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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小學不成文的詭異規定:作業一定要帶回家寫、午睡一定要趴著

      相信大多數的人在小學時代都有類似的經驗吧?普遍各班都有不成文的規定:「老師派下的功課不能在學校做,非得拿回家寫不可。」我問父親的小學時代,古早的老師都是在放學前才派作業,所以必須拿回家寫不可;隨著時代變遷,老師指派作業就變得更加彈性!有些老師早在午休前就交代好隔天該交的功課,也因此有些學生在下課時間就想先寫完,回家就有更多時間做其他事。不料,似乎還承襲上一代「回家作業」的傳統習慣?在學校公然寫作業,多會被同學舉報、還會被老師責備,更嚴重的是老師「加重功課」等懲罰。(我不確定現在小學是否還這樣?但至少在我那一代時是這樣?大概14年前吧?啊!不小心暴露年紀了!科科!XD)我就是一個在校寫作業被抓的實例!不過我運氣好,當年小五時只是挨老師一頓責罵,並沒受任何處罰。但沒來由地挨罵,心裡總是不平衡!

      小學畢業後,重新回想此事,真的覺得不合理!為什麼我不能在學校就先做好作業?這樣有什麼不良行為?還是敗壞道德、傷及風俗?何況校規並沒規定不能這樣,都是各班老師私自的「不成文班規」。如果我說我是在上國文課時寫著數學作業,上課不專心,寫別科作業,被老師發現、處罰,我認錯!但重點是我是在「自由活動」的下課時間寫耶!搞得我寫個作業都要偷偷摸摸?請問我何錯之有?而且從另一個角度想,這也是訓練學生「分配時間」的能力,即便不少學生是為了回家玩樂的意圖而為之,那又如何?至少人家利用每節5-10分鐘短短的下課時間去完成作業,也算不錯的效率表現。我真的不明白:師長禁止學生打架、胡鬧就算了!為什麼「在校寫作業」也要禁?

      敝人想到第二個不成文規定:「午睡一定要趴著,安靜地睡覺。」即便午睡時你沒趴下、閉眼,光只是靜靜地在那邊坐著不動,還會被風紀股長記上「黑名單」。我能理解發育中的孩子需要有規律的休息時間,但沒必要這麼嚴厲規範!人家不想睡覺是人家的事,只要沒有講話、吵鬧、碎碎念,沒有影響其他人午休,他在那邊靜靜看書、謝功課,有何不可?可惜當時的規定也是把這類「安靜用功的學生」記到黑板上,直到國中、高中,甚至現在,我仍在思考:「就不能彈性一點嗎?」抓不睡覺卻故意吵鬧的同學即可,但沒睡覺而安靜做其他事的同學,就不能允許嗎?

      以上是小魚所想到小學不合理的不成文規定,如果各位有想到其他的,盡情提出來沒關係!針對我所提的兩條表達意見也OK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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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1)

ヽ(#`Д´)ノ
想到午休就超氣!!!!
為啥一定要睡覺啊!
而且趴著睡手都快麻壞了(▼皿▼#)
上了國中更嚴了啊!
嗯…不知不覺有了這種規則( ・◇・)?
2017-02-18 22:58 透過電腦版 回應
沒錯!是否睡覺應該是大家的自由
2017-02-19 09:26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