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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愛的人

浪漫之都,肯定想到的是——巴黎。

在路上看著各種從畫家之手給予的生命,被賦予了不同的意義,而我來這,也是想賦予作品專屬於他的生命,可惜我的愛情卻是枯萎的花朵,曾經他也有過生命,很短暫...

是我不夠好,無法維持那生命的微光。

不是有人說:17、18歲愛上的人會是最愛最難忘的人。

  七年前我遇見了一個很難忘的人,他特別愛接近我,他說我不愛笑。

「溫仕諺,你幹嘛啊?」他靠我很近,大概只有一隻筆的長度,不過我沒有因此心跳加速或臉紅,那些少女情節對我來說就像檸檬水加糖——沒差。

「藺筱橙,你很不好玩」看我一臉正經才發現沒用,遇到死纏爛打的男生真的不多,若那天我沒有遇見那隻狗,我才我就不會有這些麻煩了。

夕陽西下,在餘輝下,路邊發出了微弱的聲音,一隻幼犬被丟棄在路邊,紙箱裡放了幾罐罐頭和奶粉,我輕輕抱起小狗,不禁嘴角上揚。

等我回神,我才發現旁邊站了個男生,我抬頭和他對上了眼,他開口「被丟棄的嗎?」,我點頭「嗯」繼續摸著小狗,「真是太可惡了!」他突然大吼害我嚇了一跳,接下來他就無止境的一直唸丟棄狗的人,數落他一番,看他像小孩子的樣子,讓我想到兒時的天真多話。

不過多話並不會幫助你,當你受傷你沈默才是最好的方式。

「你笑起來很好看」他突然話出,我怔住,沒有表情,我的反應讓他挑眉一笑像是打定了興趣。

我沒有臉紅,更沒有心跳加速,只覺得這男的,很輕浮。

最後他收留了這隻狗,而這隻狗間接的也算是我的責任,

所以我常常到他家去看這隻狗,久而久之,不知不覺得變熟了!

在某天,他對我告白,「我喜歡你。」很小聲很小聲...

我也很小聲很小聲的回:「我也是。」

若你選擇測驗他而選擇拒絕,那麼你就別怪他死心了。

因為誰也不想遷就於誰,甚至將就於那,人是前進的,不會徒留原地。

所以我選擇接受,面對我和他的感情,和未來的一切。

但我們輸給距離,我們都還愛著對方,不過彼此間距離變遠了,慢慢的也有些陌生了。

所以我們選擇了分手。

這分手讓我能毫無掛念的離開台灣,到巴黎留學。

幾年了?   我還在想念你。

在這如此浪漫的地方,我卻在這,留戀著過去。

其實,放下。

對我、對你,都好。

TO   我曾經愛的人

我要放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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