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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都擁有愛人的權利

「真不要臉。」

沉默了一會兒,整個靜謐的空間裡只迴盪著四個字。

    周齡兩隻手指緊緊捏著衣角,斜著眼睛瞪著角落的方向,咬牙切齒:「妳真的夠不要臉。」

    角落裡的女孩垂著頭,手裡抓起放在床上的幾顆玻璃珠,一把往地上扔。

    摔碎的玻璃屑隨著幾聲清脆的碎裂聲撼動起來。滿地都是藉著燈光而略微閃亮的玻璃渣。

「志雅!」忽然一聲開門聲響起,一個男孩站在門口驚訝地看著角落裡的女孩,然後看向周齡。

「怎麼?擔心曹志雅了?」周齡不屑地扯著嘴角,對著男孩笑了笑:「林征,當初你也是這麼擔心我的。」

「聽到玻璃碎掉的聲音,我還以為發生了什麼事……」林征噥噥著。

「沒事沒事,我還沒恨到想殺了她。」周齡斜睨了曹志雅一眼,道:「畢竟……我們曾經也是好、閨、蜜……是吧志雅?」

    後者悶不吭聲,抿著嘴,手指動來動去不知道正在摩挲著什麼。

「妳夠了沒?」林征狠瞪周齡一眼,舔了舔乾澀的唇瓣。

周齡點點頭,一副漫不經心的樣子:「差不多了。」

她撥了撥亞麻色的長髮,拿起放在桌上的包包:「走了。」

    關門的嘎擦聲響起後,走路的細微聲響也被隔絕在外。

    偌大的房間裡只剩下兩人,良久,誰也沒有出聲。

林征走到曹志雅身邊,捧起她的臉,用拇指替她抹去臉頰上的淚珠。

    周齡按了電梯樓層,等待電梯開門。

她從包裡拿出一個精緻的小盒子,想也不想就丟進了旁邊的垃圾桶,狠狠的罵了聲——「笨蛋。」

    盒子裡的不是時下流行的飾品,也不是昂貴的珠寶,只是一隻刻著“I   love   Chih   Ya”字樣的白色鋼筆。

    曹志雅平時很喜歡寫一些文章,這算是閒時的興趣。她得常常去買筆,有些筆對她而言不好寫,拿不慣,自然就寫不出好東西。

所以周齡打算在她生日這天送出她準備已久的禮物。

    原本是手裡提著草莓蛋糕帶著好心情來到閨蜜家的,卻當場撞見自己的男朋友和自己的閨蜜接吻的樣子。吻得水深火熱的,氣氛乾柴烈火。

周齡沒哭,只是不敢置信,許久,被情愛包圍著的兩人才發現站在門外的她。

周齡氣得臉紅脖子粗,一把衝上前推開林征,破口大罵:「你什麼意思!」

    因為這樣才接著有了上面的事情。

    其實周齡氣的是林征,身為自己的男朋友卻不尊重自己,腳踏兩條船很有趣嗎?

