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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如火光

這邊獻上一篇散文,給對「愛情」感到有興趣的POPO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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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正文)------

本來想做點別的,卻先打起字來。

(怎麼標題這麼像教會常用語)

先前有些思緒,加上讀了幾頁《控制》(GONE   GIRL),關於愛,又有些想法。

正確來說,是68頁,尼克的第11個謊言……

可以想像一下在沒有月光、星光的夜晚,一片漆黑,你得舉著火光走過廣大遼闊無邊的原野到下一個村莊。因為急著到達村莊,卻又害怕一個人走,所以你注意到眼前的原野上有跟你一樣的人,你可以在原野上看到一些亮光。突然間你想找個人同行,可是卻看不清楚這些人是誰。這時,火光就顯得特別重要了。

有的人火光特別亮,老遠就能看到,可自己的火光不亮,從他的位置不足以照亮你的臉,即便你叫他,他能聽到有聲音,卻不可能返回去尋找聲音的來源,因為大家都在往前走,所以就錯失了。這下你明白了,不一定要找最亮的,找最近的呢?正當你這麼想的時候,你踢到一個物體,把火光拿近一看,是個曲身在地的傢伙,他害怕到不敢往前走,停留在原地,你知道他也不是你的夥伴。

你繼續走,知道不能找最亮的,因為最亮的總是遙遠;也不能找最近的,身邊的人往往是需要你停下腳步陪伴的。你開始沿途注意那些閃著不亮也不暗的火光,可你總是看不清楚那些人的臉,因為你不想浪費時間,繞遠路去詢問是否要去相同的村莊。你心想:就走這條大路,總會遇上幾個人吧!

走了許久,卻仍然沒有遇上你想找的人,倒是被人找上了。因為你拿著火光,走在大路上,就算對方沒拿火光也能輕易地知道你在趕路。你趕,可對方不趕,他只想跟你借點火取暖,窩在你身邊,跟著你走一段路,直到他不想走了,離你而去,最後還是得一個人繼續走。

這狀況算好了,至少他陪著你走了一段你想走的路,有的人看見你有火光,哄著拐著,把你騙去他家,用你的火替他燒材、點油燈,將他家打理的舒舒服服,你卻永遠困在那了,久了就把他這當你要去的村莊。

如果你心志堅定,繼續走在你的大路上,起先也許會好奇那些在草地裡,冒著火光的傢伙為何不走大路?自己遇到的事情多了,苗頭不對也懂得利用草叢隱蔽,或者乾脆選擇走草長及腰的小徑,如此一來就更難找到人與你同行了。

路上遇到的事,讓你幾乎忘卻為什麼要去村莊。你只記得一個又一個曾經與你同在的人,以及能陪伴你的人趕快出現。甚至有一天,你的火光熄了,你成了向別人討火光的人、在地上一動也不動的人,什麼村莊?想都不想,倒是悔恨為何當初不要傻傻地被騙?至少還有一個暖烘烘的地方可以待。

就連一開始令你奪目耀眼的人,都忘了。是阿!如果你的光能照亮所有的人,你便有能力找到與你同行的人;較遠的人,不用走近,也能看到;因為夠亮,知道前方沒坑洞,就算對方在後方,也可以無顧慮地回頭看一看;在草叢堆裡,你也能將他照亮;有人要借光,也可以毫不吝嗇地借給他,還能嚇跑要哄騙你的人,因為他不如你聰明,看得沒你遠。

替自己添加火光也許是最容易的事,但也得知道如何累積自己的火光,才能說容易。懂得添加火光需要學習、需要向人請教、需要與別人走過一段又一段的路,彼此分享各自的所知,當然包含增強火光的道理。

有人懂這樣的道理,並且願意分享,讓曾同行的人也能增強自己的火光。相反的也有人不是靠分享,而是掠奪同行的火光,使自己奪目無比。這些都是我們的選擇,只是我們有沒有理解,自己在路途上最渴求以及最可能的結局有多少差距。

最終不管我們有沒有走進下一個村莊,手上的火光會是我們停下來時,最先注意到的事情。

http://neverhavethat.logdown.com/posts/240127-love-like-fire

(This   work   by   叢衛友   is   licensed   under   a   Creative   Commons   Attribution-NonCommercial-ShareAlike   4.0   International   Licen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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