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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很難過,想表達一下我的看法:關於多元成家-同性戀

   剛剛滑了一下臉書,看到一個小影片。

   那是真實的故事,血淋淋地發生在你我身旁,那權利明明人人都可以有的。

   如下(我濃縮了):

   「有兩個女生相愛,如今他們踏上幸福的殿堂,但是卻因為是同性戀,所以某一方的爸爸不願參加婚禮挽著女兒的手走上紅毯,最後是由女方老闆親手挽著她。」

   我覺得很難過、真的很難過,我是異性戀,但是「愛」每個人都擁有,每個人都值得,憑甚麼因為跟大家不同而被迫當異類?

   我曾經看過一本書,有一句話我很認同,雖然我忘了,但意思大概是下面:

   「相愛是由靈魂、心靈相愛,身體只是盛裝靈魂、心靈的容器,如果相愛需要靠性別分別,那麼扣除掉身體的話,我們的靈魂、心靈是甚麼性別?」

   前幾天看到多元成家合法,我的心裡稍稍的鬆了一口氣,終於都公平了。

   但是憑甚麼?你到底憑甚麼說你是正常人?如果生活在美國你還敢說你是正常人嗎?

   我知道這樣的說法很偏激,但是我真的快壓抑不住了。既使我只有十三歲,我只是個十三歲的孩子。

   我的爸媽討厭、厭惡同性戀,他們認為神創造了男女就是為了讓我們生小孩,所以我至現在仍未告訴他們我的想法,每次他們問我關於同性戀的看法,我只能含糊帶過。

   說真的,那麼多異性戀生了小孩就不要,憑甚麼他們那個就叫愛?

   這篇是我個人認為最叛逆、最中二的文章,我很確定這篇會有人辱罵,罵得多不堪,但我就是要講!(怎樣你咬我啊!)

   如果真的男女之情就叫愛的話,請上網求助維基百科先生或女士甚麼才叫愛吧低能兒。

   有些人說:婚姻本質是繁衍。

   他媽的真夠好笑!你看看從古至今有多少未婚生子的,難道精子是結了婚後才長出來的嗎?難道卵子是結婚後才有的嗎?難道夢遺是結了婚才會發生的嗎?難道月經是結了婚才來的嗎?難道生殖器是結了婚才長出來的嗎?

   婚姻不是為了向眾人宣示,我愛他(她),她(他)是我的生命嗎?

   思想難道還停留在過去嗎?古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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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2)

身有同感
如今已是一個多元的社會,本就該接受一些新興的東西,而不是一昧的維持傳統,傳統雖好雖保留,但是必須去蕪存菁,好的保留下來,壞的或是隨著時代變遷而落後的就必須淘汰掉,這才是真正的維持傳統,也是一個讓傳統與新興社會共存的好辦法。
2017-08-14 20:16 透過電腦版 回應
有感
如果你發現中年大叔我是被一道金黃色的光給性侵而終生不娶的話妳就會發現妳現在的議題有多麼老掉牙了。敬安,只是有感。
2017-06-09 18:16 透過電腦版 回應
大叔(?)
你好,對,真的很老掉牙。
可是真的很謝謝你的感覺。
謝謝你,看了我的心情抒發(?)
2017-06-09 22:03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