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T 創作馬拉松,正式起跑閃亮星─語風稿件大募集

一旦相逢 天荒地老

殘存的記憶裡,你伏在我的肩膀,唱著動聽的情歌~~

已經對坐了一夜,恐怕天色就要亮了,我開始有點明白,我們的愛也要散了……。

這是個酷暑難當的七月天,西北雨倏乎而來,庭院裡的芒果樹給打落一地,恍惚中以為置身馬尼拉的南方小鎮聖.塔羅紗。

湯尼如陽光般的笑臉逐漸在我腦海裡顯影,毛流式髮型垂著飛羽狀瀏海遮住半顆燦亮的星眸,穿著熨燙得筆直的白襯衫、西裝褲,腳上的皮鞋擦得啵亮,騎著當時最流行最拉風的光陽野火125,後座永遠載著身材火辣的漂亮美眉,大街小巷隨地放閃。

「我不是濫情,我只是無法安份在一個懷抱裡。」

湯尼認真對待他交往過的每一任女友,彼此好聚好散,即使分手也絕不口出惡言,彷彿現代版段正涥。幾年下來感情路上風平浪靜,直到他遇見了鍾貞。

鍾貞是一名文青美少女,白淨臉蛋飄逸身子,說起話來柔聲細氣,如子夜裡天空鑲嵌的一枚孤寒的星星。

鍾貞跟出版社簽了長約,每年產出四本羅曼史小說,一本十萬字,令她得經常熬夜趕稿。她寫稿的時候,湯尼會為她煲粥當消夜,沖咖啡提神,進出房間小心翼翼,朋友來了也不許大聲喧嘩。

兩人如膠似漆戀愛半年多,湯尼不安份的靈魂暫時蹲踞在鍾貞的石榴裙旁,甘心情願當她的護花使者。

鍾貞跟湯尼是一起參加雲豹登山隊遇上的,他是小隊長。途中鍾貞因為鞋子不合腳,磨得大姆指破皮,總落在隊伍最末端,他基於職責所在,不得不特別關照,陪她有一搭沒一搭的沿著山路瞎扯淡,意外發現他倆竟然志趣相投。鍾貞喜歡小蛟龍,湯尼喜歡小流氓;鍾貞迷戀喬峰,他則愛上阿朱;鍾貞說以後要藉小說行俠仗義,湯尼以成為頂級大玩咖為終極目標。

活動結束後,他倆靠著電郵往返,越發覺得兩情相悅。

鍾貞生日那天,湯尼找了我們一票豬狗朋友,在饒河街夜市擺上滿滿一桌酒菜,大夥兒渾吃濫喝之後又到KTV續攤,趁眾人還沒開唱,他拿出兩枚白金戒指,一枚給自己,一枚遞給鍾貞。

邀請她:「我們就此共度餘生吧!」

鍾貞深知湯尼的熱血只有三秒,愛情保鮮期太短,意志從來不堅定,只夠電光火石,轟轟烈烈燃燒片刻,難走長遠的路,難以維繫一樁婚姻,更難以廝守到老,讓她對他口裡那個「餘生」充滿畏懼。

