半年前。

      或許這就是必然。

      莫名其妙的開始觀察他,注意他的行為舉止,接著以看基情的理由蒙混我對他的關心。從梓宣那裡得知他有氣喘(她不小心瞄到了放在導師桌上的特殊疾病表),在大隊接力時特別害怕他發作,在場邊緊張的要死。

      這樣算陷進去了嗎?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因這註定無果。

      再想想吧。佳頤和我這樣說,她曾經歷過一段感情,我不知不覺中介入的感情。當初尚未相熟,我和那人在補習班是好友,還曾被傳過曖昧,但那時他已經和佳頤在交往。說這些話的時候,我幾乎不敢正視她,即使他們分手的原因並不是因為我。

      才恩認為R很冷淡。我並不認同。我見過很多次他興奮的表情,一開始是挺面癱沒錯,但相處久了便也發現他不過是悶騷而已。

      至少在這一點,我們是相似的。

      我自認是個很需要感情寄託的人,做很多事情都常常要想我是為了某某某,不然動力會瞬間少掉一大半,變得茫然無措。

      我想,R就是我每天起床上學的動力。

      究竟喜歡他什麼?我也說不上來。他不是特別帥,只能算是五官端正;個性也不好,如前文所說,悶騷,而且嘴賤。他從未對我有什麼特別關照,但我就是喜歡他,喜歡到連自己也有點疑惑我究竟為什麼會這樣的地步。

      情竇初開的少女總是個詩人,但我不姓李,沒有他家的生花妙筆;我也不是大歌星,能為他寫一首歌。於是我開始寫日記,因為我想把跟他相處的點點滴滴都記錄下來,至少能時不時翻出來回味。

      或許是我的努力被看見了吧,他似乎漸漸注意到我了。

      要說的話,我與R的朋友們更親近些,分組作業或平常下課我也經常去找他們,交集多了,他的眼中也開始有我了。

      一次他主動找我聊天,那一瞬間,我的腦袋簡直要炸開了,不停地放著煙火,整個人暈乎乎的,只能僅剩的一點理智控制自己保持自然的表情,不要一直傻笑。

      身為R最親近男性朋友的啟源看出了我對他的感情,很善良的說我能幫妳的,我簡直想抱住他又叫又跳,感謝上天賜給我這麼好的機會。

      於是那一年的生日,我鼓起勇氣邀請了他和他的朋友們一起出去玩。

      啟源對我眨眨眼,很爽快的答應,接著對R說你也要去吧,接著R輕輕的,點了點頭。

      後來的那幾天,我的情緒高漲的不行,梓宣還抱怨我是不是嗑藥了。

      對,我是嗑藥了,R就是我戒不掉的毒。

      那是我最難忘的生日,也是最開心的一次。我終於像跟啟源一樣搭住他的肩膀而沒有絲毫尷尬,他甚至送了我禮物,雖然只是個小吊飾,卻如千金一般珍貴。

      我們終於成了真正的好朋友,他會虧我、吐槽我,在我不舒服的時候關心我,換位置坐到附近時他也會對我眨眨眼,露出笑容。

      我想,這是我人生中最幸福的日子。從小孤僻的我曾經能說上話的人一隻手就能數的過來,現在卻有了一群陪在我身邊的伙伴,其中還包括暗戀對象,簡直像在夢裡一般。

      和他們一起度過了幾年瘋狂的日子,終究要面對分離。

      畢業那天典禮上我沒有哭,只是一直對他們說一定要繼續保持聯繫。我還記得,R難得的大聲答應了,拍胸口保證有空就會出來聚聚。

      典禮結束後我們去唱歌,我拉著佳頤和才恩陪我唱S.H.E的戀人未滿,藉口我從小二就是個死忠三葉草,其實暗藏的心思在場除了他以外所有人都知道。

      他們讓我和他合唱一首,我搖頭說嗓子會啞,但他卻點頭說好。我假裝拗不過,和他一起唱了首屋頂。溫嵐和吳宗憲在屋頂看月亮,我在KTV吵鬧的包廂裡看著他,一眼萬年。

      回到家,他傳了條訊息給我。

      「畢業快樂,一起努力吧,希望我們都能實現夢想。」

      我盯著手機,慢慢地打了幾個字回應,然後笑了出來。

      笑著笑著,卻哭了。

      我很害怕離別,一想到從此後要面對陌生的環境我就驚慌不已,再也沒有人會在我社交恐懼症發作時帶著我去和別人攀談,再也沒法每天都看見他,再也沒有幾個人一起邊聽音樂嗨邊吃午餐的時光。

      再也沒有了。

      人生中很多事情是必然的,像隻張牙舞爪的野獸襲來,卻逃也逃不開。比如我和那群瘋子的相遇、比如我無可救藥的喜歡上他、比如我們的分離。

      我多希望時間靜止在那刻他們幫我唱生日歌的那刻,因為那時,柔和的燭光中,我在他眼中看見了一抹溫柔,令我沉溺。

      現在的我們各自有了新生活,仍然約定每個月至少要聚一次。我不知道我還喜不喜歡他,但我很確定,我曾經喜歡過他,很喜歡很喜歡。

      或許這就是必然。一個,很幸福的必然。

/END?

回作家的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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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能繼續下去,感覺很美好
2017-05-01 22:08 透過電腦版 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