對曹志雅則是失望透頂,她簡直不敢相信和自己要好那麼多年的好朋友會接受林征對她的種種曖昧。

    也說不定,他們早就背著周齡在一起。

    蛋糕被丟在地上,周齡離開時沒有拿走它。

只有藏在包包裡的禮物盒,她沒有遞給對方,反而是丟進了大樓的垃圾桶。

    在電梯裡,過程中一滴眼淚都沒流下的周齡哭了。一顆一顆滾燙的珠子從眼眶裡冒出,滑過白皙的雙頰,重重落在地面上,然後蒸發。

「搞什麼啊……」周齡嘟囔道,胡亂抹了把臉頰。

    出了電梯後就打算直接回家,身後卻突然出現一雙手緊緊的抱住她。

那一刻她緊皺眉頭,本來開口要來人放開,可鼻息間的那抹香氣卻早一步襲來。——是曹志雅身上的香水味。

    五年了,味道從來沒變。和五年前周齡送的那瓶香水是一樣的味道,她一隻持續用著它。沒了就重新買,買的都是同一款同一氣味的。

    周齡愣了一下,輕輕吐出兩個字:「放手。」

靠在周齡背上的女人依舊不吭聲,只是手臂的力道加重了些。

「我叫妳放手!」見曹志雅沒有一絲放手的意思,周齡像個急昏頭的小貓開始歇斯底里。

……

「我喜歡妳。」曹志雅悶悶的聲音傳到耳畔邊,從周齡耳裡傳進左心,原本有規律的心跳驀地加速,像狠狠被踩了馬達似的。

「我是真的喜歡你。」曹志雅把周齡整個身子扳過來,眼神真摯地面對著她,說著:「我是真的很喜歡、很喜歡你,周齡。」

周齡愣了一下,隨後大嚷:「騙人,如果你喜歡我,那為什麼又跟林征……」

曹志雅並沒有因為這樣而感到慌亂,反而把手上那本書遞出去。

周齡一看就明白那是什麼——是曹志雅的日記。

    厚厚的一本,紀錄著這一兩年來的所以大小事。

每每周齡到曹志雅家過夜時,總會看到睡前坐在書桌旁動筆的她。

「或許我現在說的妳不會相信,不過確實都是實話。」曹志雅舔了舔乾澀的唇,微微低下頭,額前略微過長的瀏海遮住了眼睛,看不清他的神情。

    周齡的指甲輕摳著冊子的表面,或許連她自己都沒發覺。

    大樓外的廣場十分空曠,假日時人源也多,熱熱鬧鬧的。

花圃裡的黃花開得特別嬌小可愛,紅花是熱情如火,紫花則是帶著美麗神祕。有個女孩坐在大樹的陰影下,看著手裡的小說一陣傻笑,周齡側著頭瞄了一眼粉色書封,看來是本言情小說。

    周齡在和曹志雅回去後,一個人坐在廣場的長椅上,修長的手指翻閱著日記。儼然這本冊子已經永樂很久,有幾頁的紙張早已稍微泛黃,不過字詞間還是彌漫著真心。

    林征在從曹志雅家的窗戶外往下看就看見了行為舉止想當親密的兩個人,他二話不說地拉緊了米色窗簾,拿起錢包和手機就離開了。

因此曹志雅一開門就不見個人影。她很明白,其實林征喜歡的人並不是自己,而是周齡,從頭到尾都是喜歡著周齡的。今天不過只是陪自己演了一場戲罷了。

    林征知道曹志雅喜歡周齡很久,也認為只有曹志雅能給周齡更好的,於是他選擇忍痛割愛,陪著曹志雅演這場戲也不過是要讓周齡徹底對自己失望。

    周齡大致上看完了幾篇日記,紅著眼眶抬起頭,他看見橘紅色的夕陽。

該回家了。

——叮咚。

    手機裡的提示音響起,周齡掏出手機打開頁面,是那個熟悉得不能在熟悉的頭貼。

「小齡,對不起。志雅說的全是實話,其實妳也喜歡她的吧,是吧。」——征。

林征最後的標點符號不是用問號,還是肯定的句號。

「和妳在一起那麼久,我夠了解妳了,喜歡就去吧。」——征。

    看了林征的這些話,周齡才明白自己的心到底想往哪裡走。

為了曹志雅付出了多少,他沒有一一記得,甚至當成自己的責任。

但是她不知道她是以什麼身份去負責。

他以為是朋友,到頭來卻都是為了戀人而做了事。她甚至沒有對林征那麼好。

    每一篇的日記裡,內容有一半以上都跟周齡有關。

而從兩年前,曹志雅就開始喜歡周齡。以朋友的名義待在他身邊。

    她沒有回覆林征,而是在心裡留下了“謝謝你”三個字。

    關了螢幕,周齡拿著包包跑進大樓裡,按下電梯樓層,直接搭到曹志雅所住的那層樓。

她朝電梯外的垃圾桶看了一下,發現今早丟的那個小盒子已經不在了。

而她也不在意,畢竟她只是想看看而已。

    邁著緊張的腳步,她轉了個彎,站在曹志雅家門外。

蛋糕不見了。

    她深吸一口氣,像是下定了決心,敲了敲門,輕輕向裡頭問著:「在嗎?」

三秒內,門從裡面被打開,剪著一頭短髮的女孩打開門,笑著。

「志雅。」周齡抿著嘴,遞出手裡的日記本。

曹志雅拉著周齡走進來,在她面前晃了晃手裡的那隻白色鋼筆。後者瞪大了眼睛,吞吞吐吐地問你:「妳……妳怎麼……」

「一回來就看到它放在我桌上,大概是林征留的。」

周齡回想起,自己在準備禮物時林征也看過。

    而林征在離開時是偶然看見,最後決定拿給曹志雅。

「謝謝妳,周齡。」曹志雅抱了抱周齡,摸了摸她的頭。

「我想,我也喜歡妳。」周齡抓了抓頭,耳根子通紅:「我明白了,我喜歡妳,很喜歡很喜歡很喜歡妳,志雅……」

曹志雅用嘴堵上周齡的唇,只是蜻蜓點水的吻,卻能讓氛圍變得更加粉紅。

「嗯,我知道了。」

周齡看著曹志雅,點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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