湯尼對她的猶豫不決失望透頂,氣得把那兩枚戒指丟給我,當場傷心離去。

我問:「難道妳不愛他?」

鍾貞回答:「我捨不得失去他。」言下之意,她已準備放棄。

為了報復,湯尼變回一尾黃金單身漢後,更加頻繁出入花叢遊戲人間。

鍾貞不甘示弱,也迅速找了備胎。

一天,湯打電話給我,說要談點事情。我提著包包趕到,他已經在植物園一棵垂榕樹下的鐵椅上等候多時,腳邊全是香煙頭,晚霞暈染的青春臉龐竟爾失去往日的丰彩。

「幹嘛?得了絕症啦?」十萬火急把我找來,他最好有個充分的理由。

「嗟!開口就沒好話,將來準定嫁不出去。」他丟掉最後一根香煙頭慎而重之的把身子轉過來,直楞楞的看著我。「我老子要我接手他的工廠。」

原來湯尼的老爸得了猛暴性肝炎,沒辦法繼續工作,必須終止他公子哥兒的頹廢生活,要他扛起養家活口的重擔。

「好啊!以後你敗光家產也沒人管。」

「嘿!我說正經事呢,能不能不要那麼幸災樂禍?」他移開目光,嘆了口氣,重新盯著我的臉。「那家工廠在菲律賓。」

哇!我內心暗暗驚呼。

「菲律賓人只講英語跟塔加洛(菲律賓話),你行不行啊?」

「當然不行。所以得找個人幫我。」

「人找到了?」

「嗯,就等她點頭了。」

「那得加快腳步了,你什麼時候去?」

「下個月初。」

「我為你們餞行。餐廳由你挑,別超過三千元,我最近手頭有點緊。」

「那不是只能吃路邊攤?這樣吧,我也為妳餞行。咱們到君悅酒店,價錢不是問題。」

「我?」

「對,我希望妳跟我一起到菲律賓打天下。」

一陣強風吹開他飛羽狀的瀏海,我第一次清楚看見他深邃如海的雙眼,登時嚇得腳底發冷,僵硬的笑容浮在半空中,久久收不回來。

由於我既不講義氣也不重情誼,湯尼不得不改弦易轍,遊說兩名畢業後一直找不到像樣頭路,跟他一樣流氓氣息濃厚的同學,一起到馬尼拉闖蕩江湖。

湯尼走了以後,鍾貞把他送的禮物全部丟到我住的小公寓來。

「那殺千刀的,留了這一堆爛貨,虧他一度還想娶我。那殺千刀的,走的時候只撥了一通電話,說他捨不得我。他怎樣捨不得我?那殺千刀的,天!我還真想他。」

鍾貞哀痛地伏在我的肩膀痛哭流涕。

我順水推舟勸她:「要不妳去找他。」

「他連電話地址也沒留給我,怎麼去找?何況,他說不定另結新歡了。」

我趕緊打開電郵,把湯尼寫來的信全部點擊出來。怔怔看著信件的她,長髮遮去半邊臉頰,眼淚一滴一滴滑落衣襟,非常小說模式。

「原來他在那裡日子並不好過。」

「他恐怕都變心了,何必在乎?」

「畢竟相愛一場。我們該立即飛奔過去,為他兩肋插刀。」

「為什麼?」憑什麼?他又不曾愛過我。「我有班要上,有家人得養,還有兩袖清風,我是吸足了水的海棉,寸步難行。懂嗎?」

鍾貞翻個白眼,當下敲了一通電話。隔天,公寓樓下來了一位富二代,戴著雷朋太陽眼鏡開著奧迪,鍾貞從副駕駛座旁探出頭來,拉長脖子大聲嚷嚷:

「楚元,快帶著妳的行李,滾下來!」

上車以後,我默不作聲,一直忍到機場,等超優質超nice的暖男富二代走了才趕緊問:

「妳的現任男友知道妳要去找妳的前任男友嗎?」

「不知道,我沒說,他還不算是我男朋友,我還沒決定好。」

「這男人不錯。什麼都還不是就肯為妳義無反顧。」

「很多人肯為我義無反顧。」

「但妳只肯為湯尼義無反顧。」

鍾貞沒回話,她安靜望著玻璃窗外,好一會兒才開口:

「有個作家說,如果妳想念一個人,就會變成微風,千里跋涉找到那個人,為他送上秋涼春暖,即使他感受不到,但那是妳全部的努力。」

我暸解了。「我們這樣千里迢迢就為了給湯尼送上一陣微風?」鍾貞硬逼著我向公司請了三天假,三天的薪資可以買十幾台電扇吶!要微風還不容易?

「昨晚我給他打了電話。」鍾貞喃喃低語:「他只回應一聲,我的心就碎成七零八落,……」

我還在生她的氣,故意歪著頭隨便聽聽。

「他知道是我,啥話沒說,只低低的啜泣。天吶!湯尼需要我,至少現在很需要。他需要我溫暖的懷抱。」

「菲律賓很熱。」

「他的心很冷。」

「再冷也不需要兩個懷抱。」

「妳去是給我壯膽。」鍾貞笑得很悲哀。「我擔心他已經有了別人,我怕受不了打擊。」

「他現在就算不給妳打擊,將來也可能打擊妳。」

「沒關係,只要他現在需要我,我就該陪在他身旁。」

終於踏上這個由七千多個島嶼組成的國家,鍾貞拉著我馬不停蹄趕到荒涼如曠野的聖.塔羅紗工業區。站在高聳圍牆外,門口荷槍實彈的警衛顛著胖大屁股進去通報,幾分鐘後,湯尼、鍾貞與我,三人隔著鐵門相見,有股隔世的錯覺。

怔楞片刻,湯尼和鍾貞激動地相擁而泣,比任何時候都相愛,我站在一旁邊趕蚊子邊感動。

「妳回去吧,」鍾貞回頭對我說:「我決定留下來陪湯尼。」

「不要吧!據說,菲律賓每年有上千人死於登革熱,據說菲律賓盜匪猖厥,殺人越貨時有耳聞,據說…。」我越恐嚇他倆抱得越緊,圍在我身旁的蚊子越多。

接獲他倆的喜帖時已經入秋,我把鍾貞留在我這兒的湯尼衣物打包好,打算一併帶過去,兩枚戒指從包包裡滾出來,是湯尼當年買的白金婚戒,我將它們放在手心,看著出神。

鍾貞不遠千里帶去的「微風」,終於成就花好月圓。我這個永遠的局外人,將一如往常,從他們的甜蜜愛情、美滿婚姻路過,繼續在擁擠的人潮中,行腳孤寂。

有些人相交一世,終成陌路;有些人一旦相逢,便天荒地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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